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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我回家太晚,夜太黑,又闷又潮,眼睛无法看见,我就用脚探路,心不在焉地前进,似乎在梦游,直到我伸手开门才会醒来。但是我却根本记不起我刚走过的路。我想,即使身体的主人把身体抛弃,可能身体也可以自己回家,就像根本不用依靠什么,手也可以摸到嘴。有几次,客人正好逗留到晚上,并且是漆黑的夜晚,于是我只好把他送到门后的小路上,告诉他怎么走。如果要到达目的地,他就得用脚而不是眼睛探路。
瓦尔登湖 第十四章(3)
在一个漆黑的晚上,有两个小伙子在湖边钓鱼,我就这样告诉他们方向。他们住在森林对面一英里的地方,很熟悉这里。但是过了一两天,有一位对我说,他们走了大半夜,都已经到家门口了,但还是没有找到家门,一直到天亮才找到,而在这段时间,正好下了几场大雨,树叶全都淋湿了,他们也淋得像落汤鸡。我听说有很多人,即使在乡村小道上也会迷路,天太黑了,就像俗语说的那样,黑得可以用刀砍。有些人家在郊区,坐马车到城里来买东西,却只有在城里过夜。有的绅士淑女出门拜访客人,还不到半英里,就只能用脚来探路了,就连在哪里转弯都搞不清楚。不管什么时候,在林中迷路都是一件使人觉得惊奇、难忘的事,而且也是一种很宝贵的经历。在有暴风雪的时候,即使在白天,人们也会看见一条似乎很熟悉的小路,但是却找不出通向村子的路。虽然他很清楚,自己在这条路上已经走过1 000多遍,可是却一点痕迹都辨认不出,这条路对他来说突然变得十分陌生,仿佛是西伯利亚的小路。至于夜晚就更没有办法了。
我们平常散步的时候,自己就像领航员那样,下意识地按照一些熟悉的灯塔和岬角前进,假如我们偏离了平时的航向,我们仍然可以记住某个邻近的海角;只有我们完全迷路了,或者转向了——因为在这个世界上一个人只要闭上眼睛,转个方向就会迷失道路——我们才能更深刻地领略到大自然的广阔和奇特。除非是睡觉,或者是不注意,只要清醒的时候,一个人就应掌握罗盘上的罗经方位。只有我们迷失道路,或者说只有我们失去了这个世界的时候,我们才会觉察到身边的环境与我们之间的无穷联系。
第一个夏季即将结束的时候,有天下午,我到村里的鞋匠那里去取鞋,却被抓进了监牢,因为就像我在别的地方说过的,我没有向这个国家纳税,也不承认这个国家的合法性,这个国家在议会门口像对待畜生那样买卖男人、女人和孩子。我到森林去的目的本来不是这个,但是不管一个人到哪里,那些可憎的机构都会跟随着,把他抓住,尽量逼迫他回到那使人丧失希望的共济会中。是的,我本来可以进行顽强的反抗,而且总会有些效果,我也可以“疯狂地”反抗社会,但是我宁可要社会“疯狂地”反对我,因为它才是丧失希望的一方。
但是,第二天我就被释放了,拿到了我那只补好的鞋子,按时回到了森林中,到美港山上去享受黑果,没有人打扰我,除了那些代表国家的人。我没有锁和插销,只有一张存文稿的写字桌,我的门闩或窗户甚至没有一颗钉子。就算我要出门几天,不管白天还是晚上,我都不锁门,即使是下一个秋天,我到缅因森林去住两个星期,也是如此。但是,比起那用一队士兵看守的房子,我的住所更受人尊敬。劳累的漫步者可以在这里栖息,围着炉火取暖;文学爱好者可以翻阅我桌上的书,自在地享受;好奇的人可以打开我的碗橱门,看看是否有剩饭,或者看看我的晚饭是什么。虽然各个阶层有很多人来到湖边,但我都没有感觉有什么不方便,也从来没有丢失什么,只有一小册荷马史诗,可能镀了金,这不太妥当,我猜测是被我们阵营中的一个士兵拿走了。我坚信,假如所有的人生活得都像我这样简朴,那么盗窃和抢劫就不会存在。只有在贫富不均的社会才会有这些事情。蒲柏翻译的荷马史诗会很快得到合适的传播:
Nec bella fuerent,
Faginus astabat dum scyphus ante dapes.
人们需要的只是山毛榉碗,
而不是战争。
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 见《论语·颜渊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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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尔登湖 第十五章(1)
湖 泊
有时,假如我对人类社会和世俗的生活觉得枯燥,厌烦了村里的所有朋友,我就向西前行,到离我住所更遥远、人更少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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