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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生身父母。韩琦的奏折,正是想他所想,急他所急,说出了他自己不便出口的话,还有能比这更叫他高兴的吗?只有这样知心知肺、一语中的的大臣,才是真正的心腹股肱!这一点,又叫英宗觉着宽慰踏实。
可仁宗晏驾刚过小祥不久,现在来讨论生父的尊礼问题,恐怕还是太早点儿?还是等行了大祥礼,再说吧?英宗这么想,也就这么批了:到先帝大祥以后,再说。
到仁宗的大祥礼也行过了,尊礼濮王的事就最后提到日程上来了。朝廷下诏,请礼部官员与待制以上的官员充分发表意见,务必使这件事做到尽情尽礼。
犹豫过一阵之后,陆续有人上书了。头一个说话的,是翰林学士王珪王禹玉,文章写得不错,也是一个有些较死理的人。仁宗刚要立嗣那会儿,手诏请他草诏,他不就是当面问准仁宗之后,这才下的笔吗?他摇头晃脑地说:根据《仪礼?丧服记》,过继给人做子孙,就应当视继父母为大宗,而将自己的亲生父母降为小宗。说到丧礼,为继父母必须守孝三年,而为亲生父母只要守孝一年就可以了。为什么要有这种区别?就是因为人不能有两个尊长。有了两个尊长,对于尊上的那一份恭敬孝顺之心,就得一分为二,不能专一,那还谈得上尊贵吗?因为这个缘故,秦汉以后凡不由嫡亲而是由旁支继承皇位的,一般都不尊奉亲生父母为皇帝皇后;要是不顾礼仪,硬是尊奉亲生父母,总要被后人指责批评。而且,他们这些人,往往都是在先皇驾崩之后临时继承皇位的,从来没有真正过继为子,不像圣上,继位之前就认真立嗣给仁宗做儿子了。因此,如果他们尊奉亲生父母为皇帝皇后,都有悖于礼仪,圣上就更不能这么做了!怎么办才合适呢?只要像先朝那样,加封濮安懿王为大国高官就成了,夫人们可以尊称大国太夫人。说了半天,核心意思只有一个:不能尊奉允让夫妇为皇帝皇后。要那样,就是天有二日,国有两主,就完全乱套了!
中书与圣上之所以重提尊礼濮王,虽然打算各有不同,目的却都是要尊奉允让做皇帝。否则,事情都过去了,有加封,有谥号,还提他干什么?王禹玉反复说明不能尊奉允让为皇,对于中书与圣上的用意,该是一清二楚,他这是刻意对症下药。
中书的人一看到奏折,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可朝廷既然下了明诏,不叫人说话是不行的。这事原不在能不能办,好不好办,只要皇上执了意,下一道圣旨,什么不办了?所以要人说话,原是防人指责议论,背地里戳脊梁骨,好叫他们心里服允。那么,只好大家周旋,一起玩玩智力游戏了。
韩琦、曾公亮、欧阳修他们几个意见一致,自然心照不宣。
韩琦指着禹玉的劄子说:“你们瞧瞧,这里说濮王对圣上虽有养育之恩,但承继皇位却全因为先帝,所以礼该尊隆先帝。这我就不懂了?尊礼先帝,首先是因为过继为子,以子尊父。照他这么说,要是先帝不传位于圣上,圣上就可以不行人子之礼了?这不是以势利劝人,见利忘恩吗?岂有此理!”
欧阳修则推敲道:“说了半天,却没说正题:皇上该怎么称呼濮王?这才是关键。”
曾公亮也看出了问题所在:“就这么奏请皇上,下诏请他们明确提出称谓。明确了,才好实施。”
新诏下来,禹玉与翰林学士们扳着指头一算:允让是仁宗的堂兄,仁宗是英宗的承继父皇,那么,最合适的称呼应当是皇伯,不称名字。他们也就这么上书呈报了。
中书不以为然,同样引了《仪礼?丧服记》等书,驳道:为人继子,不等于不要亲生父母!礼仪只是服丧降一等,不等于连父母的名分也要剥夺。明明是亲生父亲,却要改称伯父,天下有这样的道理吗?而且,皇伯的称呼,也根本没有典礼依据。不仅本朝,查遍历史,也没有先例。究竟该怎么称呼呢?中书亮出了底牌:该称皇考,就是皇父哪!而且,他们还搬出了两个汉代皇帝,作为例子:一个就是汉宣帝刘询,另一个就是光武帝刘秀。刘询是在昌邑王刘贺之后,继承汉昭帝刘弗陵的皇位,尊奉父亲史皇孙做了悼皇。刘秀是东汉的开国皇帝,也尊他父亲南顿县令刘钦为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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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遗事 第五十四回(2)
中书虽然亮出底牌,却仍不愿专权,还是上书请皇上下诏召集中书、尚书、门下等三省官员及学士、御史们一起讨论讨论。结果,愣是在尚书省开了一次大型讨论会,越争越激烈,始终莫衷一是。
自打史志聪贬出蕲州,太后知道大势已去,遇事只好一味装傻。可一听到要尊奉濮王为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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