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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选择,没人愿意乞讨过日子。但你现在首先要让自己活着,只有活着一切才有可能,有希望。哪怕是卑微的活着也比死了强,死了也就什么都没有了。留下点骨气又有什么用呢?”
“呵呵,为什么要和我说这些?在我已经选择放弃的时侯。”
“只要你愿意,现在振作还来得及。”
“那你可以带我走吗?做什么都可以。”
“你愿意心甘情愿的将自己的未来交给一个还是陌生人的我吗?”
“只凭刚才的几句话,我愿意。”
“好,那你跟我走吧。”
当李叔和复生看到回来的自家公子后面还跟着个脏兮兮的小乞丐的时侯,虽一脸的惊讶,但都闭口保持缄默。恩心让李叔去买两套衣服,叫复生吩咐客栈烧些热水给他打理一下。
当打理好的小乞丐再次站在恩心面前的时侯,恩心才仔细的打量了一番。只比自己矮一点点,年龄不是很大,应该还会再长。皮肤有些小麦色,五官不够清秀,轮廓有些深,给人很是沉稳的感觉。一双修长的手,有着薄薄的茧,那是拿过剑也握过笔的痕迹。低着头也许看不出什么,可当他抬起头挺直了腰杆,没有卑微,那双深邃的眸子里闪动的坚毅和智慧让人移不开眼。虽是粗布衣服,穿在身上仍然掩不住生来的气质。静静的站在那里,竟然让恩心看到那周身无形的磁场。这个人,有着不一般的过去。
“你今年多大了,叫什么?当然如果你不想说自己的过往,我也不会强求,会尊重你的选择,就像你相信我一样的相信你。”
望着恩心真诚的眼睛,迟疑了片刻道:
“我叫慕容逸,今年十五岁,曾是御新国古老家族慕容家族的长孙。拥有者无比的荣耀,而我自己也为自己的姓氏骄傲,如果不是因为发生了后面的事情,我想这种骄傲会一直延续下去。一年前作为族长的爷爷突然去世,一向和睦的慕容家彻底的乱了。原本慈爱的叔伯们变得冰冷无情、互相猜忌,爷爷尸骨未寒,就暗地里使用卑鄙的手段害死了我的爹娘,我侥幸逃脱,隐姓埋名扮成乞丐苟且度日。直到不久前才知道,一向繁盛的慕容世家已经易主,想到一直留恋的温情原来一切都是假象,而今生无可恋,所以才想早点解脱。”
“没想过把属于自己的一切再抢回来?”
“也曾经发誓一定要血刃仇人的,可再是仇人总归还是和自己留着相同血液的家人,冤冤相报又何时了?”
“嗯,有慈悲之心,不愧是我相中的人。不过你也放心,在御新国认我为主子不会降低了你的身份。不管你曾经多么荣耀还是多么骄傲,既然跟了我就把以前的统统忘掉吧,以后我就是你的主子。我会给你一个全新的未来。”
慕容逸望着面前眼神犀利睿智的人,一时有种错觉,这不仅仅是个普通的富家公子,而是个高贵无比人。此时,慕容逸终于放开心结和过往选择相信并跟随他。
叫来李叔,让他带着慕容逸先下去休息一会儿,晚些时候大家一起去看灯会。看着慕容逸有礼的向自己告辞,恩心满意的点了点头。
人啊,想死的时侯不会去想很多,一旦决定好好活着了,一定会爆发无限的潜力。这是一颗种子选手,自己一定花大把的精力去栽培他。让他成为自己的左膀右臂,为自己所用。
恩心自把世上可以用的人以动物来比喻划分为三种:
一种是狼,有着强大的攻击力和爆发力。他们能力强,但也很骄傲,不容易收服。可一旦愿意向你称臣,就会肝脑涂地,那是绝对的忠心,因为他们的骄傲不允许也不屑于去背叛。当然前提示,你自己比他还强,不然怎样去驾驭?这种人比较稀少,就是有也是可遇不可求的。恩心把慕容逸暂时归为这一类,至于真正的实力怎样还有待细细观察。
第二种是狗,他们也许不够聪明,但绝对的忠心,你可以放心的使用,而且多多益善,就像李叔和复生那样的。
第三种是狐狸,他们也很聪明,但够狡猾自私,一旦有更大的利益又条件允许的话,随时都有可能背叛你,甚至连眉毛都不会眨一下。但如果运用得当,也是好处多多的。不过前提是你强悍到让他忌讳,不敢造次。当然篮雪傲那只狐狸不属于这个范畴,狐狸只是自己给他起的绰号,论才情他是只骄傲的狼王似的人物,是自己也不能随便招惹的。
晚上,一行四人来到闹市看花灯。虽拥挤不堪但也热闹的无以复加,这是恩心至今见过的最大的灯会,难免有些兴奋。但得意忘形的结果就是招来了一乌龙的插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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