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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吃这块骨头。骨头在它的眼里就是生命之潮,随着吞食的每一口肉,吸人的每一口气而增长的生命潮水,在它体内汹涌膨胀,无法遏制它的长大。因为它没有享受过那条温柔的舌头的爱抚,它没有紧偎在母亲的怀中安详人梦的记忆,它只有自己不停地爱自己。“想不到你也知道我的心里事,你以后就叫‘大笨’吧,听见了吗?”
刘明对这小狗说完,把手中的骨头扔给了它。
这小狗就这样有了正式的名字。它不管自己叫什么,只知道把到嘴的还带有一大块肉的骨头叼在一旁美美地享受着。连嚼带啃似狼一样飞快地进食是狗的习惯也是狼的习惯。其实狼与狗都是同一个祖宗,它们的血液里都流涌着相同的东西,只是有一天有一只狼成了人的朋友,有一只狼仍在旷野中奔跑,从此就有了狼与狗之分。
第二节
(二)
大笨刚刚把骨头上的肉啃干净,正想法把这香喷喷的骨头一起消化的时候,就听见刘明在用那酒醉得含混不清的话哈喝它:“一大笨!”大笨想到又一块带肉的骨头的到来,扔下嘴里正嚼啃着的骨头,就跑过去,冲着刘明愉快地摇尾巴。“给你骨头,你它妈真聪明,这么快就记住了自己的名字。”
刘明给大笨扔骨头的时候,他有点为自己一介农夫摸了这么昂贵的车而骄傲。同时也不明白这么昂贵的车为什么叫“大笨”。同时也不明白这只小狗拥有这么贱的名字仍这样欢快。 如果一个人自己觉得比动物要高明许多,那是夜郎自大,那是月亮下面欣赏自己的裸体。就某些地方来说,人并不比狗高明多少。刘明把‘大笨”这两个字同时介绍给了他的家人。大笨从此一听到有人呼唤大笨,它就想到带肉的骨头。带肉的骨头对它充满了巨大的诱惑。这诱惑就如早在它没有任何自觉的思想、意志以前,在它尚未睁开眼观看这世界以前,它就从黑暗中看见了光一般,光对于它是一种不可抗拒的诱惑,光在它合闭的眼睑上闪烁着微弱的火花,这火花让它感到温暖极了,出奇地愉快。在光中它肉体中每一个细胞,都在一种无声的命令中接受一种推动,好比一株植物微妙的光合作用推动它面向太阳一般。在这种诱惑中它也知道那带肉的骨头只有主人才能赏给它,只要一听到主人呼唤“大笨”两个字,或听到“大笨”类似的呼唤声,它就兴高采烈地向声音奔去,即使是赴汤蹈火。它以无限的忠诚听命于主人,它感谢主人赏给它骨头。
大笨悲哀地想到它就要失去朝夕相伴的羊群与山野它就感到难过。羊虽然与它用不同的两种方式生活着。羊吃的是草,它吃的是带肉的骨头。它们都与主人直接享受着生活,可它能在羊的身上体验到自己存在的威力,它可以替代主人对那些逃跑不守规矩偷吃禾苗的羊给以处罚。这种权力是至高无上的。在阳光明媚的晴天,羊群在山坡上吃草,它就曲着后腿、坐在高高的山石上,俯视着那些温顺的羊美美地啃着青草。咀嚼出草汁的芳香弥漫在空气中,它总避开这些味道,用敏锐的目光和灵敏的鼻子搜寻那躲藏在草丛中。鬼鬼祟祟蠢蠢欲动的山鼠。野兔、山鸡,支着耳朵听它们所弄出的轻微的响声。看鹞鹰均匀地扇动翅膀,忽然在空中停住,仿佛在思索生活的苦涩和艰辛似的,在明净的空中时高时低地徐徐上升或下降,然后急速地飞开。大笨晒着太阳,蹲在高高的石头上,面对着这一切它只要发出一声低沉的吠叫,那些安详吃着草的羊群便惊惶地抬起头看着它;那些藏在草丛深处鬼鬼祟祟的山鼠。野兔、山鸡都敛声无息地藏匿起来。大笨充分地享受着在这片原野中的权威。可这些权威却在一点一点地失去。刘明把大部分羊群都卖掉了,现正在卖掉最后一群羊而与屠夫争论着成交的价钱。大笨俯在地上,支着两耳,它渐渐弄清了它的主人要把这一切都交付给屠夫,主人要去城市,带着他的全部财产。离开这里就等于使这只狗失去了快乐的天空。大笨显得异常的焦躁和痛苦。它在房间里窜来窜去,用阴森森的目光注视着满身浸淫着一股浓浓的血腥味与死亡气息的屠夫。此时此刻大笨体内那残酷的兽性冲动不可遏止地涌动着,它把头向前探着,四肢紧紧扣着地面。它只要发出一声低沉的咆哮就会从地上跃起,直扑屠夫的脖子,把白森森的牙穿进屠夫的喉咙。
这只狗仇恨屠夫不是没有根源,它想如果屠夫不鼓动它的主人把羊群统统卖掉,如果屠夫不买这些羊,它的主人就会留下来,固守这山野,继续养羊、种植药材。这些问题对这只狗来说并未仔细思考,至少,没有像人类经常思考的那样,它的头脑模糊不清地思考,而它的结论却如人类一般明晰敏捷,它有一种接受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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