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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里握着本《三国志》,半日竟连一页都没看完,只是觉得白的是纸,黑的是字,一些些意思也看不进去。
忽听凝雪打帘子进来,见她手里捧着个小盒。
“是什么?”我坐正起来,问道。
凝雪俯了俯身,回道,“是十四爷差人送来的。您看看吧。奴才也不知道是什么。”
我随手接过小盒,挑开拢着的红丝线,开了盒盖。原来是一只毛笔。看用料虽是上乘的,但也没什么极好,北狼毫象牙雕花杆。信手从盒里抽出来一看,方才看见笔杆上嵌在雕花图形里的一竖行小字:期共灯前呵手为伊书。
我不禁苦笑,这个十四阿哥,也不怕不吉利,两人一句笑语,竟还做了这个礼物,特地来送我。若是到时真要他握着这支笔跟我一起在幽禁中写十年字。我看他还如何笑的出来?!想着,复转头向凝雪小声道,“收起来吧。”
凝雪盖了盒盖,凑近了极小声的说,“送笔的奴才说,十四爷让转告,今日不得空,不能来了,明日,恐要晚间才能来。”
我点点头,心想,恐怕在这个府里,见不见十四阿哥也不是我能做主的。说道,“后日,我们便回园子吧。”
“是。”凝雪俯身退下。
◇◇◇◇◇◇◇◇
盛夏的夜晚,终于摆脱了白日的暑热,清凉下来。花园里蝉声不绝。鲤鱼在池塘里尽情的嬉戏,只见一堆簇拥的红色,忽而聚到这,忽而又聚到那。来了这几日,年府的形制我大体已然记熟,想着既是见十四阿哥,一人出来反而更加方便,因而撇下丫头,独自穿过花园的垂花门,经过水榭,绕过假山,一路往竹屋行来。
到时,十四阿哥已然等了许久,竟是躺在竹塌上睡着了。他睡得好沉,一头枕在靠垫上,长长的睫毛静静的垂着,鼻息一起一落,双脚还蹬着朝靴,随意的架在扶手上。英俊的面容上浮着薄薄的一层汗水。我蹑手蹑脚走过去,抽出丝绢来,轻轻掖去他的汗滴。
我由着他睡了一会,自己就无声的侧坐在塌边。若不是必须要早早地打发他离去,我还真是不忍心叫醒他,看他的样子,是累极了的。
“十四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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