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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的。”他一问,寒奴才警觉自己一时不察流露出狼性来了。“我自小贫苦,常受人欺负,所以警觉性过于常人。范大哥叫我,要继续赶路?”
“唔,我们要在天黑前找个地方住宿。”范达望着先行上路的豫鹰扬等人的背影,悄悄把手中从草丛捡回来的戒指递予寒奴。“放好,千万别让主子瞧见了。”
“范大哥你……”这要是被豫鹰扬知道了,他可能会受到最残酷的责罚。
“别多说,留着它以备不时之需。走吧!”范达很清楚自己为什么特别疼他,无论他是男是女,都像极了他家乡的妹妹,他是以大哥的心情在照顾他的。
“哦。”他怎么可能心肠这么好?树精说了,人心都是险恶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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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着走着,他们来到了名为“絮云坊”的青楼红院后,便停了下来。
见他们竟选这做为落脚的地方,寒奴双肩一垮,有气无力地走进莺燕群飞的花厅。
“哎哟,好俊美的公子,来,这儿坐。”这些姑娘一见到她就跟蜜蜂见了花粉一样。
举座皆是纸醉金迷,围绕着男女之欢,处处春色狂舞,使她坐也不是,站也不是。
沈凝香到哪儿去了,怎么也不来劝劝豫鹰扬?
“豫爷这边请。”老鸽亲自过来把他请上二楼雅房,寒奴抬头往上望,这才在珠帘低垂的栏杆后瞥见盈盈含笑的身影。
原来如此,他们是想借此地共渡春宵。沈凝香还叫老鸨妈妈呢,说不定是从这儿出去另立门户的。豫鹰扬虽经九世轮回,依然恶习不改,留着这种人苟活人间,有什么意义?
与其枯坐在这儿让烟花女们猛揩油,倒不如溜去后头转转,也许能有一番“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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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弯新月自云层中缓缓探出头来,把原本凄冷幽暗的大地照得一片银亮。
负责在厨子里端送饭菜的仆妇正捧着一只盛满食物的托盘,小心翼翼地走向前厅。
寒奴福至心灵,身形一旋,换回女孩模样,走到仆妇面前,“妈妈说豫爷催得急,要你手脚快一点。”
“这么多东西,怎么快得了,不小心就打翻了。”
“我来帮忙拿到楼上,到时再由你端进去。”寒奴假装热心地建议。
有人帮忙当然是最好的了,仆妇也没留意寒奴这个生面孔,横竖这灯红酒绿的地方,每天多少人来来去去,说不定又是一个新来的。
接过一盅蒸得热腾腾的鸡汤,她故意放慢脚步,走在仆妇后面,趁其不注意,把一包菜粉偷偷洒进里头。这包药是好管闲事的老树精送给她的,据说是用千年老树头磨成粉末,再加上十六种草药,让人长期服用,经过百天左右,将会浑然未觉的死去。
本来她是不愿意用这么温和的手法报累世的仇怨,但老树精好说歹说,硬是劝她千万别一罪未除,又惹祸上身,倘若让天帝知道了,又要遭受责罚。
在她尚未想出更好的手段对付豫鹰扬以前,就暂时用上一用吧,只不过比较对不起沈凝香就是了。
“可以了,交给我吧。”仆妇道。
避免被豫鹰扬发现,寒奴侧身立在甬道上才把汤放回托盘,想想还是有些过意不去,因而道:“请提醒沈故娘,晚上要睡觉了,汤少喝一点。”
“要你来多管闲事,快去干活。”仆妇转头之际,顿觉不对劲,忙回头想问几句话,“喂,你……咦!人呢?”
甬道上只有三三两两的寻欢客,和巧笑盈盈的姑娘们来回穿梭,怎么也看不到她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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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盏盏红色纱灯,于冷夜中摇曳生姿。幻回狼形的寒奴百般无聊,又妒心火旺地趴伏在屋梁上,恨恨望着她脚下的红尘艳事。
多亏了这片天窗,否则她就没法欣赏到沈凝香长袖善舞,媚诱人心的绝佳手腕。
当豫鹰扬把手搭在沈凝香的肩上时,她心中立即一如天风海雨般翻腾不已!
是谁说的,生得相亲,死亦何憾!
她不仅有憾,还旧恨绵绵无绝期。豫鹰扬不该遗忘的,五百年前,她是如何痴情款款,又如何因他的血色桃花而心神俱碎。像她这样一名痴心至诚的女子,为何终将柔情蜜意随水成尘?
这数万个日子!就是凭着这股恨意,她才能苟活至今啊!如今找到他的人,面对着他,她的杀气竟所剩无几,为什么?她甚至还有点喜欢这样和他缠斗、纠葛的感觉,莫非短短几天,她已经染上人类得过且过,懒散颓唐的恶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