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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尺六寸九分 六十四八分 三十五二分大暑 柳十二弱 一尺九寸七分 六十三九分 三十六一分立秋 张五半强 二尺五寸 六十二三分 三十七七分处暑 翼二半 三尺二寸五分 六十三分 三十九七分白露 翼十七太弱 四尺二寸五分 五十八 四十二秋分 轸十五 五尺三寸九分 五十五五分 四十四五分寒露 亢一少 六尺七寸二分 五十二九分 四十七一分霜降 氐七半 八尺二寸八分 五十五分 四十九五分立冬 心二半弱 九尺九寸一分 四十八四分 五十一六分小雪 尾十二太强 一丈一尺三寸四分四十六七分 五十三三分大雪 箕十 一丈二尺四寸八分四十五六分 五十四四分冬至 斗十四强 一丈三尺 四十五 五十五小寒 牛三半强 一丈二尺四寸八分四十五六分 五十四四分大寒 女十半强 一丈一尺三寸四分四十六七分 五十三三分立春 危四 九尺九寸一分 四十八四分 五十一六分二十四气 昏中星 明中星雨水 觜一少强 尾十一强惊蛰 井九半 箕四少弱春分 井二十九半强 斗四弱清明 柳十二太 斗十四半谷雨 张十 斗二十五半立夏 翼十太弱 女三少小满 轸十弱 虚二弱芒种 角十太弱 危七弱夏至 氐五少弱 室五少强小暑 房四太弱 壁六太弱大暑 尾八太弱 奎十二太弱立秋 箕三 胃二太弱处暑 斗三半 昴七太弱白露 斗十四半弱 毕十六半弱秋分 斗二十五少强 井九少强寒露 牛八半强 井二十九弱霜降 女十一半弱 柳十一半强立冬 危二弱 张八太弱小雪 危十三半强 翼八太强大雪 室九半强 轸八少强冬至 壁八太强 角七少强小寒 奎十五少 亢九大寒 胃四半强 氐十三太强立春 昴九少 心四强
推五星法:
合岁 合数 日度法 室分木 三百四十四 三百一十五 九万五千七百六十 二万三千六百二十五火 四百五十九 二百一十五 六万五千三百六十 一万六千一百二十五土 三百八十三 三百七十 一十一万二千四百八十 二万七千七百五十金 二百六十七 一百六十七 五万七百六十八 一万二千五百二十五水 七十九 二百四十九 七万五千六百九十六 一万八千六百七十五
木后元丙戌,晋咸和元年,至元嘉二十年癸未,百十八年算上。
火后元乙亥,元嘉十二年,至元嘉二十年癸未,九年算上。
土后元甲戌,元嘉十一年,至元嘉二十年癸未,十年算上。
金后元甲申,晋太元九年,至元嘉二十年癸未,六十年算上。
水后元乙丑,元嘉二年,至元嘉二十年癸未,十九年算上。
推五星法:各设其元至所求年算上,以合数乘之,满合岁为积合,不尽曰合余,多者以合数除之,得一,星合往年,得二,合前往年,不满合数,其年。木、土、金则有往年合,火有前往年合,水一年三合或四合也。以合余减合数为度分,水度分满合岁则去之也。以周天十一万一千三十五乘度分,满日度法为积度,不尽曰度余。命度以室二,算外,星合所在度也。以合数乘其年,内雨水小余,并度余为日余,满日度法从积度为日,命以雨水,算外,星合日也。求星见日法,以法伏日及余木则十六日及金是也。加星合日及余,满日度法成一日,命如前,星见日也。求星见度法,以法伏度及余木则二度及余是也。加星合度及余,满日度法成一度,命如前,所见度也。以星行分母木则二十三见也。乘见度余,满日度法得一,分乃日加所行分。木顺日行四分。分满其母成一度,逆顺母不同,木逆分母七也。当各乘度余,留者承前,逆则减之,伏不书度,经室去分,不足减者,破全度。五星室分各异,若在行分,各依室分去之。
木:初与日合,伏,十六日,日余四万一千七百八十,行二度,余七万七千八百四十七半,晨见东方。去日十三度半强。顺,日行二十三分之四,一百一十五日行二十度。留,不行,二十六日而逆。日行七分之一,八十四日退十二度。又留二十六日。顺,一百一十五日行二十度,夕伏西方,日度余如初,与日合。一终三百九十八日,日余八万三千五百六十,行星三十三度,余五万九千九百三十五。
火:初与日合,伏,七十一日,日余二万四千八百一十二半,行五十四度,度余四万九千四百三十,晨见东方。去日十七度半强。顺,疾,日行七分之五,一百八日半行七十七度半。小迟,日行七分之四,一百二十六日行七十二度而大迟。日行七分之二,四十二日行十二度。留,不行,十二日而迟。日行十分之三,六十日退十八度。又留十二日。顺,迟,四十二日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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