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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块怎么样?”�
其实2000元也在我的接受范围内,更主要的是,我对这样的“讨价还价”比较厌恶,跟菜市场买菜没什么两样!所以就快刀斩乱麻地告诉他:“好吧,成交!”�
两天后中间人把钱交到了我手里,然后让我写个条。我就写了一张“今收到某某代转稿费2000元”。�
又跟中间人瞎聊几句,我才发现他根本不知道对方抄了什么抄了多少,大概因为我接了他20张大钞的原因,言语间还有种我能察觉的不屑,这让我非常不舒服。他说:“某某其实是个非常够哥们的人,你以后有事可以怎么怎么样。”我毫不掩饰地撇了撇嘴:“算了,有什么好怎么怎么样的,他见了我不尴尬才怪。”说完道别走人。�
在回单位的路上,摸着鼓起来的钱包,心里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空荡荡的。我是没有想到“艾滋女”系列报道还会缀上这样一个摇曳多姿的尾巴———我得到了什么?2000块钱而已;我失去的呢?我失去了一个长着“胎记”的孩子。虽然愣了点,但是可以随便抱着给别人看;现在却多了一个“养父母”,用象征性的2000块钱就取得了“抱养权”。那他是不是就能理直气壮地说:这就是我的孩子?�
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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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翅膀(1)
在我办公桌抽屉的最底层,压着的那封两年多前老记者来的信,尽管我经常闭眼不看,但是在我心里它却时刻醒着。��
只要是故事,就会有个开头因由。那天把《我被“剽”了》写完,一朋友看后就问我:“怎么你放那文抄公一马的原因一点没写?不可能没有原因的,你这样的脾气绝对不会无端地放过他!”�
这话说得不错,我之所以会选择放那人一马的确是有原因的,尽管这个原因对我来说有些挥之不去的酸涩。�
2000年3月,我已经在报社当了9个月的实习记者。那时我离毕业还有4个月,但是已经和报社签了协议。当时找研究生部学生处盖章,老师看了一眼有点惊讶地说:“《北京青年报》?它可是很少接受应届毕业生的,而且还是外地生源。”同学们也知道进“北青”很难,所以连实习都很少来这里,我进了“北青”让大家都很惊讶。�
我虽然是个很看得开的人,但是旁人的惊讶还是让我有些沾沾自喜。那时我在以前的国内新闻部做机动记者,没有工作量的要求———这些都让我忘了一件事情:我没有翅膀,我只能站在地上。�
事情就发生在那种状态之下。4月的一天,编辑布置我采访“修建人工运河使淮河入海”的新闻———其实这题是南方某报之前做过的,我看过这篇稿子。和淮河水利部门进行了简短的电话采访后,发现他们说的以及能给我提供的材料都在那篇稿子里;对方把一份传真发给我,材料也并不新鲜,稿子里也有。�
于是我就拿着那篇稿子,删删改改,类似《我被“剽”了》一文中那人改我的稿子那样,要么换种说法,要么调整一下语序,写成了一篇600字的稿子(原稿500字左右),内容跟原稿差不多,唯一新鲜的东西就是水利部门确定了开工的日期。�
稿子第二天就发出来了。过了三四天,总编辑秘书转给部门主任沈一封信,沈看了一言不发递给我。我拿来一看就开始冒冷汗,写那篇稿子的南方某报记者把我的稿子和他的稿子都寄了过来,重复的地方都划了线,随信寄来的还有他的采访笔记复印件和淮河水利部门提供的资料复印件。总编辑批示:“望查实此事,如果属实要严惩。”�
沈说:“把你的采访笔记给我看看。”我拿出采访本,那天的电话采访记得还算详细,文章中的要点也基本上都在,对方信里的材料复印件内容和那份传真内容也完全一样———这时候才发现,其实根据这些东西,我完全也能写出一篇稿子来,可是,为什么自己就没写呢?�现在想想,那种行为不是抄袭是什么?虽然文字比原文好些,可是骨头架子是别人的,思想精髓也是别人的,属于我自己的不过是那多出来的100个字而已!但是我那时候脸嫩,死活不承认自己抄袭,觉得那样无耻的字眼怎么能跟我扯上关系呢。先前很长一段时间的飘飘然顿时烟消云散,心情如坠山崖,甚至担心因此影响毕业的事情。一向睡得塌实的我,那个晚上居然梦见无数咄咄逼人的眼睛。�
沈其实很明白,但是她顾及了我的面子,没有再提这事。后来她跟总编解释这事时,只说我的稿子和那人的稿子实际上出自同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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