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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第1/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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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不关己的宋清徽没想到他也会被点名,不免愣了一下。

其实叶队长家的小闺女第一天在食堂帮工起,他就注意到了,知青点的所有男同志也都注意到了。人都是视觉动物,每天结束了辛劳的工作、精疲力尽的去食堂打饭,就能看到个这么标致的小姑娘眉眼弯弯、笑脸相迎,身上的疲惫都仿佛减轻了许多。

不过宋清徽也只是稍微有留意这个姑娘,还没那个闲情逸致去观察她对别人有什么不同。直到李继红闹了这么一出,他才回想了一下,叶小妹今天的笑容,好像确实称得上甜美、和平时有点不一样。

难道小姑娘真的瞧上沈思默了?宋清徽对此将信将疑,只是看李继红不依不饶的架势,他还是决定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坚定的摇了摇头。

可惜宋清徽想要息事宁人,却不是谁都看得懂眼色,两个喜欢开玩笑的男知青一左一右,架着沈思默打趣道:“思默,真有你的啊,不声不响就勾走了这么个小妹妹。”

“我听说叶队长家的小闺女在整个公社都是数一数二的好看,还是沈思默有福气。”

“如果叶队长的小闺女真看上你,回城也有希望了啊。”

“对啊,我听说咱们隔壁公社,有个知青跟队长的妹妹结了婚,年初就开了证明回城去了。”

眼见男知青们越说越过火,沈思默皱眉道:“根本没有的事,你们别瞎说了。”

可惜众人平时压抑惯了,说到回城的问题都有些口无遮拦,仍要继续高谈阔论,还是宋清徽不动声色的提醒了一句,“叶婶可还在后面呢,小心让她听见了。”

大队的人都见识过队长媳妇的难缠,包括知青们,因此听到王翠芬的名字,这群先还说得热闹的男知青顿时面面相觑,一个个都怂了。

之前插不上话的女知青们反而接过了话题,“听说叶婶最喜欢她的小闺女,把她宠得肩不能挑、手不能提,不知道的还当是养了个千金大小姐呢。”

“叶婶好像是想把小闺女嫁去公社过好日子,所以宠得厉害呢。”

不管沈思默承认不承认,李继红都把叶舒华视为情敌了,听到大家的讨论突然嗤笑道:“就叶小妹这好吃懒做的样子,还想嫁去公社?我看大队里愿意娶她的都没几个吧。”

先前劝过李继红的女知青温柔笑道:“人家哪里好吃懒做了,这不也在自己赚工分吗?”

“在外面当然要装模作样了,我听他们家隔壁的王嫂说,这个叶小妹在家仗着受宠,抢两个嫂子的鸡蛋吃,害得她两个嫂子天天为了一颗鸡蛋吵得不可开交——估计就是为了这个,被叶队长勒令出来赚工分了吧。你们想想这样的姑娘,但凡知道底细的谁肯要?”

女知青们当然顺着自己的同伴了,便完美忽略了在这个年月、孕妇或喂奶的女人隔三差五吃鸡蛋也很奢侈的事实,一个个深以为然的点头。

宋清徽虽然不想这么八卦,但是听了一耳朵,也忍不住想笑,严肃正直、把整个生产大队都打理得井井有条的大队长,家里天天为了一颗鸡蛋闹得鸡飞狗跳,怎么想都觉得有趣。

于是在叶舒华不知道的情况下,她的形象早已被一颗鸡蛋毁得干干净净= =

作者有话要说: 总算赶上更新啦。

感谢本文的第一位小金/主——

月弥久扔了1个地雷

爱你么么哒。

大家晚安。

☆、第三章

叶舒华有着只要是富二代几乎都会犯的通病——整天不学无术、混吃等死,同时还觉得自己天赋异禀、无所不能。

就像今天,叶舒华凭自己的本事在食堂“骗”来了剩饭,哪怕只有一小团,给她和王翠芬同志塞牙缝还不够,但在她心里自己今天前所未有的高大,甚至自信爆棚到她只要愿意,都可以养活自己和王翠芬同志了!

从某个角度来说,叶舒华确实有资格膨胀,大部分年轻人从毕业以后就基本做到了独立生存,有些能干一点的甚至在大学期间就能养活自己,而叶舒华从毕业到穿越前,一份工作都没有找过,她没钱了就找老爸,找完老爸又骗老妈,这对夫妻离婚至今还在暗中较劲,连给她开支票都非要压过对方一头不可。

所以钱对上辈子的叶舒华来说,真的只是个数字而已。

今天是她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凭本事吃饭”,付出了辛苦和汗水,比从老爸老妈那里骗钱要有成就感多了。叶舒华认为今天是她人生中最高光的时刻,和王翠芬同志收工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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