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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 言(3)
“话”和“文”最大的差别还不在此。人在说话的时候,常常要先思索一下:怎么说才合适。这种考虑是一种修改。等到写作的时候,这种修改的工作尤其需要,也尤其方便。这种修改有时十分精细,某诗人自述他一天的工作,他说:“我整天都在修改我的一首诗,上午,我在第二句下面加了一个标点,下午,我又把这个标点删掉了。”这是笑话吗?我想不是。李贺作诗几乎“呕出肝脏”,有他母亲作证,贾岛“二句三年得”,大约也不骗人。
写作能推敲琢磨反复修改,而读文学作品的人又能从容品味百读不厌,所以文章往往比说话精致,细腻,结构复杂而寓意深远。这使文章有了独有的光彩,独立的特性,不仅仅是“话”的影子。只要不过分极端地发展文章的这种特性,它仍然是“白话文”,它的光彩可以照亮“话”,增加“话”的文采,它的特色可以成为“话”的特色,把“话”提炼升高。伟大的文学家是改进语言的人,甚至是创造语言的人。有些话我们本不知道应该怎么说,看了某一篇作品才知道。有些话我们说了许多年,后来听见某一部广播剧或看过某一部电影,才知道有更好的说法。李贺贾岛用文言写作,需要字斟句酌,现代的白话文学也需要千锤百炼。佳句天成,妙手偶得,到底只能偶然得到;咳嗽吐痰都是文章,到底只是夸张形容。
本段前面有一句话值得重说一次:对文章的增删润饰不要过分,不要极端发展。怎样才算恰如其分呢?这问题要回到语言上。写作是内在语言变成书面语言,而内在语言就是心思意念。写作是把心思意念转化成物质媒介,这个露出外面的物质必须对藏在里面的心灵非常忠实,如果修饰能增加忠实,修饰是必要的,如果修饰能招致虚伪,修饰就是多余的。过分修饰,无论用文言或白话写作都足以伤害作品。而白话文学更不容矫揉造作、雕琢堆砌,那不仅伤害作品,也伤害了语言。
字(1)
写作是把内在语言转为书面语言,“书面语言”是文字,是有组织的文字,是经过组织能够使作者表达心灵的文字。文字是一种媒介,对学习写作的人来说,它是一种工具,可以操练使用以发挥它的性能。
传统的教学方法是把字一个一个教给孩子,因此,人们有一印象,“字”即一个一个方块字。白话文兴起以后,大量使用复音词,给新出现的事物命名也都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字组成新词,于是人们又有一印象,“词”是单字加单字的成品。文法学者说,词是表示观念的单位,它可能是一个字,两个字,或两个以上的字。尽管如此,练习写作的人大都把“字”和“词”分别对待,字是单字,词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字。僧推月下门改成僧敲月下门,推和敲都是动词,可是,据说这是“炼字”,“小桥流水人家”和“小桥流水平沙”才是用词不同。有人把写作课程分做用字、遣词、造句、分段、谋篇,越往后字数越多,足以看出这种意见之“深入人心”。
还有一个现象。我们现在的文学理论,受外来的影响很大,有些说法得放进外文的背景里去了解。我们现在谈文学,提到这个字那个字,其实在中文里面,那个字不是一个字,是两个字或三个字,(是一个复音词)。可是大家通常不说“这个词”,仍说“这个字”。因为这个“词”是从外文翻译而来,它本来是“一个”外国字,只是中文译者用两个三个中国字来译它而已。“电视这个字”,“语言学这个字”,这样的句子在报刊杂志上层出不穷,字和词的界限更不分明。
现在为了方便,把字词合并讨论,字和词的界限并不严格,是作家眼中的字词,而非文法教科书中的字词。写作,最基本的要求,是作者能识字用字。他当然不能认识所有的字,但是,他得认识他需用的字。现代作家用白话写作,用字比文言时代的作家少些,但他认识的字应该比他写作使用的字要多,因为他要阅读文言典籍。他用多少字?有几种统计资料可作答案,他或者需要六千字。从前有人自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