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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渠县曾令全签有用工合同,人员来自当地民政局收养所的“残疾人自强队”。他认为,自己的用工是合法的。
警方的调查显示,在锡里砖厂的工人分两类。一类来自四川曾令全的残疾人自强队;一类来自云南的健全工人,共20人,由翁梅龙管理。两者的待遇相差甚远。
后者因为是健全人,很少挨打,工资也按时发放。
而18名来自四川的流浪汉和精神不正常、痴呆的人则每天在皮鞭下度日,经常吃不饱肚子,连姓名都由老板随意指定。
翁秀清在与曾令全签订的合同中规定,流浪人员的工资大多为每月900元。但19个人的万多元工资,全部由罗政领去,再汇给曾令全。现已拘押在耒阳市看守所的罗政承认,这也是事前双方约定的条件。
在这个家族砖厂中,每个人的分工非常明确,老板翁秀清负责全盘和销售,其妻翁金英负责财务,弟弟翁秀雄、翁梅龙、亲戚严发祥负责安全与生产,外来者罗政专门管理四川渠县流浪人员。
由于流浪人员有先天缺陷,工作效率和质量常常让管理者头痛。厂方对应的管理办法则是:捆绑,用铁棍、竹片和机器皮带抽打,甚至是电击。砖厂机房里专门安装了插座和电线,对不听话不做事的人,就捆起来,通过一种减压的装置电击。
来自四川仪陇县23岁的工人付海说,管事罗政要干什么就得干什么,否则就饱以拳脚。同样来自四川的工人王川元说,只要工作没做好或者做不动了,管理者就会拳脚相加。并且,习惯性的每天晚上睡觉前,他们都要遭受一次毒打。方式除了用三角皮带抽,还有电击。有时,甚至不给饭吃。
警方的调查记录表明,对这些“工人”的殴打并非完全出于用工的需要。有时,管理者为宣泄情绪,也会采用此类方法。
来自渠县的工人罗小平称,罗政经常电击他,以致手都被烧臭了。无论工作与否,老板和其他管理者经常殴打他们,甚至命令部分工人随意攻击其他流浪者。
除了殴打,威胁成为砖厂管理的常用手段。有一次,付海被打急了,扬言报案。
罗政则诈称,“告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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