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第1/4 页)
之力的闲散王爷,也值得这等人物亲自出手。”
呵呵哒,手无缚鸡之力?乐湮很怀疑这句话的真实程度。
半晌后,刘疆扬了扬唇,对着乐湮笑意昭昭地说道:“丫头,能在这等人的手底下逃生,你可真是了不得啊。”
“嘿嘿,嘿嘿。”乐湮的计策失败了,讪讪而笑道,“哪里哪里,实在是我家男人付出了深沉的代价,方才换得贫妇一条贱命。”
“贫妇”二字让刘疆的整张脸刷刷刷青完了。
这个世界上,没有比他们还不要脸的人了,凑成一对似乎也不错?
第27章 琵琶别抱的坏男人
乐湮作为贫苦人家出身的孩子,平素里偶尔也是要讨好别人的,因而她能很深刻地意识到察言观色的重要性,以及将察言观色学会了一点皮毛。
她观之刘疆神色,深入总结到:这货变脸速度之快,委实不可思议,看来冰激凌哥哥所料不错,此人,深不可测……
她哪里知道对方纯粹是给她不知羞耻的几句话激的?
刘疆见她目不转睛,暗暗吐槽了一句:你观察我便作罢了,有必要做得这么明显吗?
顺带咳嗽了两声,好在乐湮知情识趣地将那小脑袋抽回去了,刘疆顺了下自个儿的呼吸,慢吞吞吐出一口气来,转眼锋利眉眼钝化,笑语殷殷道:“丫头,你见过白秀隽?还是说,你知道他,所以故意拿他的名头来吓唬我,好叫我为求自保求助于你,最后你以灵屠石作为交换条件帮我?”
咳咳,计谋被看穿了。
溯时在门槛上拍拍自己五光十色辉煌如焰火流霞的羽毛,屑笑嘲讽:果然蠢笨得不可救药,竟然时刻还嫌弃本溯时大人!
心灵相通的乐湮一记眼刀飞过,三寸七分长,飞刀!
咻~中了!
溯时眼巴巴闭嘴,识相地将他那毛茸茸的脑袋偏过了一边。
尴尬的乐湮忘记了要回答刘疆的问话,自己又抿了一口茶水,浸润得樱唇薄薄的粉色染着几滴霜华雨露,娇妍明媚不可方物,引人一亲芳泽。刘疆的喉结动了动,瞬间明白过来那个神秘男子为什么会时刻将她这么个还没张开的丫头带在身边了,他虽然早已预料到乐湮长大后必是绝色,可是此刻,预料的可实现性足足翻了两翻啊!
场面很尴尬,急需解救……
乐湮悻悻地笑了两声,因为要避开白秀隽等人的追捕,此际先傍上刘疆委实是个不错的选择,毕竟冰激凌哥哥还没有回来,找个像样儿的金大腿应该是很有必要的。
所以,在刘疆出口挽留她和溯时过夜的时候,乐湮笑眯眯、兴冲冲,寻个汉白玉台阶跐溜就下了。
“好哒好哒!”
刘疆莫名脸一黑:怎么有种正中对方下怀的赶脚?
这庄院的布置皆是低调的奢华,乐湮的房间里一应陈设十分齐全,且俱都是时下最新潮时髦的式样,乐湮将轩窗边上的一株兰花摆弄整齐,拨着两片尖细且长的碧叶,左手托着香腮沉凝不语。
她正在想着下一次见面,他仍旧是一副冷峻的模样,山岳挺拔的身姿,不苟言笑的姬君漓只对她一个人,眼眸之中有着几点细密的星光,将她一颗柔弱的小心脏都密密匝匝地捆起来,一丝丝甜蜜温馨,又一丝丝浓郁惆怅,一边蜜糖柔柔,一边又心酸袅袅,从未有过如此心事。
原来,这种感觉,叫做记挂啊,叫做,难分难解的牵念。
如果再度遇见他,她应该会疾步冲上去,然后兴高采烈地挂在他的脖子上,对他又亲又啃,然后痛斥他让她担心了这么久了吧?
傻笑起来的乐湮,丝毫没有注意到窗外一张鸟嘴不屑地翘得老高老高……
翌日就有一个好消息。
姬君漓要见刘疆!
乐湮从溯时嘴里得知它主人来了,兴奋地直接从被窝里跳了出来,最后顾忌到笨鸟是只公的,于是一巴掌把它扇出了门庭,最后急切切起来梳妆打扮,抹最好看的胭脂,涂最明艳的口脂,虽然手忙脚乱,但女人骨子里对这些东西便使用得十分顺手,乐湮虽然是个外行,但是描黛眉、点绛唇之后,倒也看着更美了几分。尤其,未张开的乐湮最大的败笔就是那脸蛋儿,虽然逐渐光滑莹润了起来,但是肤色还有种农村人的黝黑健康,她将水粉搽了搽,正好隐蔽了这最大的缺点。
选了一件鲜艳的橙色华服,当她最后迈出房间之后,溯时看着焕然一新的乐湮,忍不住擦着眼睛,再看,再擦,继续看,继续擦……
这丫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