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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歌这档子事还真是得有人起哄才好,越到后面越放得开了。我唱到兴起索性放开嗓子吼,反正都喝多了也不怕失态——刚才赵小庭还把鞋子倒扣着顶到头上去了咧。唱完后我华丽丽地划着舞步权当谢幕,听得下面有人叫再来一次。我不由地有些飘飘然,但下一曲的配乐已经响起,我生来就不是麦霸的料,只得把话筒转手给别人。
到了凌晨一点多,多数同学都散了。我精疲力竭地从洗手间转出来,过道里依然充斥每个包房里传来的歌声与嬉闹声,震得耳膜都发疼。摇头晃脑地扶着墙壁往前走,擦身而过的是光怪陆离还是浮世繁华都与我无关。
“525,525……”我默念着包厢号码,努力在迷离的灯光下找出匹配的那三个数字,“这个是521哈……那再过一间。”
的门前站着一个男人,个子很高,隐隐约约地看不清脸。
“请让一下。”我说着就闭上眼,过了几秒再睁开。人,还站在原地,就挡在我面前。莫不是我走错了?我抬头确认了一下包厢的号码,是525没错。
“呃……请,请让一下。”我伸手去拔他,“你挡我路了。”
男人终于开口了,声音蛮好听,语气也算得上温和,“你的红领巾唱很得不错。”
“谢谢哈!”我傻乎乎地笑着,被酒精麻过的脑袋没有发觉丝毫的不对劲,甚至还小自夸,“这可是我的保留曲目。”
男人再一次开口了,这次他不但口气更加温和,还多带了些笑容,“很高兴见到你,路人甲小姐。我是林栩的哥哥,林戬。”
“名字怪熟的……对了!和那长三只眼的一个名儿。”我笑起来,“不过他是叫杨戟来着,你叫林戬……戬……林……戬……”我反复念叨着他的名字好几遍,越叨叨越觉得心神不宁,待到大脑深处某根神经啪地绷断后我就像是被人点了天灯似地速度开了窍,一手指就戳上他的鼻尖,放声嗷嗷叫,
“林戬——————”
在我持续尖叫的期间,他身后和我身后的包厢房门打开数道,几拔看起来就不像好人的人蜂拥而出,推搡之余不忘叫骂:
“卧槽,这个时间临检,警察闲得慌了!”
“大过节就喜欢临检,临检个毛线!”
“临检你妹,河蟹你妹哇!”
那群怕临检的不法之徒一边叫骂一边往外涌,我趁乱也想混水摸鱼地溜走。但林戬却一把拽住我的胳膊,语气倒是挺淡,“别急着走啊,路人甲。”
他这一抓一拽,我觉得自己那胳膊都快被扯断了。于是更加确定了他不是个好东西,意图亦是不良。一只胳膊在他手上又怎么样?我还有另一只胳膊和一双好腿,照样能脱身。借着人流的涌动,我一边扒着墙一边使劲又踹又踢,每一脚都不落空的,终于踢得他松开了手。
我抱着胳膊拖着两管鼻涕就往外冲,一边冲还一边吼吼着,“我不是路人甲,我不是红领巾,我什么也不知道哇啊啊啊……”
呃~
把油条掰成小段泡到豆浆里,我唏里呼噜地吃了起来。耳边老郝媳妇嗡嗡的唠叨声不断,无非就是抱怨,“……你说你这运气,好好的去个同学会也会瘸了条腿回来,怎么搅的?……”连着几天一早都是听这抱怨,我那火气是蹭蹭地往上窜。可转念想着嘴里吃的饭是人家做的,身上穿的衣服也是人家洗的,那火也就下去了。我耷拉着脑袋吃完了豆浆油条,把碗放到池子里泡上。
说起来我这条腿瘸得实在冤枉。
那天林家那三眼哥和天降神兵似地突然就戳到我跟前,那表情那神态,根本就是来秋后算账的。算是我有急智,也算是那三眼哥大名渗人,更多亏了河蟹社会临检当道这才让我趁乱逃跑。
当时那混乱得都没法儿说了,我才脱开林戬的手整个人就被卷进了汹涌的人群中,脸都被挤得变型了。生于太平盛世长于平凡时光中的死老百姓哪经历过这种阵仗,拼着最后点力气挤出门口,还来不及顺口气就被后面的人拱到路中央。大马路中央有什么?当然是车来车往,跳得快避开了车子,但倒霉就倒霉在落脚的时候,高跟鞋卡在下水道的铁栅栏上,使劲儿一拐,瘸了。
事后我曾经千百次地回想着,那晚到底是不是我在作梦。如果没拐到腿,我绝对会把那晚的奇遇当成梦境,就这么糊弄过了算了。可疼痛是那么真实,真实到想自己骗自己都不可能。那天以后,我天天都胆战心惊,一到晚上就做恶梦。梦里什么也没有,就三只灯泡似的大眼睛,直勾勾地看着,然后红黄蓝绿地闪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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