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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子是我记忆较深的一个人,毕竟我们之间有过美丽的过往。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在三年之后还对他感觉特别,而三年里的另一些人却像焰火一样绽放后便完全消失,起不了波澜。
胖乎乎的他已经全然是一个瘦瘦的男子了。三年前的他色彩暗淡,现在的他依旧只穿黑色、白色或灰色的衣服,有时会有其他色彩的搭调,但决不占主体。他还是喜欢打篮球,可是今年他的心脏有了小小的负荷。他依旧拥有超出年龄的老成。
我和文子之间,已然是一种醇厚的感情,我们都可以这么好地面对。他说,木仅,你比以前更笨了。我轻轻告诉他,其实我一直一直都是这么笨的。他让人感觉很踏实,他趋向成人的心理给人感觉厚朴。他是多好的一个男生啊,内心柔软,用它做腻滑的缎子来盛放晶亮的玉石一定很合适。他已经那么了解我,我可以在他面前裸露真实的自己,不用害羞,不用骄矜,这种密密的安全感让我很安心。你看原来的他多么可爱啊,以为可以正大光明。已经不记得他手心的温度了,也忘记额头上的味道,可是那样美好的情愫总让人内心温暖。时间把我们的不合都沉淀掉了,却把感情酝酿地那么香醇。 。 想看书来
小刁
小刁穿牛仔裤的时候看起来很完美。他的腿很长,也并不过胖或是过瘦,他把牛仔裤落拓的质感穿得很贵族。他的脸轮廓分明,时常有阳光的光晕。
小刁很优秀,他从不上网或是吸烟,但他会在不爽的时候灌下一大罐啤酒。开罐时的气泡会让他很亢奋,而酒精的味道会让他的大脑迅速休眠。他喜欢把事情憋在心里,这使得他在某些时候看起来落寞而又灰暗。
我一直都觉得小刁是我所认识的人中最接近完美的人。他成绩很好,毕业后考到了全国知名的重点大学。而且他并不像以前班上的同学那样沉闷,他总是很活跃。他上课的时候也转笔、吃零食、开小差,但他的成绩总是名列前茅。他极开朗,也很幽默,以前在听他讲话的时候常常自始至终都笑得合不拢嘴。另外,他爱足球,并且毫不吝啬地把整个体育课的时间全部奉献给他所狂热的足球,他精力充沛,极少面露疲惫之色,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是,作为一名理科生,他酷爱文学,并且对川端康成情有独钟。他读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品,写得一手好文章,并且写得一手好字,总的来说,他学习好、兴趣广泛、个性足、精力充沛,接近完美。(请原谅我用如此公式化的语言来点评他)。
小刁是理科理性与文科细腻的完美结合体。
小刁现在依旧很自我,他是个讨所有女生喜欢的男孩。我总觉得有时候的他很像个孩子,可爱,又很童稚。不晓得以后的他会是什么样子,但是现在他生活在我的意识里,这就很足够。
二哥
突然从同学的发型里想起了二哥。
头发留到六七厘米长,很飘逸,额头前有一两撮短发很洒脱地晃荡在眼前。发质很柔软,冬天的时候头发里也会有小小的温度。他的头发不是太黑,却自有一圈深褐色的光晕。他跑步的时候头发会跟着蓬蓬地动起来,会让人心生愉悦。
小时候的二哥很坏。他带着我去偷隔壁家的核桃,把郝树的自行车链子取下来,或是一个人跑到刚淹死人的堰塘里洗澡。他的成绩不好也不坏,他又一群很要好的“狐朋狗友”,他们在夏天的时候一窝蜂地涌到郝叔家里白吃冰激凌,走的时候再扔下一大堆花生壳子。
我却觉得二哥很好。偷核桃那次被主人发现了,二哥让树下的我先走,他一个人揽下了全部过错。那次他从书上摔下来了,胳膊骨折,打了三天的吊针。我第一次因为心疼而掉泪。
二哥家里常常有很多让我意想不到的“好东西”,大都是我没见过的吃的比如炒面、炒黄鳝,还有净的芋头,把它煮熟后用手捏着蘸着佐料吃。他还会熬蛇汤,小时候的我看见被剥皮并砍掉头的蛇还会还能动来动去,很是惊讶。最让我记忆深刻的是煨梨块:用一个盅盅,放上几块冰糖,把梨子切块,加水,在冬天的时候直接放在炭火旁边用水煨着,会有很香很糯的味道。煨出来的梨块有些软了,热热的温度确让人很舒服。糖水很甜,二哥说它可以润嗓子。要是换成苹果块,则会有一丁点儿的酸味。我尝试过很多死,可是总是做不好。
在小时候的我眼里,二哥简直是天神。他会修自行车,还会煮饭,并且在我墨水用完的时候神奇地变出一瓶来,红岩,重庆产的。在现在看来,那并不是很好的墨水,它有时会有沉淀而堵住笔管,但是二哥真的给了我最好的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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