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磊磊懂事地点点头,说:“三爸爸,你要小心走路啊,别摔倒。”
我亲了亲磊磊,走近门前,离去时,我又回头看了看林箐的这房子,我想我以后是再也不会来的了,因为我爱林箐,所以我很在乎她对我的感觉,哪怕是她对我一点小小的打击,都能让我无法承受,都能让我感到一种不能接受的伤心。
叹了口气,勉强抑制住自己的不舍,我轻轻地关上了林箐的家门。
才走出几步,随着身后一声响,门又被打开,然后林箐的声音在我身后柔柔地响起:“你……要走了吗?”
我回过头,对林箐无言地点点头。
林箐轻叹一声,然后说:“你生气了是吗?刚才是我太过份了,对不起。”她不等我回答,又说:“你别走了好吗?饭菜都已经弄好了,马上就可以吃啦。”
我强颜向她一笑:“不了,我突然想起还有点事情,下次吧,箐儿,对不起。”
以林箐的聪明,我想她应该明白了我的意思,我是决心要放弃追求她了。林箐沉默了一会,轻咬了一下自己的唇,她的这动作几乎让我的决心再次改变,忙将眼睛转到了一旁。
林箐说:“我……我确实有不好说的苦衷,信不信由你,我从没有想过要去伤害你。”讲完,她不再说话,静静地站在那儿。
林箐这话是什么意思?她对我有情?无情?我该不该离去?我很想留下来,但是我已经做出了不再追她的决定,也说出了要走的话,我能食言吗?我这时外表平静,脑中却乱得一塌糊涂。其实这问题很简单,我想只要我想通一个问题,这一步该向哪个方向踏出就迎刃而解了。
这问题就是:自尊和爱哪一个更重要?
(因为白天有事要办,这章赶得比较匆忙,不知道有没有什么问题,各位大大先将就着看吧)
上卷 第七十四章 活着 真的好累
我不知道是从我走上社会以后开始,或是我一直就是个没有自尊的人。小时候的一些事情已经大多模糊不清了,其实就算记得,我想那时也没有什么让我需要拼命回护自尊的事情发生,我的童年虽然因父母的吵闹而有些逆反心理,但那时候我的所有反抗,包括想让父母全都死掉,都只是在心里想想而已,从外表上看我是比较沉默的,很少做出什么与自己年龄不符的举止,所以自尊这东西我以前基本上没有用过,甚至不知道它是何物。
而来到广州后,我就确信自己的自尊少得可怜,除了还是我在做外发部经理时,那次接待一个日本商贸队来检查灯饰生产进度和质量,为首的一个日本人口口声声叫沈阳为奉天,叫中国为支那,说慰安妇都是自愿的时候,我心里冒出了一股怒火和羞愧,但为了自己的职位和前途,我只是神情淡漠的与之纠缠,没敢和他争论,到晚上他们要找女人玩,我带他们到了金凤凰,等那家伙喝得酩酊大醉去厕所时,我用自先藏好的酒瓶从后面将他当场砸得晕倒在地,然后我逃之夭夭。
这件事我做得有些卑鄙,而且我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尊的一种体现,因为通过接触各种电影,书籍,以及新闻后,我十分的厌恶日本人。除开这次事,我的自尊如果还有的话,也象是被南极那亘古不融的冰雪冷冻了,所以胡晓琳能对我呼之则来,挥之即去。所以当老头子的语气中显示出台湾人的素质就是要高出大陆人一等时我从来不敢表示异议。在我的概念中,自尊与金钱,权力是完全水火不容的,就如一对绝不能和解的生死冤家,而我,选择的是后者。
不过,现在林箐却让我的自尊开始苏醒,虽然我对美色一直是无法抗拒的,但我如今对林箐的迷恋,我想已经不再是纯粹的想要她的身体,透过她美丽的外表,她对幼儿园小孩子的爱心,对待杨伟时的善良都在震撼着我的灵魂,这些我不具备的品德使得我对她的爱已超过了爱慕她的美丽,同时,她的一切都象是一面镜子样,将我的龌龊,卑劣显现得纤毫毕现,又让我无比的自卑,在林箐面前,我是既想逃开,又想接近,这样的一种心情。
在犹豫了一阵后,我终于认为还是要坚持自己最初的决定,我爱林箐,所以我不能让她看不起我,我不以为一位有思想的女孩会爱上个没有自尊的男人,而且如果我留下来的话,林箐一定认定我贪慕的仅是她的美丽!所以当爱情与自尊发生碰撞时,我的选择是自尊,尽管这样的选择会让我很伤痛。
我向林箐笑笑:“我真的有事情需要处理,对了,这段时间我可能不是很有空来看磊磊,你记下我的手机号码吧,如果磊磊有什么事,你就给我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