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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
“我说真的!”范柏青兴奋地跳起来。“我现在租的房子离公司只有十分钟的车程,在学校附近,吃很方便。你跟我一起住,我就可以每天载你上下班,做什么也有个伴,太棒了。”
她都还没答应,他已经迅速地规划好两人一起生活的便利性。
“而且,我什么家具都有,你不必再花钱添家具,如果你喜欢的话,下次我再搬家,那些家具通通留给你。”
“下次再搬家……什么意思?”
“喔,我喜欢搬家,喜欢换不同的环境住。你知道吗?我们的生活路径通常都绕着办公室到住处的直线范围,时间一久生活圈就会愈来愈小,每天吃差不多的食物,逛的店就那几间,新鲜事渐渐变得少了,生活也就失去动力跟热情,所以,要常搬家,不要在同一个地方住超过一年时间。”
“……”真是一个不安于室的男人。先是鼓励她多谈恋爱,现在又鼓吹要常搬家,生活有必要过得这么动荡不安吗?
“要是你愿意,也可以跟我一起搬,我们住递台北县市,等到日后开分公司我们再往南台湾前进,我一直想住垦丁,当然,还有东部。”
柳云云微笑听他的计划,他真是个很容易快乐,很喜欢散播快乐,像太阳一样充满热力的男人。
“我还算爱干净,也会自己做菜,幽默风趣、随和好相处,尊重个人隐私,绝对是个好室友。”见柳云云下为所动,范柏青继续游说。
“嗯。”她还是笑。
这样的笑容大大的鼓励了范柏青,他愈说愈起劲。
“早上我来做早餐,中西式早餐我都会喔!晚上我们可以到处去找好吃的餐厅,有人一起吃饭多好,假日呢就远离台北,开车出去玩,上山下海,睡前我们坐在舒服的客厅,喝点红酒聊聊天,你要的话我还可以念床边故事哄你睡觉。如何?”他挑挑眉,诱惑她。
“听起来很忙。”
“不忙、不忙,我家里收藏不少CD、DVD,满满一个房间的书,待会你就看得到,什么种类的书籍、杂志都有。”他滔滔不绝,口沬横飞。
“我们可以煮壶咖啡装在保温瓶里,带本喜欢的书,到公园找张椅子,悠闲地坐一个下午,还有美味的蛋糕……幸福。”
他描绘着两人一起生活的蓝图,仿彿在一张空白图纸上尽情挥洒,而柳云云就是那张看不出喜怒哀乐的白纸,令他记起太多太多美好的生活经验急于与她共享。
“唔……”她微眯起眼,仰望着远方。“我仿佛可以看见自己被你女朋友毒死的画面。
“
“女朋友?”他根本忘了有这么一号人物存在,愣了一下才想起。“喔,女朋友是女朋友,朋友是朋友,没问题的啦!我绝对是把朋友摆在女朋友之前,她们都知道的。”
她们?也就是说她被毒死的可能性愈来愈高?
“还是先报备一下吧!毕竟……”她也是女人。
“朋友是不分性别的,不用想那么多。”她话没说完,不过他猜出了她的考量。
范柏青喜欢热闹,所以就算谈恋爱也不搞两人世界、你侬我侬那一套,如果女人无法接受他总是有一堆朋友当电灯泡,抱怨东抱怨西,只会把他吓跑。
这个男人,受不了太沉重的气氛,凡事都以‘好玩’为优先考量。
恋爱不快乐、下轻松,干么谈恋爱。
“喔。”
“下班你就跟我回家看看,喜欢的话这个周末我帮你搬家。”朋友有困难,只要他帮得上一定两肋插刀的,没有第二句话。
“嗯。”
“嗯是什么意思?”他瞠大眼。“是同意了吗?”
“嗯。”她再次点头。
“哇——”他站起来,拉起她开始转圈圈。“那以后我们就是室友喽!”
他喜欢她给他的答案,喜欢她扬起唇角,带着温柔的笑意,轻轻地点头,即使只那样地轻描淡写却是一种全然的信赖,说真的,他受宠若惊。
这时,马雅和隋爱玲从大门走进来,看见两人手牵着手的画面。
“办营火晚会?跳起土风舞?”马雅放下包包,环臂盯着范柏青怪里怪气的舞蹈。
“从下个星期开始——”他搂上柳云云的肩。“我和云云就是室友了。”
“有女朋友的人,怎么还这么爱找室友。”隋爱玲笑说,似乎这不是范柏青头一回发神经。
半年前隋爱玲母亲过世,范柏青也邀她一起住,她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