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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处的耳钉乌亮地闪着金属的光芒。这无疑是对校规和师权的挑战,当时的我也曾暗暗为其捏了把汗。那时他时常迟到或是旷课,有时甚至来学校时身上还带着伤。同学们都相传他是当地有名的小混混,大家都不敢与他亲近,老师亦对其处于放任状态。
有一次,他在课间时才匆匆感到,我发觉他胳膊肘处还在淌血。
“你去哪了?”
他一只手捂着嘴做了及其夸张的表情:“原来你会说话!”
我被他这滑稽的表情逗笑了。
他又做出一副很懊恼的样子:“别人见了我都是哭,怎么你一见我就笑?”
听到这话我更是笑得一发不可收拾,笑过一阵后我指着他的手肘说:“还淌血呢!”
“男儿流血不流泪啊,流点血又何妨!”
“不处理恐怕要感染,要不去校医那里?”
明思满脸的不屑:“嘁!让我去找那个内分泌失调的老太太?她就知道告状,与其找她我宁愿自生自灭!”
“唔,那我替你去!”
到了校医室,那老太太上下打量了我一眼,便又回去看她手上的《知音》。我刚要看口,只见她头也不抬地说:“唔,我是不会替人开请假条的,你不要想偷懒。”
我想了片刻,脱掉一只凉鞋:“新买的鞋子不怎么合脚,磨破了皮,要开些什么药么?”
她说这自然而然就好不必小题大做,可我还是坚持要了酒精棉和消炎粉。
“喏,拿去!”
“哇,真有本事!”
见明思笨拙的扳着自己的手肘,我便忍不住:“我来帮你。”
我专著地用酒精棉帮他擦拭伤口,全然无视他的呲牙裂嘴。
“为什么要打架?”
他诧异:“你怎么知道?”
“难道是你小脑发育不全害你天天摔跤?”
“嘿!这倒是个好借口……还不是我哥们被人欺负好多次了,今天替他出气了……那小子!”
这是一个不错的开端,我和我们那出名的小混混成了好朋友。我本以为明思像大多数的小混混一样出自于一个问题家庭,然而真相却总是出乎人意料的。
“我爸妈是艺术学院的教授。”
“真的?”我上下打量他:“怎么你没有继承一点先人的优良基因啊?”
对于我的冷嘲热讽,明思表现的毫不在意。
他将双手枕在脑后,翘着二郎腿说:“嘁!这话我听多了,只是你们这些俗人看不到我与众不同的艺术气质而已。”
我疑惑地看他一眼,他“腾”地坐了起来。
“我会一样乐器,你猜是什么?”
我看了看他的手,那确实是双指节分明而修长的手。我摇了摇头。
“哈哈,你一定猜不到,我会这个。”他比划了几下,“二胡!”
我错愕了一刻:“这与你的气质还真是……不符。”
看到我的表情,他终于满足地又靠回了椅背。
“那么……父母感情不好么?”我小心翼翼地问。
“喂喂!我在你眼里有那么差劲么?我还不至于将自己的错记在父母头上。他们很好!”
我有些后悔自己竟问出这样的话,而明思也因此不快许久。好在后来,因为那一年发生的那些不轻松的事情,我们总算冰释前嫌。
我离开家乡前往大学的那一天,我永远不会忘记,那是我的生日。我一早起来便知那日是我的生日,但是我一度劝自己忘记这个日子,在(炫)经(书)历(网)了那许多事后再无人有闲暇去纪念那么久远的事情了。
我打开大门,明思就如今早一样倚在我家的门旁。那日的阳光透过门前的梧桐树叶熙熙嚷嚷地照射下来。他从怀中掏出一个精致的盒子递于我。
“生日快乐。”多么美妙的一句话。
我打开盒子,就看到了这个长寿的八音盒。那天我是下午的火车,中午在家里吃了出发前最后的午餐。母亲为我煮了碗长寿面,加了个荷包蛋。我拿着筷子的手始终不能停止抖动。这是母亲的受难日,她又怎会忘记,我又怎能不负责任地将其忘记?我狼吞虎咽地吃起面条,看着自己的眼泪“吧嗒吧嗒”地滴入碗中,然而母亲却一直微笑,似是充满了希望。
她替我捋了捋头发:“还不算坏……还不算坏……”
日后每当遇到阻碍我都会学着那一日母亲的口气喃喃地重复这句话,从此,一切都不算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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