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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因为爱,所以性爱
因为爱,所以性爱
——野有死麕,白茅包之
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
林有朴樕,野有死鹿。白茅纯束,有女如玉。
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帨兮!无使尨也吠。
——《召南?野有死麕》
有件小有意思的事,我在写《当时只道是寻常》的时候,写到《虞美人?曲阑深处重相见》那篇用了这样一句话开头:“男女偷会香艳放荡容易,风流最难。诗经里的《野有死麇》《静女》等的风流清洁气质,到了后来都疏落了。”大概是这句话比较引人注目,好事之徒以为我是身体写作,力搏出位的那一型,一时之间蜂拥而至,连安全套的广告都借机给我打上了。
我当时写这句话是有感而发。《野有死麇》坦白来说不是爱情诗,而是偷情诗。当然,诗词的分类里从古到今是没有“偷情诗”这一类的,我们一般习惯含蓄地将它藏在爱情诗的名下。
这首诗说的就是这样一个事:一个小伙子在打猎的时候,看中一个美丽的姑娘,他就将自己猎到的獐子用茅草包好放在空地上,等着姑娘走过去察看。这女孩果然不负所望地走了过去!(啧啧,从古到今哪有女人不贪心!)
他一看时机成熟,就从角落里“吧嗒”一声跳出来——呔!手下留情!这是我的东西!
可想而知,被人发现自己贪小便宜的女孩会不好意思。这时候,他会很大方地表示:送你一只獐子也没有什么大不了啦,像我们这种高手那基本是手到擒来,不会落空的!
姑娘可能很含蓄地期待着小伙子把獐子送给他,这男生想了想,虽说追女要下本钱,可是万一给了她,跑了以后约不到咋整?还是欲擒故纵一下吧,先不给她。趁机约多她一次。
于是他又约了她,下次吧,还在这里见面,我打一只鹿给你,鹿肉可比獐子肉香多了。
女孩答应了,于是有了第二次的约会,想来这男生打猎手段高是一个方面,另外可能长的也还过得去,起码挺合女孩的眼缘。这个长相我们是一定要提出来说的,设想一下要是长成夸西莫多那样的,即使是打了一车獐子,人家姑娘也不一定敢要吧,别提下次约会了。
中间两人感情如何发展,我们就不一一细述了,关键是两个人进展神速,林间的幽会已经不满足了,最后一章是小伙子开始毛手毛脚,女的半推半就,想的还细:你别把声音搞太大,别惊动了我家的狗。
看出来了吧,这已经不是在林间,林间是不会有狗的,有狗也管不到两人幽会啊,显然这是渐渐深入腹地了,可能就在姑娘家不远的隐蔽地方。
我们心领神会,掩嘴偷笑——
偷情这事,如果干的好,就叫幽会,干得不好,就叫通奸。
这个故事呢,还有另外一个开头的版本:一个女孩在林间(大概是拾柴)劳作。她看见一只被白茅草包裹好的獐子,以为没人要,正想捡来着,失主出现了。在这种尴尬的情况下,她和小伙子认识了,彼此有点意思,小伙子就约她下次再见,并许诺送她一只鹿……以下的情节发展同上,我就从略了。
其实也怪不得经生腐儒们一看见《野有死麇》就心惊肉跳,头冒虚汗,也不能完全怪人家神经过敏,这诗也确实是够大胆够刺激的,尤其最后一章全是女子口声。想想这对后世的女孩家家的影响多坏啊,就像我们现在的家长把色情光碟、黄色网站视为洪水猛兽,生怕污染了未成年人的心灵是同样心理。
这种“淫诗”要是出现在《花间集》、话本传奇里也就罢了,毕竟有个学术权威和影响力的问题。偏偏它却堂而皇之的出现在举世皆知的儒家典籍里。这情况就好像世界杯的比赛正在进行,突然跑进来一个高呼XX万岁的裸奔者,警察看见当然不能不管。真正的警察肯定要管,自命道德警察的也自觉责无旁贷。麻烦的是《诗经》是孔子删改的,圣崽们总不能说自己的先师不对,只好想尽办法去遮掩,甚至不惜给诗整容。
于是《野有死麇》这样的案例经过处理后,就被道德警察们定位如下:“被文王之化,虽当乱世,犹恶无礼也。”(卫宏《诗序》)“贞女欲吉士以礼来,……又疾时无礼,强暴之男相劫胁。”(郑玄《诗笺》)“此章乃述女子拒之之辞,言姑徐徐而来,毋动我之帨,毋惊我之犬,以甚言其不能相及也。其凛然不可犯之意盖可见矣!”(朱熹《诗集传》)
铁一般的事实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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