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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农寺者,北宋主持变法的国家机构也!
宋神宗时期,司农寺下达了一道变法命令:全国各地供神的祠庙,一律承包给私人,每年上交给官府一定数额的香火钱。官府得到这些钱后,便不管承包者去经营什么项目,于是乎,昔日庄严肃穆的祠庙,顿时变成了承包者们赚钱的商店或市场。一时间,各祠庙里喧闹声、哭喊声、调笑声、讨价还价声不绝于耳,乌烟瘴气。更有甚者,将前朝帝王的陵园也加以开垦,唐太宗李世民等人的陵墓就变成了“被开垦的处女地”,参天齐地的树木被砍伐一空,简直惨不忍睹!
我无意攻击王安石而为司马光说项,也不必为俺们川籍文人老哥子苏轼打抱不平,但仅就司农寺为当朝增利生财而置祖宗祠庙、陵墓之体面而不顾的做法,颇为“愤愤然”也!
封建王朝历来十分注重祠庙和陵墓的保护,把它们视为祭祀天地、祖先的神圣殿堂。秦始皇千里迢迢泰山封禅,汉高祖戎马倥偬拜谒轩辕陵,汉武帝南巡潜山祭祀天地,徐延昭冒死探守皇陵……都留下了多少传颂千古的佳话。不然,我神州大地何以出现“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的瑰丽景象;当今北京也不可能有“天、地、日、月”四坛交辉的奇观。由此可见,祠庙、皇陵、古墓,已经是一种历史积淀、文化场所,是绝对不可以任意亵渎的。
这些道理,司农寺的官员恐怕是知道的,但是,承包的命令还是下达了,执行者们更是变本加厉地执行了,严重的后果当然也就出现了。出现这一“不该为者而为之”的历史原因是什么呢?
史学家们说是北宋的“积贫积弱”。我非常赞同。只要读一读王安石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就可以看出:“天下财力日益困穷,而风俗日益衰坏,四方有志之士,然常恐天下之久不安。”文中还说,学校本来很少,有的学校又没有教师。官员规定的俸禄非常低微,不兼营农业、商业是难以维持生活的,而且拖欠又相当严重,大约要任职六七年才能得到三年的俸禄。军队由宋初的20万增加到125万,军费占国家财政收入的80%。在这样极度贫困的情况下,难怪北宋的变法者们要看中一座祠庙一年七八贯钱的租金了。
由此,我是否可以这样说:国家的“积贫积弱”带来了变法者们的急功近利,下策之举。用今天的话讲,可否是用牺牲精神文明来换取物质文明呢?当然,变法者的初衷也未必如此。他们无非是觉得,这些祠庙、陵园闲着、空着太可惜了,只要开发出来,经营有方,管理有道,既能祭祀,又能增财,于国于民都会有利。然而在一个“积贫积弱”的国度里,当道德文明的常轨尚未完全建立起来的时候,改革者的动机与效果往往是很难统一的。果然,司农寺的变法措施在贫困的执行者(也许还有部分贪婪者)手中,很快变了“味”。他们对于政策中规定的承包开发寺庙的若干“不准”,完全置于脑后。什么项目能赚钱,管理者就任凭他人经营什么项目;哪些口岸利润大,承包者就抢先租赁哪些口岸。真是有利可图者干,大利可图者大干,暴利可图者丧尽天良地干!难怪乎王安石也只好说:“穷则为小人”矣!贫穷的小人钻起政策的空子来,实在太厉害了!由这些穷困的小人去执行变法的政策,进行变法的实践活动,好的政策可能变味,有弊端的政策可以失之荒谬。王安石变法的最终失败,是否与此有一定关系呢?
话又说回来,这一变法失误的始作俑者依然是司农寺。应当明白,承包是变法的一项内容,但并非一切变法都可以采用承包。历史的经验证明:上层建筑其中包括不少制造精神文明的机构,是不完全适合于承包的。我们今天的某些出版社、图书馆、高雅艺术团体、革命历史展览馆等等,由于承包而显出的弊端已经令人震惊了。司农寺当年是否对类似机构也进行过全面承包呢?我未曾考证,不敢妄言,但有一点可以断定:宋神宗的125万军队没有承包,三寺六部没有承包,郡县官署没有承包,国史编修、著作郎之类的官职也没有承包。古今中外,这些都是绝对承包不得的呀!
承包不是变法的全部内容。宋神宗看来是在变法的过程中逐步醒悟了。所以,当应天府长官张方平和御史中丞邓润甫愤然上书此项变法的弊端时,神宗皇帝龙目一览后批示道:“怠慢神灵,污辱国家,还有比这更恶劣的吗?”于是,祠庙、陵墓的管理又恢复先制!
原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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