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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
“你有什么想说的?”封林语坐在他旁边,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
常安远低下头,望着手中的香烟道:“我帮你把故事补充完整。”
“是林绍华安排我把你送到加拿大,他拜托我要好好照顾你。William是林绍华介绍给我的医生,他最擅长的不是医生,而是催眠术。”
“我告诉你的车祸后昏迷的三个月,其实是一种假象。William花了三个月的时间删除了你的部分记忆,我也用了三个月的时间编了一个故事给你。”
“我没想到你遗忘了林绍华后会愿意和我在一起,和你在一起的每一天我都看做是上天的恩赐···你说,我是不是一个很令人厌恶的傻瓜?”
从前,有一个叫常安远的傻瓜,他爱上了一个人。
在遇上那个人之前,他不是傻瓜,他是常安远。
他的父亲是一家珠宝公司的老董,母亲是一位标准的大家闺秀,在家相夫教子。
五年前,他的人生一直都在正常的轨道上行驶着。
他是父母眼中孝顺的儿子,是亲戚口中有出息的人,是董事会心中合格的接班人。
他一直都认真做好自己的事,努力朝大家期望的方向发展。他以为他的一生就会这样无波无澜的过去:先做好部门经理,再娶一位父母满意的妻子,最后接父亲的班,当好董事长,还要生一个儿子,培养他成为一名合格的接班人。
可上天却给他开了一个极大地玩笑。
1988年8月24日,他遇到了封林语。
封林语当时正为自己设计的珠宝做代言,他牵起女主角的手在海边奔跑。
海风轻轻刮过,吹起他的头发,扬起他的衣衫,完美的不可方物。
天地在一瞬间失去了色彩,常安远的眼中,只剩下那个迎风奔跑的身影。
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
“你戴这条项链,真好看。”那是自己对封林语说的第一句话,失了交际的基本礼仪,对陌生人脱口而出的赞美,暴露了本心,迷失了灵魂。
“谢谢。”客气,生疏,有礼。
“我说真的。”常安远有些急了,有些不知所措,感到从未有过的紧张,甚至不敢直视封林语的脸。
“是这条项链设计的完美。”
“不,不是,是我设计的这条项链,我知道。你带着它,赋予来它灵魂,它才熠熠生辉。”一米八几的大男人此刻笨拙的像个两三岁的孩童。
“项链也有灵魂?”封林语笑弯了一双眼,眼中波光流转,灿若琉璃。
望着那一双美丽的眼睛,常安远呆呆的忘了回答,心仿佛被纠住一般,忘了自己,忘了所有。
你在我身边,只打了个照面,五月的晴天,闪了电。
常安远悲哀的发现,在封林语人生的洪流中,他来迟了一步。
一个叫林绍华人已经占据了封林语的全部身心。
所以,他习惯了以朋友的姿势出现在封林语的生命中,不靠近,不远离,不说出哀痛与幸福,他用自己的方式守护着他。
他知道自己的爱情不能说,不能碰,见血封喉。
他以为自己会一直这么无望下去,直到那一天,封林语醉倒在他的怀中,哭得歇斯底里。
常安远知道原因——那天,林绍华正式宣布推出娱乐圈。
常安远问他,如果先遇上的是我,你会不会爱上我?
沉睡中的封林语没有回答,常安远在心中默认了这个事实。
爱比忘却厚 正文 第二十二章【求推荐】
章节字数:1264
第二天傍晚,林绍华将封林语约了出去,要做最后的道别。
因为担心封林语的情况,常安远便跟了出去。
他跟随二人来到一家十分偏僻的温泉会所,他坐在车上静静等着最后的宣判。
他看见封林语从里面跑了出来,林绍华紧跟其后。
他看见二人发生剧烈的争吵,推搡不止。
他看见不知为何封林语跑到了路中央,他看见林绍华朝封林语扑去。
他看见一辆红色的跑车疾驰而过。
他看见躺在地上的二人,血迹斑斑。
他颤抖着将封林语搂紧怀中,试探他微弱的鼻息。
他听见林绍华微弱的呻吟“救他,救他···”
当他望进林绍华那双充满恳求的眼睛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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