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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身份走出西塞派出所,这让吴幼明觉得“很荒诞”。
他开始收拾自己在西塞派出所的东西。几乎没有人和他说话,大家都觉得很正常。自2005年12月21日他从交警岗位调到这里担任片警,至今已有一年多。他在派出所里最多的东西就是书,装了整整4大箱。其中一个细节吴幼明记忆深刻,在派出所的时候,没有人伸出手帮他搬东西,但到了他家的楼下,随行的3位前同事帮他把东西抬上了他在6楼的家。
当天晚上6时多,他在网络上写下了《一个被辞退民警的自白》,妻子说他当时一边写一边流泪。
据吴幼明介绍,在被辞退前他曾有两个另外的选择:一是到当地一家报社工作;二是到黄石市公安局政治部去专门写材料,后者在公安内部可说是比较舒服的位置。当然,前提是吴幼明必须“合作”。
但吴幼明都拒绝了。
“罚款任务会带来执法不规范”
33岁的吴幼明1991年参加工作,从城管到巡警、派出所民警、交警,在2005年那一年,他原本顺畅的从警生涯出现了拐点。
按照吴幼明的讲述,他对罚款任务经历了从积极到怀疑再到不合作的一系列转变。为了完成罚款任务,他也曾在深更半夜出来查违章。“人有的时候像蚂蚁一样,会机械地跟着别人做同样的事情。”2001年,吴幼明纠正违章1328起,完成罚款50100元。从2003年开始,吴幼明对罚款任务产生了不同的看法,不愿意随便开出手中的罚单。
黄石一民警被辞退事件调查(2)
他认为,交警有罚款任务带来了执法不规范。比如超载,按照规定,应该是将超载的货车带到特定地点过磅,确定超载的罚款,并强制卸货至核定载货量。
为了省事,就不过磅了,交警完全凭目测,只要装满货的货车一般都超载。超载的司机交钱了事,并不卸货。司机被罚了一次款,就相当于有了一张通行证,再碰到交警,司机把罚款单据“晃一晃”,就可以一路畅通了。违法行为通过罚款变成了合法行为。
由于不认同罚款任务这种做法,当年的第一个月,吴幼明就没有完成任务,而且相差甚远。当时大队里要扣他的钱,由于吴幼明的争取,钱还是没被扣成。之后,这种吴幼明不完成罚款任务、大队不扣款的“和平”日子一直持续到2005年5月。
据吴幼明介绍,那时交警支队考核各交警大队,交警大队再考核各个中队。他当时所在的黄石港交警大队交警人数最多,管的区域也最大,但罚的款却最少。大队领导为此没少挨批评。
2005年6月~10月,吴幼明被扣考勤奖金803元,理由是他“未按月完成大队规定的罚款任务”。他要求黄石港交警大队提供扣款收据,但被拒绝。
2005年12月18日,吴幼明给黄石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写了一封公开信。3天后,他被调往西塞派出所担任民警工作。西塞派出所距离黄石市中心较远,被同事戏称为“发配边疆”。
2006年1月5日,吴幼明在网上发表了名为《交警为什么都爱罚款——民警手记》的帖子,介绍了自己的遭遇,并附上了那封公开信以及自己的真实姓名和详细的联系方式。
这是首度有交警以真实身份揭开交警有罚款任务内幕的文章,文章发出后,立即在网上引起广泛讨论,众多网友通过网上回帖、转贴、电话、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讨论吴幼明的做法。不少网友表达了对吴幼明的支持,其中包括很多交警同行。这些来自网友的支持让吴幼明感动得数次落泪。
“没有任何人下达或变相给交警下达罚款任务,”黄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治处主任陆正恩在去年1月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否认了吴幼明的说法。
据陆正恩介绍,2004年年底,湖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下发了《湖北省道路交通勤务管理暂行办法》,其中第二十二条规定:“警务区和管段民警应不断提高管事率,做到见违必究、执法必严。大中城市交警每日纠正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不得少于15起,其他交警每日不得少于10起。”
为了增强民警的责任意识、规范执法行为,防止不作为、混日子,黄石市交警部门结合本地的实际,规定了一线交警每月每人纠正交通违法不得低于180起,其他岗位的民警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相对减少一定数量。陆正恩表示,这个工作量化标准低于省里的标准,是“比较科学的”。
这个规定不是针对个人的,80%的交警都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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