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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这样一个女人
一个女人是不是必须结婚?特别是在别人眼里脸蛋还算漂亮,头脑还算聪颖,性格还算温柔,心地还算善良的女人,到了三十岁就必须结婚?如果这个女人到了三十岁还没有结婚,那么她面对的就是父母不停了唠叨,周围人的闲言碎语,还有就是吃不完的相亲宴。
方茁就是这样一个大龄未婚女青年,人们口中所谓的剩女。
方茁的外表一点儿也不像她的名字“茁”所代表的意义——茁壮、茂盛。和她的名字正相反,她娇娇小小的,微微*的身材,圆圆的娃娃脸,毛嘟嘟的大眼睛,笑起来时若隐若现的小酒窝,怎么看都像一朵娇嫩的小花,真的很配什么咪咪、萌萌、月月一类可爱、娇柔的名字。可是她妈妈翻了一个月的字典偏偏给她取了一个“茁”,于是为了配得上这个字,硬件不行只好在软件上找平,方茁的性格和上了她的名字,生气勃勃。
方茁还是一个顽固得撞上南墙也不肯回头的女人。说好听一点是执着,不好听以点呢,就是傻得要命!她认定了事情,无论别人觉得多么荒唐,她还是要去做。
方茁也经常会冒出一些荒唐得让人无语问苍天的念头,弄得亲朋好友恨不得想把她的脑瓜盖子撬开看看里面究竟装的是些什么东西。
手机闹铃已经响了N遍,一只圆润的手臂终于忍不住从热呼呼地被窝中伸了出来,顺着声音的方向摸索——
乒、乓、砰——哗啦——
床头柜上,一本厚厚的《史记》,一个简易的台灯,一瓶感冒药,还有一个没有水的杯子都被那只罪恶的小手推向了毁灭的深渊,只有手机在床头柜最远的一角依旧唱着——
准备好了吗?
时刻准备着,
滴答滴答滴滴答滴答
将来的主人
一定是我们
滴答滴答滴滴答滴答
……
“方茁!都几点了你还不起来!”
河东狮终于忍无可忍地冲了进来,使出必胜的招数,呼地掀开棉被,把那只超大超柔软的憨八龟从方茁的身体下面拽出来。
“娘亲——我感冒嗄,今天是星期天又不用上班,你就让我多睡一会儿吧!”
方茁试图抢回属于自己的温暖柔软的大乌龟。
“不行!你今天得给我去相亲!”方母坚决不放开抓住乌龟的手,三十岁的人了喜欢收集毛绒玩具也就算了,收集个猫啊狗啊的也行,偏偏喜欢收集乌龟,大的小的圆的扁的,满屋子都是,上次那个叫什么的医生就是受不了这丫头奇怪地喜好和她分手的。
方茁终于从老娘手里抢回心爱的宝贝——大憨,紧紧地搂在怀中,倒回温暖的被窝,把身体裹在被子里——
“又要相亲!我不去!”
“这次这个人和以前那些都不一样啊!”老娘利诱的声音,“是**西餐厅的顶级厨师哦。如果你要是嫁给他,每天都有牛排吃啊……”
“牛排又怎么样啦,我还怕吃出来疯牛病呢!”
“死丫头你给我起来!如果你敢不去相亲你老妈我现在就给你得一个疯牛病让你看看!”
就这样在老娘以死相逼以一顿三餐的温饱做利诱的情形下,每次都是这两招,却每出必胜!唉!没办法!方茁只好去吃了她有生以来的第一百次相亲宴。
在方茁看来相亲是一件浪费时间的事情。在她的观念里,结婚必须是因为相爱,可是她偏偏是一个不相信爱情的女人,更别说一见钟情那种神话了,她不信!所以结婚也就没有意义,甭跟她说什么传宗接代的大道理,这个地球已经十分拥挤了为什么还要让它更拥挤一分呢?
她,方茁,一个新世纪的新女性,一个知名杂志社的编辑(虽然是儿童杂志社),一个月薪几千(虽然勉强可以自给自足)的独立女性,为什么要放弃自由自在的逍遥生活(虽然在生活中有许多人压迫着她)结婚呢?婚姻究竟能带给她什么呢?一个所谓的和她白头到老的伙伴儿?还是一个同床异梦的熟悉的陌生人?
“你不会又把相亲的对象耍了吧?”乔思雨看着对面埋头苦吃的千年损友,一种不好的预感在心中泛滥,希望这次她的预感失灵。
“唔,还是你做的宫保鸡丁好吃……什么顶级厨师嘛,竟然请我吃哪种咬一口还带着血丝的牛肉……恶心,茹毛饮血的野人一个……竟然敢来和我这样的文明社会的文明人类来相亲……”方茁津津有味地边吃边说,对好友由红而白,由白而青,由青而紫……由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