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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锁住的窗子,轻身且迅速的翻入室内,一站定身形,出现在我眼前的是一把白色的短弓。
那把白色的短弓。
那是今天早晨的时刻经过“洛莫思广场”时,无意中见到这把弓的,虽然只是惊鸿一撇,但是专业的知识让我有足够的能力,在瞬间判定它的价值,这使我老毛病不自觉的又犯了,眼见那纨裤子弟拿着它当作艺术品炫耀,简直让我有报浅天物的心痛,为了帮这富家子积福消灾,我当然义不容辞的帮他赎罪,帮他拿来使用,我自认不是一个完全自私的人。
噢!再稍微介绍一下自己,我叫SAM,二十四岁,干这行已经有七年的历史了,通常我都会有委托人,但是偶尔也为自己销赃或保留物品,这把弓就是这个特例;上一场战斗中因为危急不及拔剑的情况之下,我别无选择的使用唯一的一把弓做近身战斗,不慎和对手的武器相撞而断裂了,至今仍然未能找到补替品,直到见到了它。
我举起透明的玻璃罩子,从弓架上轻轻将短弓捧起,看那白滑含光的弓身,平滑的像是白蛇的身躯,细腻精致的雕刻和镶石,好像富有的魔力正安静的沉睡其中,等待主人将它唤醒,这简直是合手工和质料的完美作品,我稍微仔细的鉴定一翻,确定有四成是白金打造,至于另外两种混合物却是看不出来,看来得请专家鉴定了。
我应该帮它取个好听的名字,它,是我新的战友,我有这份权力及义务,咽,就叫“欧菲丁”吧,在大陆通用语言中“欧菲丁”有“蛇族”或“蛇身”的意义。
就在我陶醉的欣赏之际,忽然听到了一声轻微的脚步声,大概有人寻夜吧!我连忙放向绳索,用最快的速度翻出了窗外,就在我刚着地的那一煞那之间,楼上那家伙已经杀猪也似的大喊:“有贼啊!抓贼啊。”
这次的行动真是错误的决定,通常我都在进行之前,对地形、守卫班次等调查一翻,才开始进行窃取的主要任务,但是这把弓实在给我太大的吸引力了,现在我只能尽力的躲藏在暗巷之中,谁知道这厮的狗腿还真是不少,个个为了巴结主人,举灯把盏的四下搜寻,搞得街坊邻居被吵了起来,霎时间,家家户户点起了灯火来瞧个究竟,也把所有的暗巷照的有如天明。
眼看四下灯火晃动的照着墙壁,无声的夜里换上一阵紧凑的旋律,看着火光已经闪映到街角的墙壁上,我连忙拿出绳索工具,翻到了屋顶上去,这虽然让我暂时躲过一阵,但毕竟不是长久之计,我得有个出城的法子,忽然之间,我想到了“米多篮城市”的下水道,它的下水道是大陆上闻名的城市建筑师设计的,端以井井有条出名,只要沿着下水的流向走去,保证可以到达城外两公里的河流,而且最重要的就是,这些自以为高贵于平民的贵族家奴,根本不可能进入肮脏下水道来追击我。
那还有什么问题呢,我由墙头上奔至最近的下水道入口,掀起井字间隔的盖子,翻进漆黑的下水道中,虽然里面暗不见物,但我职业的训练使我可以清楚的在黑暗中看清楚一切,即使只有一丝微弱的光源,并且耳中的水流声,和脚下水流过的感觉,都足以让我辨明方向,所以要不了多久,我已经来到下水道的出口了。
出乎我意料之外的,远处居然有火光从城市的方向追来,我仔细的观看人群,里面居然有不少下级的奖金猎人和军官,一定是那该死的贵族发下了悬赏,虽然我的夜视和远视都强过他们,但我相信他们多少也模糊的见到了我,一时间所有火光向我集中而来,真是烦人的狗腿,我以最快的速度窜入森林之中,反正这些吃饱撑着的家伙也追不上我,我就安心的带着“欧菲丁”离开了。
“只是…啧~以后也许回不了”米多篮城“了。”
次日清晨用完早饭之后,我打算往东的方向出森林,因为此处的东方正好是“思多尔王国”最富庶的商业城堡“亚曼达城”,在那里我可以找到委托所,清算一下上个任务的报酬,并且便卖多余的事物,重新整理一下我的行头,最重要的当然是想鉴定一下我的新弓“欧菲丁”。
打定主意之后我漫步向东走去,享受温而不热的阳光,如光帘般带着绿意照进来,这样的森林浴随着微风抚在我脸上,让我感谢上苍给我如此奢华的享受,现在我大概能了解,为什么大部分的精灵(Elf)会愿意长留在森林里面。
就在我接近森林出口处时,树林渐渐由繁递减,阳光也慢慢的暖和了起来,而远处居然传来一群细小的谈话声,我习惯性的警觉起来,尤其刚闯了祸之后更加需要谨慎,压低身形找寻声音的来源,那是离我仍有一段距离的营火,远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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