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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冥轩见状,也急忙跨出一步,想要追上去。
但是身后苏九歌再一次拉住了他的胳膊,声音里带着乞求:“轩,小孩子正在叛逆期,你不要怪她……”
洛冥轩深深吸了一口气,尽量使得自己的情绪缓和下来,轻轻地拨开了苏九歌的手,什么也没有说,跟着苏晚卿离开的背影,追了上去。
苏九歌一向温润的狭长眸子看着洛冥轩离去的背影,忽然变得深邃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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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晚卿沿着公路一直跑一直跑,直到小腿酸痛再也迈不开步子,终于停了下来,弓着身子双手放在膝盖上,大口的喘气。
心情不好的时候,她就喜欢长跑,把所有的怨气都发泄出来。
出了一身汗,心情顿时舒畅多了。
目光触及自己的双手,蓦然想起洛冥轩趁机轻薄她的那一幕,苏晚卿的眉头又拧了起来。
抬起头,看到不远处有一个公共公园,她缓步向前走去,首先找到卫生间,在水龙头前用洗手液搓洗了很多次,直到她觉得双手干净了才停了下来。
最后,她在靠近公园湖泊的长廊边的石凳子上坐下,双目无神地盯着碧波万顷的湖面,看着花花绿绿的可爱游船,看到父亲或者母亲带着孩子在游船上嬉戏。
正文 31。青梅竹马,宁浚宇(1)
那么温馨的场景,羡慕得她几乎快要掉出泪来。
她是多么渴望拥有一个普通的温暖家庭,一个严肃在外温柔内敛的父亲,一个唠唠叨叨平凡暖心的母亲。
本以为,已经习惯了孤独。但是当孤独以另一种姿态到来时,她还是难以招架。
这种时候,真的想找一个知心的朋友倾诉一下。
这么想着,苏晚卿拨通了一个人的号码——
“喂?浚宇哥,我是晚卿。嗯,我迷路了,在一个公园里。你能来借我吗?”
“什么?晚卿你迷路了!”电话那边传来宁浚宇焦急的声音,“你坐在那里不要动,等我开车来接你。”
苏晚卿握紧了手机,点了点头,声音糯糯软软的“嗯”了一声。
“你告诉我附近有什么标志性建筑,我立刻开车来接你!”
“附近吗……”苏晚卿站起来四顾了一下,道,“哦,对了,公园的西边有一座很高的楼,至少六七十层,顶上面有一只棕色的石雕大挂钟。”
“好,我知道了,是环西路。晚卿,你千万不要乱走,等我。”
挂上电话之后,苏晚卿的空落落的心里总算生出了几丝暖意,幸好,她还有朋友。
宁浚宇是她的青梅竹马,相处的时间,已经有十四年了。
小时候,晚卿和妈妈的日子过得非常拮据,不得已的时候,苏九歌甚至给人当过女帮佣。
苏九歌年轻的时候是个边缘少女,十五岁就莫名其妙的怀孕了,就是因为如此,才会过得特别艰辛。
在苏九歌十九岁的时候,机缘巧合,得到了去x市长宁家当女佣的机会,她索性带着四岁的晚卿,一起住到了下人的宅子里,省得街坊邻居们总是说她是个不正经的女人。
就是在那个时候,晚卿认识了宁市长的公子,五岁的宁浚宇。
从此以后,晚卿就成了宁浚宇的玩伴加伴读。这一伴,就是六年。
宁少爷,是一个很温柔的人。晚卿觉得他一点儿也不像传闻中的那么怪异,非常好相处。
六年之后,在宁家夫人的举荐和帮助下,苏九歌在“夜天使”高级俱乐部成了首席主唱。
宁夫人心知肚明,这一对母女,威胁着她的丈夫和儿子,所以她要把她们弄走。
晚卿不知道妈妈是不是真的曾经和宁市长有染,但是离开宁家的那一刻,妈妈是笑着的。
也就是从那一刻开始,晚卿母女俩的生活开始得到改善,外婆也逐渐接纳了她们,但是街坊邻居对于这个“在夜总会工作的不正经女人”的印象,又更加坏了几分。
离开宁家之后,据说宁浚宇还为此和宁夫人大闹了一场,最后宁浚宇硬是转到了晚卿所在的中学读书。
小学,初中,高中,他们一直都是同学,玩伴。
宁浚宇,是苏晚卿最好的闺蜜。他们无话不谈。
宁浚宇比晚卿高了一届,高考的时候,他还特地询问了一下晚卿的意思,得知她想考x大的表演系之后,再次不顾家人的反对,成绩极其优异的他,把国家最好的大学b大,改成了稍微次一点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