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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但还可见他们死前不敢置信的样子。
他吩咐一声,令人四下搜寻,花了半天的功夫,终于找回来三匹马,还有两匹,再也找不回来,他摆摆手,陷入沉思中。
过了一会,他抬起头:“我们走,去见男爵大人。”
伊登男爵听说他勘察现场,见到他的到来,从椅子上坐直了身体,问道:“尊敬阿道夫骑士,你发现了什么?”
阿道夫带着自信:“高贵的男爵大人,凶手使用的是刺剑,剑法高明,五个人都是一剑封喉,血流得并不多,没有魔法痕迹,从刺剑上来看,凶手应该是盗贼、游侠或者刺客,但我怀疑,凶手具有骑士的实力,不然不会这么干净利落。”
伊登站了起来,咆哮着说:“我不管他有没有骑士的实力,我只要他的脑袋!还有那个小贱人缇娜的脑袋。”
咆哮之后,气得呼呼直喘,眼神凶狠,似乎要寻人而噬。
阿道夫没有为他所动:“尊敬的男爵大人,恐怕迟了,凶手和缇娜已经走了两天多,而且他们有马,也不知道他们是往哪里去了。”
“我养你们这些骑士干什么事,你们给我去追,我不相信他们逃上天去,那个凶手是什么人我不知道,但他身边有那个小贱人,一定会留下蛛丝马迹。”伊登又一次激动起来,脸胀得通红,手在挥舞,口中吐沫横飞,早已忘记了一个贵族应有的气度。
阿道夫不为所动,淡淡地说:“男爵大人,他们早就出了您的封地。”
这句话提醒了他,贵族没有征召,一般不允许带兵离开他们的封地,要出去,也只能不带武装。
他颓然坐下,陡然又跳了起来:“给我联系白银之手,不管他们逃到哪里,我都要让他们尝到冒犯贵族的后果,另外,将此事报告给伯爵,我要从两方面让他们逃无可逃。”
白银之手是一个杀手组织,只要给钱,不问客人什么要求,都会执行。
缇娜这几日悲伤逐渐变淡,虽经历了一种大变,人也成熟不少,但毕竟年轻,终改不了少年人的习气。
人一远离了悲伤,心气就活了过来,少女是第一次出远门,要不是遇到这样的事,说不定终身也不会出门,什么东西都新鲜,骑马也从不适应到了适应,甚至人和马之间有了较好配合。
王启年对此很惊讶,他没有想到,自己无意中所救的少女,居然有这样的天赋,好像无意中她就会骑马,这不是普通的骑马,而有一种人马合一的趋势,身体自然地随马微微起伏,一丝一扣,身上肌肉居然和马的肌肉浑然一体,要是个男的,她就是万里挑一的骑士所要求的极品人才,可惜她是一个女的,虽然女的也有骑士。
王启年虽不是骑士,但他现在也完成了骑士的基础训练,这点眼光还是有的。
缇娜虽跟着王启年,王启年也没有亏待她,她身上的旧衣服早已被王启年扔掉,现在身上衣服是在一个镇上所定制。但她很懂得分寸,知道自己的位置,对王启年以奴仆自居,王启年没有更正她,王启年知道,她是一个农家少女,这个世界人的尊卑观点很重。
不过,王启年并不需要人伏侍,相比起她对骑马的领悟,缇娜对伏侍人就差得远了,不过这一个少女在身边,相比之下,王启年发现他好像并不像年轻人,事实上他的**的确不是年轻人,而是四十几岁,但他标准有一颗年轻的心。
缇娜一声欢呼,这个少女这几日已见到许多对她来说是新鲜的东西,开始只是张大了嘴巴,不取发出声音,后来与王启年熟悉以后,开始大惊小怪,一点也没有当日的沉稳,现在发出一声欢呼,因为前方出现一座相对较大的城镇。
王启年一勒僵绳,对缇娜说:“我们就在这座镇上吃午饭,休息一会,再走。”
缇娜当然没有意见,两人放松缰绳,任马信步进入镇子。在一家酒店门口,翻身下马,吩咐门前的侍者,将马牵去,用上好精料饲养,进入其中,缇娜走在王启年前面,不顾其中男人的轻佻的口哨声,径直走到柜台前,向老板娘说:“夫人,来两人的面包,还有烤肉,加一点蔬菜,再来一杯酒。”
回过头对王启年说:“尊敬的主人,你看如何?”
王启年点点头,没有说话,他一进入其中,空气似乎一下子压抑,王启年一身灰衣,就是进入酒店,也未将斗篷拿下,似乎永远处在阴影之中,那些轻佻的口哨声,一下子消失,酒店中难得地静了一下,不过很快就双被吵杂声所淹没。
两人没有说话,女侍者送上东西后,也很快离开,她不知怎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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