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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还有一次,就更加明显了,在书中第九回里,当金荣和秦钟发生口角的时候,“金荣只顾得意乱说,却不防还有别人。谁知早又触怒了一个。你道这个是谁?原来这一个名唤贾蔷……今见有人欺负秦钟,如何肯依?”贾蔷既与可卿有奸,见有人欺负秦钟,自然会被触怒,而自己出面又不合适,只好出去挑唆宝玉的侍从茗烟了。
谁是焦大口中的“小叔子”(2)
虽然贾蔷和可卿之间的奸情,做得十分隐秘,不仅瞒过了贾府的很多成员,也瞒过了很多读者。但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只要有奸情,早晚会被人知晓,最后,他们之间的奸情还是被贾珍知晓了,“贾珍想亦风闻得些口声不大好,自己也要避些嫌疑,如今竟分与房舍,命贾蔷搬出宁府,自去立门户过活去了。”
说到这里,基本上就已经清晰了,“养小叔子的”自然是可卿和贾蔷无疑了,虽然在可卿死的时候,贾珍都“哭成了泪儿人”,而贾蔷却一点多余的悲哀表现都没有。
从元春之死推算曹雪芹的生年
关于曹雪芹的生年,红学界一直争论不休,这些年来,大家争来争去,争成了一团糨糊,一潭泥泞。可争论尽管激烈,问题依旧没有解决,而史料实在又少得可怜。为此,我试着将贾宝玉与曹雪芹本人等同起来,用《红楼梦》中所载之事件,与已知的曹家史实相印证,从山重水复之间,辟出了一条柳暗花明之路。
书中关于元春的判词为:“二十年来辩是非,榴花开处照宫闱。三春争及初春景,虎兔(一作虎兕)相逢大梦归。”其中“虎兔相逢”一句实为暗指元春去世的具体时间,“虎”指康熙去世之年,即康熙六十一年,公元1722年,该年为壬寅年;“兔”则是指雍正继位的下一年,即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该年为癸卯年。“虎兔相逢”之日,便是康熙去世,雍正继位之时。如按“虎兕相逢”解,则“虎”、“兕”一为康熙,一为雍正,“虎兕相逢”指的依然是康熙去世和雍正继位,两种政治势力此消彼长。所以,元春应当死于公元1723年初,从此,贾家(曹家)的厄运也就随之开始了。
那么,元春去世的时候,贾宝玉到底多大呢?且看书中第四十五回里,林黛玉对薛宝钗说道:“细细算来,我母亲去世的早,又无姊妹兄弟,我长了今年十五岁,竟没一个人像你前日的话教导我。”此段话准确无误地告诉我们,这时的林黛玉刚好十五岁,则贾宝玉当为十六岁。到了第五十三回时,宁荣二府过除夕,祭宗祠,庆元宵,时间推入到下一年。接下来的第五十五回,作者写道:“且说元宵已过,只因当今以孝治天下,目下宫中有一位太妃欠安,故各嫔妃皆为之减膳谢妆,不独不能省亲,亦且将宴乐俱免。故荣府今岁元宵亦无灯谜之集。”这段话中之“不能省亲”、“宴乐全免”、“亦无灯谜”等等情形,其实已明确地告知读者,这位欠安的“老太妃”不是别人,恰是元春本人。到了第五十八回,作者用“谁知上回所表的那位老太妃已薨,凡诰命等皆入朝随班按爵守制。”暗示了元春的死,而书里面的“元春”之死,实际上是作者为了情节发展的需要,故意挪到后面的。由此可知,贾元春死的时候,贾宝玉应当是十七岁。
因此,1723年初,贾元春死的时候,贾宝玉刚好十七岁。从1723年,往回推十六年(按中国传统的夏阴历,生下来便是一岁),可得出,贾宝玉(曹雪芹)应当生于1707年(康熙四十六年丁亥年)。《红楼梦》一书便是从1718年贾宝玉(曹雪芹)十二岁开始写起,一直写到1728年贾家(曹家)被抄为止(上谕著江南总督范时绎查封曹罴也�窃谟赫�迥晔��露��娜眨����焖搴盏伦嘞覆椴茴房地产及家人情形摺是在雍正六年三月初二日),一共写了贾家(曹家)十年之事。由是,“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及“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等句,恰便成了一语双关,既指此书连写带改历十年之久,又指此书写的是作者亲历的十年旧梦。
不珍不敬论惜春(1)
关于宁国府里贾敬、贾珍和惜春的一些情况,我们可从第二回冷子兴与贾雨村的口中,了解如下:
一、贾敬如今一味好道,一心想作神仙,只爱烧丹炼汞,余者一概不在心上。又不肯回原籍来,只在都中城外和道士们胡羼。
二、幸而(贾敬)早年留下一子,名唤贾珍。
三、这位珍爷倒生了一个儿子,今年才十六岁,名叫贾蓉。
四、四小姐乃宁府珍爷之胞妹,名唤惜春。
五、黛玉进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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