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第3/4 页)
经验丰富,不然就北王府这些人,专挑野外扎营的方式,就能把她折磨死。
自出城后,除了第一晚住客栈,他们天天睡在野外。没有帐篷,楚九歌只能蜷在小小的花轿里。要不是她动手能力还不错,这五天的时间,足够她带一身的病。
这一天,又是夜宿外面。北王府的人皆扎好帐篷,围火而坐吃着香喷喷、油滋滋的烤肉,楚九歌的晚餐则是馒头和清水!
这五天,楚九歌一日三餐都是馒头、清水,管够!
除了馒头和清水外,旁的什么也没有,想要吃别的?
北王府的人压根不搭理楚九歌,楚九歌根本无法跟对方沟通,而且凭她的骄傲,她也不会为了一点吃的,去跟北王府的人低头。
馒头就馒头,清水就清水,只要能吃饱,饿不死,就行了!
可是……
闻着香喷喷的烤野兔、烤野鸡,楚九歌只觉得口水直流。
真的,真的好想吃肉!
可是,那个自称北王府大将军的混蛋男人,根本没有办法沟通……
她觉得,她就算能活着嫁到北王府,日子也不会太好过。她连北王府一个迎亲的将领都摆不平,能摆平北王吗?
楚九歌越想越觉得,没有那个可能。
楚九歌看着火堆上的烤肉,默默地吃着馒头,喝着清水,心里的怨念快要化为实质……
围在火堆旁吃肉的苏慕白,正好面对楚九歌而座,又一次被楚九歌的怨念击中,苏慕白看了楚九歌一眼,默默地往嘴里塞了一口肉,对身边侨装打扮过的北王道:“爷,咱们这么做,真的好吗?我记得楚九歌身上还有伤呢?”
他到今天才知道,他们家王爷居然这么小心眼。
那天出城后,他和王爷就与迎亲的队伍汇合了。王爷以北王府副将的身份,接管了整个迎亲队伍,然后……
他们天天夜宿野外,哪怕能进城,王爷也不进城。
他们天天吃野味,各种肉轮流来,完全不看那些又冷又硬的馒头一眼,日子过得十分滋润。
但是,楚九歌只能蜷在花轿,吃干馒头度日。短短五天,原本还算红润的脸,此刻白的没有血色。
“没死!”粘了一圈大胡子的北王,没有人能看到他胡子下真容。他面无表情的撕下一条兔腿,一口一口的咀嚼、吞下。那动作与神情和正在吃馒头的楚九歌没什么区别。
“我看到……她的衣服染血了。”苏慕白承认,看到楚九歌吃憋,他还是很高兴的。
楚九歌这个女人……怎么说呢?她太傲了,也太拽了,让人忍不住就想折断她的羽翼,看她求饶,但是那个女人,至今也没有开口求饶。
北王扭头,冰冷地视线扫向苏慕白,隐有杀气飞出……
“爷……你这么看我干吗?我,我又不是特意打探的。她昨晚去林子里摘草,我怕她出事,跟过去看了一眼,看到她在河边洗带血的白布。”
苏慕白一时也没有明白,北王那一眼到底是什么意思,出于对危险的直觉,苏慕白急忙解释了一句。
朋友妻不可戏,主子妻不可攀。这个道理他懂得,就算王爷再看不上楚九歌,没把楚九歌当成妻子,就算他对楚九歌这个女人再感兴趣,他也不会对楚九歌有非份之想的。
北王没有说话,他的眼睛一动不动,定定地看着对面,也就是苏慕白的方向……
仔细看会发现,北王看的根本不是苏慕白,而是不远处的林子!
那眼神,就如同潜伏在丛林中的猎豹,凌厉锋芒,充满杀气。
“有……”苏慕白神色一怔,刚一开口,就发现一道银光,擦着他的耳尖飞过……
“当!”银光在半空中消失,发出一声脆响,一支巴掌大小的短箭落下。
楚九歌第一时间抬头,当她看到那道银光落下,身体不由自主的僵直了。
这个方向……
那道银光是什么她不知道,但她知道,要不是那道银光阻挡,这支短箭就会射中她。
“暗枭,出来!”北王站了起来,从容不迫走到银光落下的方向。
“北王手下第一打手,杀神天狼!北王居然把你派出来了,看样子,北王真不想死九个未婚妻。”林中,一个身着红衣的男子走了出来。
他步伐从容而优雅,像是士族名门精心培养出来的贵公子,一举一动,优雅华丽。
他五观精致如同玉雕,白皙精巧的面容,在红衣的衬托下更显精致脱俗,如同误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