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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动门铃儿,开门的是李木鱼,难得,他竟然在家。
李默还在睡觉,李木鱼说他昨晚小说写到太晚,今天允许他睡到自然醒。
孟小冬笑着点头,这才对,当爹的偶尔也要展露点温情,不能总那么严厉。
天气不错。
九点半,李默还没起床,李木鱼说要去超市买东西,让孟小冬跟他一起。孟小冬没意见,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他换好衣服,两人一起出门。开车绕着环城高速溜达了半个多小时,孟小冬发现李木鱼其实是个外表斯文内心狂野型选手。一路上,她的心跳随着他的车速呼呼往上飚。李木鱼跟孙少晏有一个共同的爱好,很喜欢穿衬衫,各种款式的衬衫,不过他看起来比较偏爱极端的色调,非黑即白。孟小冬私底下觉得,李木鱼还是穿黑衬衫更适合,纯洁的白色,实在不匹配他满腹的狡猾。混血似的脸蛋儿,衬着黑色,更能彰显出浓厚的男人味儿。最近,孟小冬发现自己说话时,用词很文艺。这不能怪她,李默跟她交流的重点从菊花开一下子转到玫瑰红,天天开口闭口向她搜集所谓成年人的恋爱经历,时不时抒发一阵感慨,文采飞扬,酸麻入骨。若是革命战争年代,李木鱼和李默这对儿父子搭档,绝对是从事地下情报工作的完美组合。一明一暗,死命的往外套。她的同学朋友亲戚等等等的爱情罗曼史几乎被他统统搜集个遍。当然,他最感兴趣的,还是孟小冬的亲身经历。好几次,孟小冬都有种冲动,想给他讲讲被自己埋在心底腐败烂掉的那段不堪往事,倾诉,是良药。每每话到嘴边,却又不知该如何开口。
车缓缓拐下高速,开上辅路。
李木鱼关掉空调打开天窗,暖洋洋的风吹进车里,带着阳光的味道。
“天气真好。”孟小冬由衷感叹,晒晒这样的阳光,心底的霉气都随之散尽。
“会不会打网球?”李木鱼突然问。
“网球?不会,”孟小冬实话实说,“我比较喜欢打羽毛球。”
“羽毛球也可以。”
“怎么了?”
“去俱乐部运动运动,难道你没发现自己最近变胖了?”
……
“有吗?”孟小冬很郁闷,偷偷捏捏腰间的肉,还算结实,没有游泳圈。
“生命在于运动。”余光瞄到她的小动作,李木鱼笑的很开怀。
“你觉得咱俩这身儿衣服适合去打球吗?”
“打球的衣服在后备箱。”
“我没带啊,穿裙子打球会走光。”孟小冬很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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