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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薪酬,赶紧跑去工匠处替换。
理由很简单。看到怀抱竖琴,直觉反应即是游吟诗人吧,肩扛斧锤浑身肌肉,那肯定斗士了?凭外表不大能猜对内涵,可第一印象依旧重要。如果铠甲残破纪律涣散的走到敌人面前,倒是身经百战没错,同时也精疲力竭吧?
所以不要叫人轻看最关键的一点,即是服饰。
不过也许该提醒她,用两万人攻打十万多人的重城,也容易受敌方耻笑……
“好厉害……netes给你的?”
“别碰它!!”
神经质扭头,左手点指的吼了一句。
“唉?”
“这把剑……”
迅跑过去,从仅余一寸距离菲斯手底下救出来。
为什么,本能的反应么?其实给他看没问题的吧,jan向来做东西讲究坚固……以前使用的同样由她赠与,并没对他人触碰敏感厌恶过。
“吝,啬。”
“不对!这是------”
莫名其妙的紧握剑身怔,什么让我慌乱成这样?
“算啦,不看了。只是必须把它交给你,”伸手摘下腰带挂的精巧黄金短剑。“受委托的。”
“怎么在你手里?!”
曾经洞穿心脏却无法结束憎恶对象生命,寄托所爱之人期望维护给予荣誉的信物,刃保持着脱手前的光洁锋利。
回来路上想起来时候,以为丢在帕文了,暗地誓攻城后一定找回。即使叫我拿生命换取,也不能存放在敌人的战利品宝库。而且,要亲手向他报复……
“原本我来是想揍你一顿。”
“什么?!”
确定自己没烧吗?再怎么说我也是------
“基尔不知道吧?很久前我就拿你当做榜样。头脑聪明、待人友善、有一大堆财富等着继承。真是优秀,不愧显赫家族的长子。整天形影不离,终究由于没有血缘关系,长辈依靠你家的土地种植生活,身份地位相差悬殊,想称呼亲热些都害怕挨打。当时我就计划了,总有一天要用王授予的荣誉过你家的家徽,推翻心里‘永远第一’的讨厌鬼。”
“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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