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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抱
这半年里我喜欢的作家是怀特,闲来就翻翻他的书信集。他写的多半是在缅因州的农场里与15头羊、112只红母鸡、36只白岩母鸡、3只鹅、一条狗、一只雄猫、一头猪和一只笼鼠共度的日常生活。各种寻常小事他讲得温文尔雅,我读了之后,明白人家是真的超脱。我由此发觉,文雅和风度这类东西比过去更吸引我了。以往我更敬仰毕加索和罗兰·巴特一类的人物,他们的才华更耀眼,像不可直视的强光。与之相比,怀特只不过是下午的荫凉。可是这荫凉确实是了不起的。怀特之风在我这儿是渐渐显露的魅力,在更大的范围里则是典范。怀特死后,《纽约时报》的讣闻说:“如同宪法第一修正案一样,怀特的原则与风范长存。”
大概我正在变成一个更柔软的人,才会欣赏怀特。古人喜欢讲“圆融”,倘若不是庸俗地理解为圆滑,而解释为圆通博览,颖悟无碍,谦逊和不疾不徐地接近真知,我想倒也值得领略。
人常说,人生是一段长路,还真是这么回事儿。多年前,我可想不到自己会对怀特感兴趣,更想不到有一天会过现在的生活。那时我完全是另一个人,如今的我则更像一个不可逆料的他者。我们时刻觉察到自我的存在,这个自我似有思想,似有主张,计划生活并试图掌控生活,可是最终你会发现自我甚为渺小。总是令人不胜惊奇,你已经走到本以为永远不会去到的地方。
生命是什么呢?儒家讲“敬始,慎终,追远”,庄子说“死生亦大矣”。我们有敬畏,有探求,有观照,可还是无从理解生命为何物。无论是深不可测的造物,或名之以上帝,还是真理,弥漫在青草翠竹间的“道”,其实我们都一无所知。我们只是像夜航一般顺流而下罢了。小时候,我可未曾想到此生有好文章可读,有人与事可经历,其时天真淳朴,全然不知文明已被经营了千万年,忽然迎迓我之来到,这是意外之喜。相较生活的诸般细节,这才是大的命数。周围的这一切并非理所当然,而是奇迹。我并不知晓生命是什么与为什么,可是我觉得,我居住在一个罕有的星球上,微生物在这里改变了空气的结构,而昆虫们忙忙碌碌地把生命连缀在一起,这里有季候、洋流,有一个精妙绝伦、生机勃勃的系统,这运气很是不错。按概率来说,我算中了头奖了。我相信无是常态,有是奇迹,冷寂是常态,生命是奇迹。
更年轻时我对中国文化不感兴趣。我觉得外国书好看,中国书在认识上幼稚,在气息上又老迈。可是如今,我的头脑像只水瓮,装满了或可称为“中国意识”的东西。这种意识就是对自然有一种特别的偏好,不仅欣逢其美,还相信它蕴涵真理,从中觅得安身立命的准则。典型的中国精神便是圆融于自然万物。我想这种类型的中国人已经少见,我却未可预料地成了这么一个。
我会想,现在的三里屯,这个灯光晶莹、衣香鬓影的地方,总有一天会有牛羊吃草。这里将不再有酒、舞蹈和摇滚乐,也不再有豪华轿车和灯火,蟋蟀、树木和池塘又成了这里的主人。早霜送走了蜂雀,西风吹寒,秋雨潇潇,一片沉寂。这不是诗,也不是超现实主义的狂想或者庄周文章,这是一定会发生的事。只要放在一个足够长的时间段里,事实便必然如此。繁华不是常态,也不常驻一地。人和事物总是相互吞纳、交流,没道理人类予取予夺永不失手。
到那时,我可能已经死了千年,这篇小文章当然早就湮没无闻。可是我思及此事,也无忧惧。
年轻时我想活得灿烂,墓志铭上最好写着“他的光辉照亮了一个黑暗的角落”之类。到了30岁,我想身后评价可以雅静一点,“先生之风,山高水长”便好。如今我再不想这些了。这并非志向消沉之故,而是领悟了人生至为紧要之事以及志向实现的前提。人生苦短,欢愉有时,我想真正重要的是活得令自己尊重。我把“香草美人”当做精神尺度,慢慢学做谦谦君子。这是道德律令,可是说到本质又不尽然,其实嘉德懿行来自内心,更多的是一种审美体验。
好的人生就是这么回事儿吧,这一边,荷尔蒙、虚荣和欲望,宛如烈火,至死燃烧;那一边,悲悯、善与爱,人格修行,也可以永无止境。当然对坏的人生来说,卑鄙和强横也可以永无止境。后一种人和他们的组织机构可能有钱有势,可是不屌也罢。我们还有另一个世界可以依凭。茨威格在《昨日的世界》中说,他去俄国拜访了托尔斯泰的墓地,穿过羊肠小道,在林间,看到墓地上既没有墓碑,也没有名字,只有一块方形土丘,上面覆盖着青草。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