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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玄衣接过来,看了一下,上面写道:今收金叶子一张,作价白银八十两,定百年老参一棵,定期一年,以货到时为准。如未成交,原价退还,左契为凭。落款是:孙记药行。萧玄衣将左契收好,放在怀内,拿上人参下了楼。
楼下的大厅里坐着一个人,素衣青巾,脚上还沾着泥巴。掌柜的见状连忙过去请安,那人说道:“罢了,罢了。我看你不在,替你看会儿店。”
“东家,来了一个买参的客官,我们上内室谈了一会儿。”
掌柜的说罢,连忙把萧玄衣引见给他东家:“这位萧兄弟,买了咱们家三棵上等人参,又定了一棵百年老参。”
那人连忙起身道:“小可孙少仙,多谢萧兄弟赏光。”
萧玄衣手里提着参,连忙放下,施了一礼道:“在下萧玄衣,见过孙大哥。”
萧玄衣再打量孙少仙,三十岁年纪,三绺长须,仪表脱俗,神情温和,让人心中不自觉地生出一种亲近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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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土豪
那孙少仙盯着萧玄衣看了好大一会儿,萧玄衣心里不禁有点发毛,连忙说道:“请孙大哥多多指教!”
“萧兄弟英姿卓荦,令人一见倾心啊!”孙少仙掀髯大笑。
“过奖!过奖!”萧玄衣听到这种嘉许,虽然满心自在,但还是客气了一句。
“我今天刚采药回来,衣衫不整,明天萧兄弟如果有空,到舍下来喝两杯如何?”孙少仙诚意相邀。
“既然孙大哥盛情,明天一定登门拜访。”
“那就这么定了,明天后晌哺时,我在舍下洁樽相候。”孙少仙说话非常斯文。
“那我就先告辞了,明天再请教。”萧玄衣有点词穷,再说下去,估计要张口结舌,就拱了拱手,拎了参,出了孙记药行。
这时夕阳在山,大街上分外热闹,有牵着骆驼、头缠着裹脚布的波斯胡人,有头发结成辫子的北地女真,有雁门关的戍卒,还有乞丐。
萧玄衣看见乞丐就走不动,摸出几文钱放进一个老乞丐的碗里:“镇上那个酒楼最好?”
“杏花村。”那乞丐连忙指了一下。
“我请你喝酒如何。”
“客官说笑了。吃剩下的给两口就行。”
“好,本分!”
萧玄衣笑了一下,正要走,突然想起一件事。又蹲下道:“老人家,我给你找个差事怎么样?”
“只怕我干不了。”那乞丐估计有六、七十岁了。
“也不是什么难事,就是帮我等两个朋友。”
“这倒不难,不知他们两位长什么样?”
“年龄比我大几岁,一个胖子,一个瘦子。”
“还有没有别的什么特征?”老乞丐很细心。
“特征我倒是说不上来,这两个人一个叫鲁奇,一个叫莫聪。”
“有名字就好办。”老乞丐自有主张。
“这样吧,你等一天,我给你二十文钱,有一天算一天,你把他们领过来之后,我再给你一百文。”萧玄衣挺大方。
“多谢这位爷!”老乞丐喜出望外,趴下就要磕头。
“不用,不用,明天你就去镇口等,不要错过了。”
“这个您放心。”
鲁奇和莫聪也没个准信儿,说不定要等十天半个月,整天眼巴巴的盯着来往行人,烦也烦死了。这下有人代劳,萧玄衣心里如同放下一块大石头,不免洋洋自得,使唤人的感觉就是好哈。
萧玄衣看看天色,要睡觉还早,不如到杏花村吃杯酒。萧玄衣想着,便往老乞丐指点的方向找过去。
“杏花村”这个名字出自一首脍炙人口的诗:《清明》,诗的作者是杜牧。大唐诗人辈出,小杜是其中翘楚,尤其是七绝,写得最有奇气,佳篇甚多,《清明》是其中一首。
萧玄衣一路寻来。果然看到一处热闹场所:一座酒楼灯火初上,酒旗飘飘,黄昏里,“杏花村”三个字随风招展。
古晋汾酒名闻天下,凡是到雁门来的人,都要一醉为快。萧玄衣问了一下小二,楼上已经座无虚席,只有楼下的大厅里还有几张空桌子。萧玄衣要了一壶酒,和四样本地小吃,拣了一张靠窗的桌子,坐了下来。
萧玄衣一边饮酒,一边看街景。猛然之间,看到三个人,就是来雁门途中遇到的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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