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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劲儿喊:“别过来,你别过来!”
忽而后脖领上一紧,脚底下打个趔趄,我已被落欢哥哥捉小鸡儿似的提溜在了手里。
面对我的讪笑,他没好气地赏了我几个爆栗:“跑啊,你再跑啊!”
我捂着额头甚委屈道:“行啦,我服了你还不成嘛?说吧,找我什么事儿?”
落欢哥哥还真不客气,就那么提溜着我直往门外去。我忙叫嚷起来:“嗳嗳嗳,有事儿说事儿,干嘛呀?喂,你要带我去哪儿?”
“找你还能干嘛?看病!”
“嗯?”我愣了愣,“谁不舒服?当主?三爷?爷爷不是在你们家嘛?”
“废话,就你那三脚猫的医术,凌家的主子爷能轮到你看诊?”
这话我可不乐意了:“嘿,瞧不起我还来求我干嘛?你放开,放开!”
落欢哥哥抬手狠狠在我脑门儿上拍了一下:“小样还不老实?哪个求你了?叫你去就得去,那是三爷的客人,三爷命令你去给人家看病,懂不?”
三爷就是凌家总管冉云,跟当主大人是发小,也是落欢哥哥原来主子爷的亲生儿子。落欢哥哥对三爷的崇敬比对当主大人还深,所以对他说的任何一句话令都贯彻执行得从善如流。
我则十分纳闷,既是三爷的客人有了病痛来求,他该当去找我们无为馆当仁不让的一把手——我师公出马才对,再不济也得是师父这样阅历丰富敢想敢蒙的优质新人,怎的差遣起我这小徒孙来了?要知道,我虽会诊脉开方,可一直都是跟在师父和师叔伯们的身边打下手,从没单独接治过病患,委实心中没底。
奈何落欢哥哥是个令行禁止的彪悍性格,更何况是三爷吩咐的,我敢说,就是我立刻死了,他也能把我从棺材里拖出来带到三爷跟前交差去。横竖躲不过去,又对三爷如此安排存了疑心,我遂心一横,也不挣了,乖乖跟落欢哥哥去了镇上最雅致的客店“望月居”。
镇上人面都熟,客店掌柜见落欢哥哥和我到了,二话不说引着我们去了西厢院的二楼。那处可是“望月居”最贵的上房,凭栏可览园中秀景,推窗尽收湖光山色,是很多文人雅士过路泊宿的首选。我琢磨着凌家势力是大,江湖上声名鼎盛结交广泛,底子上却终归是生意人,无论如何想象不到他们和那些酸酸臭臭、期期艾艾的文人之流也能有交情,故而对这个三爷介绍来的病人愈发好奇了。
上了楼我就闻见一股淡雅的熏香味儿,习惯使然分辨了一下其中的成分,紫檀为主,兼有龙诞和零陵,估测着用香之人不止气血不畅,心肺内还有瘀滞,只不知是病或伤。另外,有一点我很肯定,敢这么奢侈地把上述三种香料混在一起用,这主绝对是非一般地有钱。
掌柜一直把我们领到门口,房门大敞着他却未敢贸然进去,贴着门框朝里头恭恭敬敬喊道:“韦公子,大夫到了。”
我心说:好大的谱啊!一边冲落欢哥哥皱了皱鼻子,以示对这尚未谋面的病人的鄙夷。
岂料,他比我还不耐!直接翻了个白眼,嘴一撇,轻轻“啧”了一声。于是乎我心中有了了然:能跟凌家攀上真交情的人,定然也能得到整个凌家上下的尊重。看落欢哥哥这幅强按心头三分火的样子,想来三爷同屋里的那位不过就是场面上的人情。无怪乎人家特特求上门来,三爷居然找我这叶家不顶事的小徒孙打发他,此人在三爷心中的地位之低可见一斑了。
转回头又想,以我的医术只配被借来替凌家应付不着四六的请托,心中不免怆然。
才胡思乱想着,忽闻一银铃美声入耳:“落欢队长,先生,我家公子有请!”
我看着这唇红齿白的小侍童,片刻间恍惚回到当年自己为仆的年纪,穿着一色的短衫绸裤,脚上系个小铃铛,走到哪儿都叮呤当啷响。公子好耳力,凭着我们各自的铃声便知道是哪个在近前服侍。
是的,我守尸七天的主人是个半瞎子,日间里模糊辨得出人或物的轮廓,太阳一下山便什么都看不见了。尽管如此,却不妨碍他始终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公子永远穿着最得体的服饰,说最得体的话,做最得体的事。同样的,公子对我们这些侍童的要求也很简单:干净体面,如此足矣!
可看着眼前这个修过眉毛抿过胭脂的娇媚小童,我丝毫没觉出干净体面,只感到了矫揉造作和些微的异常。未识面,我已判定房内人的格调远不及我死去的主人。
然而真的见了面,我反是愣了。这个人无论发式、衣衫的风格,包括笑起来嘴角上扬的角度都似极了我家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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