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圾桶里的保险套,并且里面发现了其他人的体液,而且外面虽然被污染但仍发现了少量的DNA经过检查证明属于死者,这个案子的嫌疑犯,恐怕拉斯维加斯方面就要定为死者的伴侣约翰 伍德了。
不知道为什么,顾惜朝在接到这部分资料的时候,仅仅是看了前面的部分,甚至还没和他手中的案子联系起来之前,他就有种直觉,觉得凶手绝对不会是约翰 伍德。
且不说他经过多年办案积累起来的丰富经验,单就他的直觉,向来极准。
而且,如果说非要提出什么证据的话,他扯了扯嘴角,勉强拉出一个可以称其为“笑容”的东西——如果非要说他根据什么判断的话,从现场的照片来看,那些房间中的布置,虽然被血迹和争斗的痕迹破坏得乱七八糟,但依然能够看出当初的布置者是多么的用心而且处处充满了两个人温馨平和的氛围。
这样子的两个人,一对伴侣,其中的一个,怎么可能会对他深爱的,誓言相伴一生的人,做出这么残忍的事情呢。
先是切断了他手腕上的动脉,把人扔进热水浴缸里侵犯,然后任由他失血过多而死。
怎么可能。
然后,他想起,他曾经看过,他手头这个死者约翰伍德的手机里面存着仅有的一张三人照片。
或者说,是一对幸福的情侣和一个突兀的插进来的电灯泡的照片。
而那个“其他人”的体液,就是属于这个名叫菲利普的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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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经过核实,照片中的人名叫菲利浦,是约翰伍德小时候的邻居,两人从初级学校开始就是同学,其后的若干年包括到大学,他们也一直都是同班同学,然后还一起申请了一个教授的硕士,可以说,是感情非常好的朋友,兄弟,青梅竹马。
不过有一点,引起了顾惜朝的注意。
这个菲利浦,从小就被称为神童,学习成绩一直优秀名列前茅。照理说,这样子的天才儿童,申请MIT或者耶鲁或者哈佛都是绰绰有余,但是他却只是和约翰一起去读了一所很普通的州立大学。更奇怪的是当他大学毕业之后,更是放弃了MIT全球著名的软件实验室的硕博研修邀请,选择了和约翰一起的一位教授的课程。
无论是从大学的程度还是从硕士导师的程度,成绩平平而且智商也不是很高的约翰,都必然达不到菲利浦的程度,无论是哈佛耶鲁还是MIT,他都完全没有机会,更别提是那个国际知名的软件实验室了。
所以可以肯定地是菲利浦迁就了约翰,陪着他一起选择这些适合约翰的水平,而放弃了他自己更高的前途。
学业结束之后也选择了进一家公司上班。
虽然从他们以往的照片中,看不出这个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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