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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渐地我发现我稀里糊涂地入了局,却不幸稀里糊涂地入局已深。无论是对他的过去还是,我曾经不计后果地喜欢过他这件事。
把文章又按时间顺序再读了一次,最后一篇文章的更新日期,应该还在他得知顾舒的死讯之前。
他写:有时候,等待,只是我们自己成全自己;爱情,只是我们自己给自己信心。
他等过他很多年。他等了他很多年并且他不在乎以后继续等下去。
于是,故事回到了原点。我好像恍然大悟了。我记起了,也明白了。我总是有自信自己不会再令他陷入那样糟糕的爱情,总是想让他体会一份不一样的爱情,不那么痛苦不需要自虐不用费尽心思去得到。
拥有的时候真心快乐,失去了之后并非一无所有,没有过多大喜大悲,才是我内心定义的幸福。你会期待吗?我总以为你能理解我,所以为你学会了等待。
其实还是喜欢你的,不然怎么会期待我才是最终给你幸福的恋人,不然怎么会等了你那么久,不然……
真是不明白,为什么喜欢一个人都要诸多理由。
第45章 子颜
“一条条交错的,看不到尽头的弄堂,是最能代表这个城市文化特征的古典建筑。”
那是一个古老到石头都开始风化的城市,那是一个纸醉金迷令人无所适从仿古注定迷失的城市,那是一个可以用太多形容词去诠释令人百感交集的城市。
开头引用那句话,对比起我的描述是否过分客观,使人看不到作者隐藏在笔下的情感,猜不到故事的发展是悲是喜?从小到大做语文阅读,题目最喜欢变态地要求考生写出这样埋下伏笔式景物烘托的写法作用何在,来来去去不过简单几个字组成的答案“吸引读者”,当然具体道题目要联系文本进一步细化答案。
所以说,我并不是优秀或者出色这类词可以形容到的作者。也因此我尽管喜欢并痴迷写作但却未曾有自信有日我的文字会被他人喜欢。同样地,都是作者,我也写不出“弄堂不是什么好地方。人类的住家从来不是什么好地方,冷漠、扭曲、阴暗。”这样的句子。
我并不擅长于观察然后再揭露一些本质,觉得大多时候,太清醒太自作聪明了不好,也懒得思考,能迷迷糊糊混日子最好。我已经不再用偏激的文字去记录些什么、抨击什么。尽管讨厌暧昧,但因为太多时表态不明而被误会为太随意太不在乎的样子,其实一样很惹麻烦。
那什么,活着挺累的,偏偏死了又不甘心。生死本来不是两茫,而是两难。明明苟且偷生也没什么的,特别是对于我这种不够勇敢去自杀的人来说。要亲自去结束自己的生命,其实也是太过麻烦的事,比如说要深思熟虑怎么死比较好,什么时候死比较合适,死在那里比较有利于减缓温室效应全球变暖……估计把这些问题都考虑周全,我也差不多去见马克思了。那样自杀就没意义了。
在旁人看来,我如同孤魂野鬼般在这个城市里乱逛,事实或者又没那么凄凉。我只是觉得自己不过跌入了另一个时空,有巨大的不真实感。灵魂总是那样的自由,可以成日地胡思乱想,只有不了解的人才会误以为自己是失魂落魄的过客,自己却能在自己的世界里自得其乐地快乐自己的快乐,幸福自己的小幸福。
挤公交车的时候想起你。曾经看过一个故事里有个情节两只“猪脚”就是在这样的环境里发生了很多很暧昧的事。包括那个谁谁吻了谁谁,谁谁又来不及闪躲,那个谁谁吻完还理直气壮地质问谁谁刚才为什么不躲,明显的得了便宜还卖乖!我就绝对不会那么厚脸无耻对着你耍流氓。以后和你一起上班下班,一起挤公交,我一定不会扭扭捏捏而是直接问你要不要morning kiss,直到你自愿接受说要为止,绝对不会借开车停车物理惯性什么的那么无赖地吻你。如果喜欢一个人,要光明正大地喜欢,不要扭捏作态,要学会大大方方地表达爱意。还有还有,补充说明一下,我吻完你也不会那么不负责任,口水什么的我一定帮你擦干净~
站在摩登大楼最顶层的时候想起你,俯视了这个城市的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