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部分(第1/4 页)
谁不想做个顶天立地的男人?所以他自小学的应该就是武艺、内功。
谁不想要自在江湖,快意人生?所以他能吹奏玉笛,如仙乐飘渺。
谁不想出人头地,人前显贵?所以他一举手、一投足都是一派优雅、从容。
那是与生俱来的一种气势,也是富贵帝王家才有的傲然世间风范,又怎么能用平凡人的标准去衡量优秀的他?
试问世间能种地、卖菜的男人该有多少?可也只有一个君临天下。
也只有一个烈焰,肯抛却了富贵荣华,躲开了侍从、暗卫,只甘心伴着自己一路走来,不管是风雨还是饥饿,只要一抬头就是他深情的眼眸,一低头也有他温暖的怀抱。
自己说的是大条的道理,可骨子里竟然是尖酸刻薄的怨恨吧?
还有些傻的可笑的自卑作祟,让自己总是觉得配不上他,总不及他对自己好的万一。所以想要找些麻烦,让他更加倍的哄着自己对吧?
所以知道他丢了银子,有了难处,就巴不得的显摆自己的小聪明,宁可去骗人?
可高贵如他,如何能安心的去用那骗来的东西?对自己痴心一片,又怎么能够看着自己对别的男人笑颜如花?
方诺的心头苦涩,喉咙哽咽,她发现自己错了,错的离谱。
或许是因为从未真正的触及感情,也从未如此深切的和一个男人相处,方诺知道,自己在茫然中走错了方向,忘记了去认真读懂他的一片真心,也忘记了给他最大的信任。
“烈焰,你真傻。”方诺觉得眼角发热,继而一湿,是情深自责的泪水在脸上滑过。
慌忙间回头看了看自己走过来的路,才发现竟然已经不辨方向,也茫然不知道究竟走出来多久,又已经离开他多远了。
“等我。”方诺转身往回跑去,脚下的路并不平坦,没有几步竟然崴了脚踝。一阵钻心的疼痛袭来,方诺才发现没有烈焰一路牵着自己的手,原来好好的走路、不摔不绊都变成了一种奢侈。
“方诺,你才是最没用的一个。你不是叫着自己如何厉害,有手有脚能养活自己吗?怎么才分开一天的时间,就连走路都不会了呢。”方诺恨恨的捶了一下崴伤的脚踝,单足蹦跶着往回走。
可这方诺儿的身子原本就不那么壮实,虽然近来走的路多了也有些锻炼,但毕竟最近劳烦的事情太多,总没有好好的休息,现在跳了几步就气喘乏力,不得不在路边找一处宽厚的石头先坐下来休息。
“我的脚啊。”不坐下来还不觉得,坐一会儿想要再起身,方诺发现不止崴伤的脚踝疼痛难忍,就连脚底板都是火辣辣的疼痛。
方诺把受伤的右脚鞋袜脱下来,脚踝已经红肿成一个大包。忍着疼痛用手捏了捏,骨头虽然没事,可水肿的这样厉害。
如果再折腾只怕连骨膜都要伤了。只好从包袱上扯下一块布条,把肿起老高的脚踝包裹一下,固定起来以免再受伤。
再看看疼痛更甚的脚底板,方诺才发现脚掌上竟然磨起了两个水灵灵的大泡。那肯定是从镇子出来,和烈焰一路赌气快走磨出来的。
现在别说脚踝的伤不能走了,单是看着这几个大水泡,方诺的心里就是一阵的翻腾,眼泪差点又掉了下来。
头发里的银针没了,方诺只能就近找一根树枝,把外面的树皮剥掉一层,用里面光滑的木芯掰成刺状,把脚上的水泡挑破、挤出水来,再把荷包里放着的几朵金银花放在嘴里嚼烂,覆在了水泡上。
再把左脚的鞋袜脱下来,这只脚更加惨不忍睹,两个光溜溜、亮晶晶的大水泡比右脚的还鲜亮,另外还有两处水泡已经磨破了,一层被泡的发白的皮扣在上面,勉强还遮掩着里面的嫩肉。
方诺咬牙、忍疼,把这两个水泡挑破;最后把心一横、用指甲把那两个已经磨破的水泡浮皮撕扯下去了。钻心的疼啊。方诺疼的直哆嗦。可如果不把这层皮撕掉,也不能重新长好了,说不定还会发炎、溃烂。
等两只脚都处理好了,方诺疼的全身是汗,打了一个哆嗦,靠在石头上几乎脱力。
风大了起来,风中带着点土腥味儿。方诺知道应该是要下雨了。
左右看了看,只有不远处的一个树林能够避雨。方诺忙穿好了鞋袜,找一根树枝撑着,一路蹦跶着过去。
刚来到树林,雨就下了起来。好在雨并不大,树林里的树木茂密,躲进来能避些时候。现在方诺只盼着雨别下起来没完就好。
不过就这样淋着也不是办法,肚子又饿的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