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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学好咏春拳,他在家中设了一根木桩,每天对着木桩勤练不辍。为了练就健壮的体魄,没有新式的西洋健身器械,就用沙包石块来健身。就连吃饭也不愿停止练功,一边吃饭,一边以拳头击打板凳,以练就拳头的硬度。
那时的李小龙经常在街头“行凶闹事”,主动挑衅,激怒对方。对方一旦动武,他便旋风般地使出咏春拳法,把对方打得鼻青脸肿,趴倒求饶才住手。
随着李小龙的名气愈大,得罪的人也愈多。
1956年,16岁的李小龙勉强读完初中,进入查米耶尔书院高中部。这个时期,李小龙除了练武和在电影中跑跑龙套,基本上不务正业,经常在街头寻衅闹事,打架斗殴,在社会上树敌越来越多,当时已有人扬言要把李小龙干掉,全家人都十分担心他在香港的人身安全。
奔赴美国母亲主张李小龙去美国读书,因为按照美国法律,出生在美国就是美国公民,这样对他会比较有利。全家人意见统一之后,李小龙也同意了。
1958年11月,18岁的李小龙乘坐“克利夫兰总统”号邮轮,漂洋过海,奔赴美国。
踏上美国国土,李小龙身上仅有100美元,从香港出发前,他就不打算要家庭资助。
开始,李小龙在旧金山他父亲的一位老朋友家里落脚,然后到处去找工作。由于他只是粗通英语,求职的范围只能在华人社区内。眼看100美元即将告罄,工作仍无着落,李小龙只好当起老师,教人学跳恰恰舞,尽管收费低廉,学员还是少得很。三个月之后,他去了西雅图,找到一个名叫周露比的女士开的中餐馆。周女士同意他在餐馆打工以赚取生活费和学费。周女士也是李小龙父亲的朋友,在她的关照下,李小龙一边打工,一边到当地的爱迪生高级工业学校读书。他不能直接进入大学,也是由于他的英文水平不够格。
这时的李小龙,一改在香港厌学逃学的作风,如饥似渴地钻研学业。当时他的哥哥李忠琛在西雅图念大学,他写信给香港的父母,报告李小龙的学习情况,父母都感到难以置信。
在中餐馆打工时,李小龙结识了贝兹小姐。贝兹是个华裔姑娘,性感迷人。虽然不知道李小龙曾是香港小有名气的童星和武术高手,但为他英俊的外貌和气质所倾倒,处处关照他。深感孤独的李小龙渐渐对贝兹产生了好感。他俩的交往,引起大厨的极大妒嫉。大厨原本就对贝兹图谋不轨,常常趁贝兹下厨端菜之机,动手动脚。李小龙看在眼里,十分不快。因大厨是周老板的红人,人又生得牛高马大,餐馆的雇员都怕他。这一天,大厨突然把刚进门的贝兹拦腰抱住,一只大手搭在她的胸脯上又摸又捏,恼得贝兹大声呼喊。李小龙闻声飞速赶来,厉声斥责。大厨蔑视地瞪着个头比他小许多的李小龙,恶狠狠地说:“你大概是骨头痒了!”说着,猛地将贝兹一推,捋出粗壮的胳膊,挥拳朝李小龙袭来。
李小龙从他的招式,知道他曾练过功夫,急忙伸手挡住,几乎是同时,另一只拳如铁锤般砸向他的胸口。大厨如一头公牛颓然倒在满是水渍的炉台下,旋即爬起,操着一把砍肉刀猛砍过来,吓得一旁的贝兹抱头惊叫。可李小龙如铁桩一般纹丝不动,猛地出脚将他手中的刀踢飞,拳头如雨点般击在他脸上,打得大厨跪地求饶。
这天夜晚,贝兹来到李小龙租住的地下室,扑进他的怀里。
但李小龙与贝兹的艳情没能维持多久。李小龙离开了餐馆,因为他得罪了大厨,再也无法呆下去。
李小龙决定自己开设一间武馆,这样既方便自己习武,又可以通过招收学生获得一些必不可少的收入。
李小龙在练功时结识了一位日本朋友木村,在木村的帮助下,李小龙开了间武馆。武馆设在唐人街的一间地下室里。此时的他比在香港时要稳重得多,不再四下挑衅。为弘扬中华武术精神,扩大武馆的影响,李小龙常去西雅图的几所大学作示范表演,宣传“截拳道”(李小龙对自己的武术起的新名词)的优点,也分析其他武术门派的弊病。
他的言论激起一名在场的日本武师山本的强烈不满。这名武师属日本空手道黑带三段。他走到场边,以污言秽语羞辱李小龙并提出挑战。李小龙原想将他的招数表演完毕,但忍无可忍,只得接受对方的挑战。对方摆出架势,李小龙先让过几招后,突然像豹子般贴近山本,攻势迅猛凌厉,短短的11秒钟就结束了这场比武,山本被打得血流满面,卧地不起。
1961年秋季,李小龙进入离西雅图有近百公里的华盛顿州立大学。他所学的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