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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杨决定继续逗逗他,“古代希腊人认为,男性之间的同性关系代表爱的最高形式,在公元前6世纪到公元前4世纪这200年间,希腊人把同性恋视为‘高等教育’的一个分支,在战场上,同性之爱也得到赞赏。在不少战役中,斯巴达的军队都因士兵的这种‘同性之爱’而赢得了战争。”
“柏拉图对此曾作过评论:‘一小群彼此相爱的士兵并肩作战,可以击溃一支庞大军队。每个士兵都不愿被他的爱人看到自己脱离队伍或丢下武器,他们宁可战死也不愿受此耻辱……在这种情况下,最差劲的懦夫受到爱神的鼓舞,也会表现出男人天赋的勇敢’。”
“在源远流长的东方文明中,同样也有‘龙阳之好’、‘断袖之风’,也就是同性之恋的存在”,出乎意料的,杨的中文说的非常标准,略微动摇了天隐先前认为杨是东洋人的猜测,“现在,不要经过思考,不要想任何东西,告诉我你对于同性恋的感觉,快!”
“似乎有点羞耻……”天隐越说声音越小,这个混账的杨究竟在想些什么东西!
“你觉得现在的主流社会对于同性恋是什么看法?”
“越来越宽容?毕竟很多国家和地区颁布了法律,认可了同性恋。”
“就是这个!就是这个!”杨突然激动了起来,“从古文明的两大代表,古希腊和中华来看,同性之恋不过是个人天性的一种,充其量不过是个人行为选择的一种,无所谓好与坏,究竟是为什么、从什么时候起,这种行为成为了被憎恶的,越来越被社会所不容?”
杨没有理会天隐的反应,继续自顾自地演说着,“旧约?利未记第20章13…16节:ifamanalsoliewithmankind;asheliethwithawoman;bothofthemhavemittedanabomination:theyshallsurelybeputtodeath;theirbloodshallbeuponthem。(男人若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他们二人行了可憎的事:总要把他们治死;罪要归到他们身上。)”
“新约?罗马书第1章26、27节:forthiscausegodgavethemupuntovileaffections:foreventheirwomendidchangethenaturaluseintothatwhichisagainstnature。(因此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andlikewisealsothemen;leavingthenaturaluseofthewoman;burnedintheirlustoowardanother;menwithmenworkingthatwhichisunseemly;andreceivinginthemselvesthatrepenceoftheirerrorwhichwasmeet。(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
“旧约不仅仅是犹太人的信仰守则,也是当时犹太人的社会法律。利未记清楚说明,同性恋不单单是违背神旨意的行径,而且是当时的刑事罪行,犯者会被判死刑;到了新约时代,按照罗马律法,这种行为不再是死罪,但圣经仍明确指出它是神憎恶的罪。”
“伴随着罗马帝国的强盛,古希腊时代被认可的行为就成为了罪,而深深地刻在人们的心中。到了泛西方化的现在,人们在不知不觉中歧视,在不知不觉中偏见,在不知不觉中狭隘,每个人都理直气壮地认为只有自己才是对的,却没有一个人想过,为什么!”
“这些,说明了,或者证明了一件事,亲爱的头领?”
“人的思想和认识是在变化中的?”
“是的!并且,这种变化毫无疑问的、显而易见的,跟人为地推行和强制是分不开的,所以,现在你是否愿意承认,人的行为模式是可以被人为设计的?”
天隐总觉得有哪里怪怪的,但是一时间又找不出合适的论据加以反驳,天隐一向不喜欢为了反对而反对,所以,姑且,认同吧。
“以上,就是阿方索?凯撒在其著作《人为设计论》中提及的,从对同性恋的思考中提炼出‘人为设计论’这一复杂过程的概述,等回到匹斯,你可以去匹斯图书馆自己看看的,嘿嘿嘿……”
原来杨这段长篇大论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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