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膝下跪,苦苦求饶。
冲锋枪抵在脑后,飞虎队内外包围,鬼佬的英文带着浓重拉丁腔,大呼,“Iaminnocent!Innocent!!!!”可是谁管他,万众瞩目的焦点在陆显与邓明宪之间,新仇旧恨交织,隐忍过后的一击即中,穿着防弹背心的邓明宪怎么能不亢奋,大约他胸中已仰天大笑三五回,才按耐住碰碰猛跳的心脏。
等小警员念完“将来都有可能成为呈堂证供。”终于轮到他英雄式的出场,念他的腹稿,“陆显,你也有这一天。这回你不坐满九十九年,我邓明宪认你做大哥。”
惨白的灯光下,他抬头,英俊的面庞依然是令人气闷的笑,眉挑高,慢悠悠同满脸正气的邓明宪说:“邓Sir,我是守法公民。贩毒?我踩死蟑螂都怕怕啦,怎么回去碰毒品,拜托你搞搞清楚,不要随随便便出警,浪费纳税人的钱。”
邓明宪气闷,“人赃俱获——”
陆显道:“我只知道我人被邓Sir扣住,赃在哪里?”
邓明宪持枪指向翻开的圣经里埋藏的白色粉末,面色通红,双眼外凸,似铁面关公,“这些话你留到陪审团面前再狡辩吧。带走!”
“邓Sir确定这是海洛因?不要送去检验科,丢脸丢到总警司都知道。”
邓明宪皱眉,犹疑,支使副手检查,那人查完满脸苍白,话都讲不清楚,哭丧脸结结巴巴,“邓邓邓邓Sir,是面面粉”
“放屁!”他不肯信,亲自去尝,片刻的呆滞,转而望见陆显含笑的眼,瞬时间怒火中烧,一脚踹开货箱,“叼你老母!敢玩我!”恼羞成怒,就要一枪解决对手。
作者有话要说:额,满满的剧情是不是?
然后,我承认我三观不正。。。
估计还有三章就完结
我想写个BE结局,一个HE结局,好不好?
69一声枪响
邓明宪那颗愤怒的子弹最终不过乖乖待在弹夹里;没胆出鞘。但这一回抓去警局;不再玩“吹大风”游戏;改用电话机小幅电流夹住一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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