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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上没有出现尸斑。医生告诉我,医生告诉我那是因为整个身体的血液都凝固了的缘故。但是,*的尸体,但是*的尸体,尸斑往往是个关键。这次的案子,也因为在被害人死后才分尸,所以从尸体流出来的血液就变得很重要了。”
“你说的没错,海利西,令堂是病死的吧?”
“对。”
“病死和突然死亡,会出现这样的差异。”
“果然不一样吗?”
“不一样,病死的话,体内的血会迅速凝固。但是因为杀人等因素突然死亡的话,血液不容易凝固。即使凝固了,也会遭到酵素破坏。”
“嗯,原来是这么回事啊。”
“因此,*的尸体会出现尸斑,是因为体内的血液还在凝固的缘故。”
“原来如此。所以这种状况下,就算头被砍了,血还是会流出来?”
“会。”
“但是不会喷出来。”
“因为心脏已经停止跳动了。而且和尸体的摆放姿态也有关。”
我点点头说:“但是经过三十分钟的话,就几乎不会流出来咯……嗯,但要是酵素破坏血液凝固,从被害尸体流出的血液,难道永远不会凝固吗?”
“没那回事,还是会凝固的。”洁说。
“需要多久时间?”
“八分钟左右,跟普通血液一样。”
“八分钟,蛮快的嘛。”
“是啊。”
“水和血,哪个快?”
“什么哪个?水通常不会凝固啊!”
“干掉的话?”
“血比较快。”洁回答。
“血比较快干?嗯,那么,干了的话,应该就不会再沾到别的地方了。”
“你是说沾到布那一类质料上的血吗?经过八分钟后会不会沾到别的布上?那只能用擦的了。”
“擦?是吗……”
“就像用紅色蜡笔擦过一样。”
“还有一件事,我刚想起来,就是四十五度的射入角的事。如果九十度的话,子弹不是会贯穿身体吗?”
洁点点头说:“如果极近距离射击,又恰好避开头骨的话,应该会。”
“也就是说,凶手之所以把枪放斜的,是为了把子弹留在体内?”
洁摇摇头:“不对,他在墙上也留了一颗子弹。就算贯穿身体,子弹也会陷入地板。”
“对哦。”我点点头说:“螺丝也是提示吗?”
洁听了立刻点头:“螺丝当然是,那是最大的提示。”
“最大的谜团就是最大的提示,对不对?”
“完全正确。头部装螺丝,躯干装螺帽,然后把头部旋锁进头里的状态,应该才是凶手的目的,确保头和身体相连……”
“为什么那是他的目的?当初不把头砍断,死者的头原来不就已经牢牢的固定在身体了吗?”我说。
“对,你说的没错,海利西。”洁想了又想,然后说:“所以,当初根本就没有锁紧,而是故意把它装成马上就可以转开的状态。换句话说,装上螺丝,而且把它插到容易松开的程度,这才是犯人真正的意图。为什么要刻意做这种事呢?”
“嗯。”
“要给谁看么?不过看到的人只有劳洛而已,顶多再加上办案的刑警。”
“也对。”
“如果为了给刑警看,原因是什么?为了陷害谁么?罪名最后落在芮娜丝身上。所以说,在弗兰哥的脖子上装螺丝,就能让芮娜丝入罪?”
“大概没办法,”我说:“如果芮娜丝不是在制鞋厂工作,而是在螺丝工厂或机械工厂工作的话,那有另当别论。”
“还是说,其他有什么人可以嫁祸么?不,不会这么做的,因为毫无意义嘛!这是不合理的劳力工作,这样的劳动一点意义也没有。”洁说。
“确实如此。为什么凶手却做了这种事?”
“嗯。”
“是精神异常吗?是深深被螺丝这种形态吸引的人……”
“嗯,一般人大概都会这样解读。”
“凶手也许在精神上受到‘装上螺丝的尸体’压迫,不管清醒货睡着,都被这个影像纠缠,怎么样都摆脱不了。”
“说道芮娜丝,她也很奇怪,为什么她会出现在弗兰哥的办公室?又为什么要对警察开枪?这也让人觉得没意义,全是一些莫名其妙的事。她是因为袭警才被逮捕的吧?否则警方应该也毫无头绪。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