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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的气概。他自称叫作“易天”。他身边有个二十几岁、精明能干的年轻人。那就是符朝宗的儿子——他父亲去世时,他只有四岁。
大概因为新生的黑鹰党太不符合人们的期望——它既不服朝廷管束,也不讲江湖规矩。它在自己的地盘内,既杀官造反,也屠戮帮派。它自成一个世界,不能融入这世界的人沾上它,只有死路一条。
人人听到它都要头疼,于是有人说:那个首领不可能是易天,他是假冒的。真正的易天隐居在关外,不愿过问江湖。也有人说:那个小符也是假冒的。真正的小符,被真正的易天收养。为保护符家留下的血脉,易天决不会让他踏入江湖。还有人说,在南方蛮夷之地,见到了隐居的易天,他已经完全像个普通的樵夫。又有人说,有一次在大漠遇到一名世外高人独自扫平穷凶极恶的马帮——那人才是真正的易天。
从来没有一个人说,易天已经死了。人们心目中,英雄是不会死的。他们期待着有一天,他会用另一种方式大放异彩,再度名震江湖。
“多么令人回肠荡气的江湖传说!”小风“啪”一声甩开折扇,一副悠然神往的样子。“我辈也在江湖,怎么没有参与这等豪情万丈的大事的机会。”
“呸呸呸!哪儿有什么狗屁江湖?都是骗人的鬼话!”小蝶喝了口茶,极其不屑地回应:“你还记不记得那个害我被赶出师门的曲光?他倒是个江湖人士。后来呢?我还以为自己这一生可算完蛋了,竟然和万恶的江湖沾上边——他后来连个鬼影子也不见!看来江湖不过是一瞬的幻梦,只要一清醒,它就消散了。真不知道师父怎么那么怕江湖。”她换了口气,继续说:“这三年来,我走了这么多地方,瞎撞也该撞上几个江湖客了吧?可是我见过的最能动拳脚的,不过是满脸痘痘的无赖少年。我见过的最火爆打斗,不过是几个饭馆的酒保殴打吃霸王饭的食客!”
这句话本该博得一笑,但厅堂上的这些人竟然没怎么笑——看来江湖果然是个和生活不沾边的话题,不能引起普通百姓的共鸣。只有阿牛,似乎淡淡笑了一下,说:“不识庐山真面目……”
“阿牛哥怎么想起来扮诗人?”小萼离阿牛的座位最近,咯咯笑着打岔:“什么鹿山马山?你又没有去过。还是听小风哥多讲一些他的游历比较好玩。”
小风对自己在小女孩儿眼中的魅力形象极其满意,略带深沉地说:“来到雍州之后,我的第一感觉是——震惊!雍州说书的艺人,竟然把我的名字挂在嘴边!而且他所说的那个‘周小风’,竟然也是个学医的!天下竟然有这等巧事——我决定,一定要拜访这个传闻中的名医。于是,命运的手把我带到了我旅途的终点。”
“还好你觉悟高,认识到这是旅途的终点。”小蝶插嘴,“不然我还得费劲想个主意,让你放弃最后那两绝。”
小风的手轻轻搭在妹妹肩头,深情地咏叹:“小蝶,这几年苦了你!十九岁正是姑娘家含苞待放的季节,你却像个沥干了水分的茄子,煸过了火候的豆角,皱皱巴巴、没有一点青春气息……妹妹,我不该让你过整天算计着柴米油盐的苦日子!”
小蝶心中暗暗觉得不妥——她这个哥哥决不是怜香惜玉、甘愿为女性牺牲的好男人。“你、你想说什么?”她缩了缩肩膀,把哥哥的手轻轻推开。
小风咳嗽两声:“现在我来了,今后你就有了依靠,可以安心学个刺绣什么的,以后嫁人也好有个吹嘘的本钱。至于养家糊口,交给哥哥就好。”
“钪啷!”小蝶的茶碗重重放在桌上。她还不舍得把它失手打碎。
“你说什么?”
“既然真正的周小风医生来了,心甘情愿为哥哥闯名声的小蝶妹妹就可以退回闺房里了。”
“咔啦——”茶杯刚才受到重重一放,现在终于迸发了后遗症——在桌子上粉身碎骨……
“我不能接受!我不能接受!”小蝶唠叨着,在人群中东撞西撞。“吃闲饭就算了,我可以看在过世的爹妈份上,不计较。你竟然想抢走我的药店?是不是想再死一次?”
“什么叫抢?”小风被人群挤得东倒西歪。“你的和我的还不一样?”
“当然不一样!”小蝶拉住小萼的手,生怕挤丢了。“这是我的成就感!你什么也没做,凭什么享受成就感?”
“就凭你冒了我的名!”小风没好气,勉强在人群中站稳脚,“怎么看戏的人这么多?小蝶,你有没有熟人能给咱们找个座位……小蝶?”
雍州的戏会果然热闹,周氏兄妹只讲了不到十句话,就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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