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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最该讲理的地方被鉴定为精神病,那谁来维护一个公民的尊严和权利?”
领导指示引出的精神病鉴定(4)
2004年12月24日,龙亭区人民法院裁定驳回河南省精神病医院的申请。
庭审中,开封市教委辩称,(江帆上访)引起省、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并作出指示,要求学校在解决问题前看护好江帆,对江帆的精神是否受到刺激,必要时可到医院进行检查和治疗,故我局(开封市教委已更名为开封市教育局——记者注)作为当事人委托精神病医院对江帆进行鉴定,并无主观敌意……鉴定对其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应驳回其诉讼请求。
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同样认为应驳回江帆的诉讼请求,并谎称“在整个检查过程中,江帆及其丈夫都是明知并自愿下进行的,不存在强迫鉴定。”
2005年2月18日,龙亭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确认河南省精神病医院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书”无效;开封市教委和河南省精神病医院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为江帆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开封市教委和河南省精神病医院赔偿江帆精神抚慰金两万元。
同时,案件受理费9710元,江帆负担8900元,开封市教委和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共负担810元。
一审判决后,江帆没有上诉。在她看来,这本身就是一个枉法判决。
2007年10月18日,记者在龙亭区人民法院见到了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和开封市教育局2006年11月14日刊登在《东方今报》的“道歉”,这份“道歉”在半版广告的最下方,没有标题,全文共89个字:“1997年12月15日,原开封市教委未经司法程序,委托省精神病医院对江帆进行了精神病鉴定,鉴定结论为‘偏执性精神病’。该鉴定因不符合法定程序,为此特向江帆赔礼道歉!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开封市教育局”。
龙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华洲对记者说,此案被龙亭区人民法院列为重大疑难案件执行。为了尽快执行判决,他曾两次到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地处河南省新乡市),才有了这个赔礼道歉。目前,两万元赔偿款已经在法院的账户上,但江帆不领。“可以说,案子已经执行完了。”
江帆到现在也没看到这份“道歉”,她也拒绝接受这样的赔礼道歉:“我要求在省级报纸上公开道歉,道歉的内容至少应该得到法院和我的认可。”
张华洲对记者说:“判决没有说在哪儿道歉,也没有说道歉的内容要江帆同意。她对判决有意见可以上诉。”
据了解,此案审判长焦世峰已经调任开封市检察院。2007年10月18日,记者通过开封市检察院传达室联系焦世峰,听说记者联系采访,焦世峰立即挂断电话。
随后,记者在开封市检察院信访室拨打焦世峰手机,说明采访事宜。
焦世峰说:“现在没时间。”
记者问:“今天有没有时间?”
“没有!”
“明天有没有?”
“没有!”
“后天有没有?”
“没有!”
“什么时间有?”
“什么时间都没有!”手机挂断。
江帆对记者说,开封市教委一再申明,给她进行精神病鉴定根据的是开封市委办公室1997年57号文件。“我维护尊严的决心不会改变!”
刊发日期:2007…10…31
记者手记:
她仍奔波在上访的路上
2004年9月的一天下午,在编辑大楼前台,值班的大姐叫住我,然后对一名女子说:“你不是要找个好记者吗?这个就是!”
那名女子谦卑地向我打招呼:“您好,我叫江帆,不知道您有没有时间?”
我一脸迷惑,看得出来,她是来反映问题的,这在报社的接待大厅时常可以看到,但我不知道能帮她什么忙。
在四楼大平面,我听到了她的故事:一名校医,因家庭暴力,先后到开封市多个部门上访。又因为上访,遭受了更大的侮辱而奔波于省城郑州和北京。她成了开封市教育局和信访局的名人,于是,两个部门邀请河南省精神病医院的医生,仅仅通过一次会议,就把她鉴定为“偏执性精神病”。
她手里只有一份证据:河南电视台记者拍摄的关于把她鉴定为精神病的文件,画面仅有三秒钟。而为了这份证据,她苦苦寻找了8年。
一个人能有几个8年?我后来在郑州采访时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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