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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拟为每平方米100元,高层全现浇结构拟为每平方米150元,高层框剪结构拟为每建筑平方米200元。
开发商在为业主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之前,应该将代收的维修基金移交给所在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代管。条件具备的小区,经业主委员会审议通过可以将维修基金交给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代管。维修基金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代管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干涉维修基金的正常使用。
维修基金归全体业主共有,应设立专项账目管理,专款专用,定期接受业主委员会的检查与监督。维修基金明细一般按照单幢房屋设置。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物业管理公司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委员会审核、业主大会批准后实施。维修基金不足时,应当按照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和所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缴纳。
业委会应在每年年底对维修基金的收支及余额状况予以公布,内容包括:维修基金的使用及分摊情况,包括维修工程项目内容、维修总费用及各产权人分摊的费用;维修基金总账余额;维修基金明细账余额。
公共维修基金如何分摊
物业管理区域内住宅楼房外的共用设施的维修工程,除由专业管理部门维护管理的部分外,其余部分维修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户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住宅楼房内的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由该幢住宅楼内全体业主按所拥有的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一幢住宅楼有两个或以上单元门的,专属于一个单元业主使用的设施、设备维修费用由该单元门内全体业主按所拥有的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在一幢住宅内,专属于一层住宅内全体产权人使用的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由该层住宅内的全体业主按所拥有的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开发商应根据以上原则依其尚未售出的房屋面积占全部房屋面积的比例,承担维修费用。
费用二:契税——获得土地、房屋使用权属转移所需要向国家缴纳的费用
从2008年11月1日起,契税缴纳有了变化: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在这之前普通住宅的契税是);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近期,房地产市场的政策出台比较频繁,相关税费的计算调整很多,在购房过程中对此问题建议购房者咨询专业机构。
费用三:产权代办费——开发商代收的服务费
产权代办费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在销售房屋的过程中声称为减轻业主负担,统一为业主代为办理房屋产权证时所收取的费用。
产权代办费的收取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合理的。开发商经营范围并没有代办产权证这一服务项目,所以这样收取代办费也是不合理的。我们业主可以自行办理产权证,但是这同时也需要开发商的配合,提供给购房者其商品房的大产权证,这样业主才能办理小产权证。
目前任何法律条文都没有明确规定开发商有代办产权证的义务。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开发商收取产权代办费的合理性并没有统一的说法。如果是业主自己办理,开发商理应提供方便;如果是代办,那代办方收取一定费用也是可以的,因为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的话,就不能认定开发商是违规的。
所以,如果业主觉得自己办理非常麻烦,可以要求开发商代办产权证。现在大部分开发商都是免费代办产权证,免费代办就不存在中介问题,即使是正规的房地产中介公司,其代办产权证的代办费一般不会超过200元。
费用四:有线电视、电话费等其他费用
购房合同中如果明示了提供有线电视、热水、门禁系统、宽带系统等,而未明示在交房时需另外收取费用的,在交房时也不应就相关项目收取各种名义的初装费、开通费。虽然提供宽带和有线电视的服务商确实要收入网费和初装费,但并不等于这笔费用一定要由购房者承担。如果房地产商在卖楼时签订的合同没有承诺提供宽带或有线电视等项目,而在合同外进行了增加,这些项目的入网费或初装费可以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购房者收取,但不应在交房时强行向不希望接受相关服务的购房者收费。
当然,国家的法律法规也好,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也好,都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很多问题要靠大家的理解和合同约定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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