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第1/4 页)
作品:飘来荡去
作者:子非鱼
内容简介:
在这金钱至上,物欲横流的城市里,通过不择手段成功了的楚戈内心中隐藏着一段无法或忘的恋情,对初恋女孩的爱恨交替使他不再相信爱情,游戏在各种女人之间。
在游戏中认识的雪儿出现后,终于使他重新找回了自己。
但当他得知与初恋女孩的分手只是因为她有说不出的苦衷后,楚戈开始摇摆。主角最后的选择究竟如何,大家看过便知。
我想表达的不是纯粹的爱情,还有现在都市里男男女女们的生活观念,所以我给这小说定性为都市小说。
正文
上卷 序
写这部小说之前,我想有必要先介绍我几位大学时候的宿友加兄弟。
老大王小军:他生下来时据说仅只4斤,其高大威猛的父亲本来已为他取名为王军,意思是希望他能象军人一般体魄健壮,一见之后大失所望,估计他先天不足,后天也难有多大发展,只好在中间加了一个小字。他父亲还因此联想到配偶不贞,那时没有DNA,否则早就抱上老大去做亲子鉴定了。老大小时侯经常被同学无故痛殴,就连女同学也能对他呼来喝去,幸好他初中时居然象吃了饲料一样疯长,方才慢慢摆脱被同学欺负之苦。到考上大学时老大已身高一米八,虎背熊腰,让人望而生畏。现在老大在家乡开了个药品超市,有滋有味地做他的小老板。
老二杨伟:他人长得极为普通,甚至还可以说是有点丑陋,但却是满腹经纶,经常能说出点很有哲理的话,对事物也往往能看破其外在的各种遮掩,而一针见血指出它的本质来,这点让我们对他除了佩服外还有点小小的恐惧。杨伟尤其是弹得一手好吉他,能自己写词做曲,最大的愿望是做位流浪歌手,我们取其音叫他“阳痿”,他现在是一家游戏公司策划部的经理。
老四丁剑鸿最崇拜的是福尔摩斯,做梦都想成为世界知名的大侦探。我有好几次听到他在梦中狂笑:“西里博士,你投降吧,其实从最开始我就在怀疑你了。”于是我们叫他“福尔小斯”。这小子对侦探行业有着异乎寻常的狂热,到广州一年后就辞掉了周阳好不容易为他找的工作,自己搞了个地下的调查公司,刚开始半年只接到两件业务,帮别人找丢失的两只猫。不过他运气不错,在几乎走投无路时遇上了位回大陆寻亲的台湾老头,于是自告奋勇帮老头找寻四散了50年的亲人。两个月后,连官方都没找到的人竟然被他从人海中给挖了出来。台湾老头除了给他一大笔钱外,还在电视和报纸上为他大肆吹嘘,致使丁剑鸿一夜成名。现在他虽然还是与高IQ的罪犯无缘,却绝对是想调查越轨老公老婆的旷男怨女们的首要人选。我们常笑他是“破坏幸福家庭的刽子手”。
最小的就是周阳了,这孩儿个子不高,才一米六五,不过长得眉清目秀,做事精灵古怪,很逗女孩喜爱。在刚入校十几天后,他就写了张协议偷偷贴到食堂里面,全文如下:
甲方:高校全体学生
乙方:食堂全体工作人员
本协议本着双方互相谅解、互相尊重的原则(即食堂谅解学生的行为,学生尊重和适应学校厨师的水平)!
乙方(即食堂)需做到以下条款:
第一条:油炸糕、馅饼的直径必须超过5厘米。
第二条:包子馅里出现蟑螂的次数平均每周不得超过三次 。
第三条:肉菜里肉的含量必须超过百分之五,米饭里砂子的含量必须低于百分之十。
第四条:一些家常菜应标明名称,或至少能让10名以上同学分清其中的物质成份 。
第五条:馒头和花卷必须是完整的,不能有被其他人咬过或遗留下啮齿类动物的牙印 。
第六条:每次饭菜出锅后,厨师必须当着至少五名以上同学的面亲自品尝,如在嘴里停留时间超过10秒钟,才能供学生食用。
甲方(即学生)需做到以下条款
第一条:不准在食堂的墙壁上刻厨师的名字,在旁边悬挂蟑螂的尸体,并召开追悼会 。
第二条:不准用馒头、花卷等伤害性极大的硬物投掷厨师颈部以上、腰部以下的部位。
第三条:因饭菜引起的呕吐,不得故意跑到打饭窗口对着食堂工作人员进行,以影响别人的食欲 。
第四条:不得要求漂亮女生一次拿十个以上的饭盒到窗口打饭。
第五条:女同学吃包子吃到已经法定死亡的蟑螂时,尖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