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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如果凶手是为了报复杀人,那么他为何在夏黎黎死后六年才动手?他又是如何得到那块手帕的?
边平的意见是:凶手很可能是与夏黎黎关系密切的人,对夏黎黎悲惨的身世十分同情,进而在夏黎黎死后报复当年的嫖客。而从手帕上的痕迹来看,马春培嫖宿夏黎黎的时间大概就是夏黎黎为其母拼命赚钱的时期,那时夏黎黎仅有13岁左右。凶手把现场布置成“无力侵犯幼女”的样子,就是要强迫马春培赎罪。
方木对这两种推测都不同意。市局的推测明显不符常理,而且没有证据佐证。至于边平的意见,虽然能解释凶手为什么要选择女童形象的塑料模特,但是假设凶手基于这种心态作案,曾经染指夏黎黎的嫖客何止百千,为何在夏黎黎死后六年内没有类似案件发生?不过边平关于“赎罪”的思路倒是启发了方木。现场的情形的确传达出凶手的某种强烈情绪,但是如果将其理解为“赎罪”的话,还不如说是一种“挽回”。
资料里有一张夏黎黎和朋友出游时所拍的照片,当时她19岁,尽管脸上浓妆艳抹,但仍能在神情中感受到一丝难以遮掩的稚气。也许是因为长期病态的生活,夏黎黎身高不足160公分。可见她在13岁的时候,是多么娇小的模样。假设凶手选择的塑料模特是为了代表夏黎黎的形象,那么他就在那个“小女孩”身上流露出两种信息:一是安全(模特衣着完整且穿着内裤),二是美好(没有什么比穿着可爱的花裙子的小女孩更能代表美好这个词了)。实际上,凶手要表达的是男子不可能,也没有侵犯这个女孩。那么,他要表达的情绪就不是“赎罪”,而是“挽回”——他想证明某件事情并未发生。
如果上述推论成立,那么,凶手就不是要展示给别人看,很可能是要展示给自己看。
而这个人,也许就是当年在那个仓库窗外目睹了某件事的某个学生。
经过几天的努力,市第11中学送来的学生名单终于筛选完毕,符合查找条件的仍多达464人。负责筛选名单的警察一面揉着通红的眼睛,一面毫不避讳地提醒方木,对这464人进行逐一排查要花费大量时间,此外,局里的警力都在按照边平的建议,集中追查与夏黎黎关系密切人员。潜台词是:费时费力筛选出来的这份名单,估计是白费力气。
方木一边心不在焉地应付他,一边随手翻看着手里的名单,忽然,他的眼睛瞪大了。
“郑霖在不在?”
得知郑霖正在办公室里之后,方木二话不说就朝电梯跑去。惹得那同事在身后直嘀咕:
“这小子,小时候是不是让狼撵过啊。”
连续忙了几天,刚要在沙发上和衣躺一会的郑霖被方木硬叫起来,直截了当地要他分配点警力调查一个人。
“调查谁?”
方木翻开名单,指向一个他们都熟悉的名字。
姜德先。
第二十五章 失乐园
姜德先从黑色奥迪A6车中钻出来,四处张望了一下,快步走向省医院住院部。他的身影刚刚消失在门口,另一个在路边报亭买杂志的年轻人动作迅捷地跟了过去。
马路对面,一辆黑色吉普车里,方木放下望远镜,用对讲机叮嘱了几句:
“别跟得太紧,小心惊着他。”
几日来,警方一直在方木的建议下监视姜德先,然而收获甚少。姜德先出院后,似乎一直沿着原有的生活轨迹平静地走下去,每天开车上班、与当事人见面、出庭,偶尔和妻女在楼下的园区里散散步,一派安宁祥和的样子。鉴于手中掌握的证据不足,而对方又是法律专家,警方决定暂时不对姜德先进行讯问,而是通过监视他的活动,试图寻找有力证据。
半小时后,姜德先忽然从门诊部的楼里走了出来,他脚步匆匆,尽管动作不大,但方木在望远镜里仍然能看出他在前后左右地观察,随后,他就发动汽车,快速离去。
另一组人员驾驶着一辆白色桑塔纳轿车,悄然跟上。
姜德先的车开远,负责跟踪他的警察才跑过马路,径直上了吉普车。
“什么情况?”郑霖回过身来问道。
“不清楚。”那警察稍歇了口气,“这小子在住院部大厅里等电梯的时候,遇见了两个人。我感觉他们认识,但肯定是偶遇,因为双方都是一脸惊讶,彼此还交谈了两句。我离得远,没听清他们在谈什么。随后姜德先就离开住院部,沿着通道去门诊部了,挂了一个神经内科的号,看过医生后,又去药房拿了点药就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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