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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切尔摇了摇头,一边把自己的钱井然有序地放到不同的外套口袋里。“我很难过,他已经不在了。在一九四○年的时候,一个堪地里蜡走私者在穿过里奥格兰德时,把一把刀插进了他胸口。他已经掏出了左轮手枪,但第一枪打偏了,也没时间开第二枪了。五秒钟之后一个得州骑警就把那走私犯给轰飞了。”
“你母亲呢,还在世吗?”
“在的。她靠她家族在敖德萨附近的牧场生活。她是在我老爹被杀后迁到那儿去的,最后和那儿的一把手结婚了。他们看起来相处得相当不错。我有时会到那儿停留一下,经过的时候也会问声好。嗯,我准备去预热一下我的车轴了。有人需要搭顺风车到大斯普林吗?”
“我不去,”路德说道:“我要去达拉斯,要去那儿打一会儿高尔夫,再休息个一两周,看看我老婆是否还爱着我。”
罗斯科咧咧嘴笑了:“我想我会去母兔院转一转,去看看那儿的姑娘们,看看那儿是否还有人爱着我。”
“我听说过那个地方,”路德说:“是什么样的?”
“你在那儿就做四件事:起床、上床、下床、出门。那儿可不会给你提供真正的幸福所需要的温柔和关怀,不像我拥有许多的温柔和关怀。”罗斯科拍拍自己的肚子。“从另一方面来讲,我们满得克萨斯跑来跑去地打扑克,这根本不允许我们有那么多时间来创造持久的关系,所以母兔院简简单单的也不错。”
《漫漫长夜》第十章(3)
温切尔耸了耸肩,把头缩进了夹克里:“那么,回头见吧。”
“温切尔……”罗斯科开口说话了,微微皱着眉头:“到那儿可要小心些。在某些场所警察对扑克镇压得可厉害呢,敲诈勒索也是常有的事。上个月在拉伯克,有几个人在吉米·雷马斯特的撞球场后面打牌打得废寝忘食,结果两个带着霰弹枪的孩子把那儿搅得一团糟。我们现在都有点儿精神紧张了。”
“多谢。我听说过拉伯克那事。很明显,在敲诈发生前一小时,其中一个牌手一直在街对过的咖啡馆里夸夸其谈,还炫耀着大把钞票。真蠢。”
温切尔钻进了自己停在旅馆停车场的一九四○年产的凯迪拉克,在里面坐了十分钟,记下刚刚那场牌的笔记。他已经知道了罗斯科和路德的打牌风格及出牌趋势,他各用了一张纸来记录他们俩的事,约翰尼德是打西岸来的,在南方的牌圈里是新面孔,所以温切尔在笔记本上特意为专业牌手留空的地方对他做了一些额外的注解。
尽管约翰尼德打牌花样百出,他却很擅长混淆别人的判断力。当他拿了一手好牌的时候,他会把目光略微偏离牌局,做出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这一花招极其平常,但在牌技差劲或水平中等的人眼里,它的效果往往就放大了。一个专业牌手偶尔恰如其分地耍上那么几次伎俩,其他人就会被捉弄得团团转,觉得这个牌手拿了一手臭牌。温切尔在一页纸的顶部写下“约翰尼德·安杰洛”,开始做笔记:
1967年5月30日,身高一米七七,黑发,向后梳,黑皮肤,衣着好。不太擅长得州扑克=高估了他手里的牌,其实他的牌很差,同时也低估了其他人痛打落水狗的情况。擅长在拿到好牌时混淆他人视听:眼光略向右偏,漠不关心,掩饰得很好=示弱意味着强大。就像运动类赌博一样。闲散一些,全面一些。
温切尔把笔记本往后翻了好几页,草草写下关于那三个从丹佛来的汽车商人的描述。他们输得很惨,每人大约输了七八千。他可能永远都不会再遇上他们了,但人永远也不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像他们那样的家伙急吼吼地跑来,输得惨不忍睹,然后又跑回来输上更多的钱。他给他们写下了一些笼统的注释,就此搁笔:
乡村俱乐部牌手。通常:酗酒,注意力游移,对牌的悟性不高。酒喝得越多,人就越散漫。得州扑克,虽然是他们叫的,他们仍然觉得这种牌戏很神秘。很明显,他们想装作自己玩得州扑克很在行。虚张声势表现得显而易见,习惯在短时间牌局中下一大注。哈蒙(姓)可能会试图偷看丢牌;当他被抓住一次并被警告之后就收手了。其他两人输牌时的牌风不错,但哈蒙并不是这样,他总是抱怨着说自己如何拿不到好牌,有两次差点把路德给惹恼了。其他两人中有一个(叫沃克?)喜欢“让每个人都诚实地打牌”=即使拿了一把一般的牌或臭牌也会叫牌=很难用虚张声势这招来糊弄他。
随后,温切尔会把他的笔记抄到两组3×5的卡片上,他把这些卡片放在文档盒里。一组卡片是根据姓的字母顺序来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