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部分(第4/4 页)
最新游戏竞技小说:
仙魔录:轮回之主、
这城有良田之霸道总裁被强爱、
瀚文与武杰、
永劫:你一个富二代竟喜欢打电竞、
哈利波特:过去归来之人、
祁同伟弃政从商,沙瑞金给我敬礼、
还珠格格之香妃重生、
约战,选我当主角?大可不必!、
天空之光、
海虎:龙之归途、
诗魂落魄迷踪、
诱尔为臣、
网游:重生之网游降临现实之前、
乱七八的文、
影视综清穿从夏冬春开始、
世界游戏,无限进化、
到底是不是三国、
上古卷轴:龙裔记事本、
【五夏】挚友是你们小情侣的借口、
老公丧尽天良,夫郎疯癫入场、
法终止此种无聊之争辩矣。任何事物苟为吾人所欲,皆能用为逻辑的宾词;乃至主词亦能为其自身之宾词;盖逻辑乃抽去一切内容者也。但规定之者之宾词,乃自外加干主词概念且扩大之者之宾词。故此种宾词非已包含于其概念中者。
“存在”(Sein)显然非一实在的宾词;即此非能加于事物概念上之某某事物之概念。此仅设定一事物或某种规定,一若其自身存在者。在逻辑上,此仅一判断之系辞而已。“神为全能”之命题包有二种概念,每一概念皆有其对象——神及全能。“为”之一字并未增加新宾词,仅用以设定宾词与其主词之关系而已。吾人今若就主词(神)与其所有之一切宾词(全能宾词在其中)总括言之,谓“神在”或“有神”(按以上“为”“在”“有”三字德文为Sein英文为Being),吾人并未以新宾词加于神之概念,仅设定此主词自身与其所有之一切宾词,且实设定为“与我之概念有关之一种对象”。对象与概念二者之内容必皆同一;由我思维其对象(由于“此为”二字)为“绝对所授与者”云云,对于仅表现其为可能者之概念,绝不能有�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