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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色报纸一律封闭。
在那晚事件的刺激下,希特勒的胆子大了,竟把自己最后发的禁令全部抛到九霄云外。次日快到中午时,他公开投身军权的斗争。在内阁会议开始前,希特勒总理依各内阁部长的级别高低次序,一一向他们致意(这是开会前的传统规矩)。之后,他便以独断专横的方式主持会议。他说,目前的危机迫使我们“要毫不留情地”与共产党“算帐”,“且不要依靠法律”。所以,他便建议,通过一项保护国家使之不遭“红”害的紧急法令,但必须使它听来纯属防御性质的,且不能太惹人注目。它只能轻描淡写地提一提,“这是个特殊措施,目的在于保护德国人民的文献资料。”然而,弗兰克将草稿宣读后,人们明显地发现这道法令已将一个民主社会所能给予人们的权利大部分取消了。首先,它取消了魏玛宪法所赋予的公民自由权——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家庭的神圣不可侵犯,通信和电话谈话秘密,集会结社自由,以及私人财产不可侵犯等等。接着,它又授权帝国内政部长可暂时控制那些无力维持秩序的州政府。没有一个部长反对剥夺公民权;唯有巴本提出,干预各州的事务,将会种下深仇大恨,尤其是在巴伐利亚州。巴本的异议也是一瞬即逝。他同样只作了一点小小修改——有名无实的修改。当晚,希特勒与他一同晋见兴登堡。元首辩解说,为了镇压红色革命,这道法令是有必要制定的。巴本和梅斯纳未发表意见,总统于是便签字画押,没说什么。
于是,《国家紧急法》便代替了保守派所梦寐以求的军事措施,由内阁掌握在军事专政情形下一般只授给总司令的权力。表面上,这些权力并不可怕,因为内阁里占压倒优势的并不是国社党。法令是通过了,但时间之仓促以及感情之强烈,竟使人们谁也搞不清取消公民权,而不是像先前的总理一样减少公民权的主意究竟是谁出的。这也许不是立志要取得独裁政权的希特勒之卑鄙阴谋,而是历史的偶然性吧。很明显,这次大火已使希特勒到了歇斯底里的边沿,而他也确实害怕共产革命。肯定的,希特勒的古怪行为,以及戈林和其他接近他的人的行为,并不是明智的阴谋家的有计划的行动。希特勒的反应,更多的是对其任务之信仰,而不是惊慌。就其而言,这次大火证明了他多年来对赤色分子和犹太人的说法之正确。
尔后所采取的旨在镇压一次不存在的叛乱的紧急措施,结果却成了希特勒取得一切权力的道路上的一次跃进。一车又一车的冲锋队和党卫军匆忙宣誓,成了警察的辅助力量,协助他们维护紧急法令的实施。他们突如起来,冲进早已掌握的共产党的房间和酒馆,一车车地将他们投进监狱或地下审问室。被正规警察拘留的共产党人和社会民主党就有3000多。飞机场,码头等地受到严格监视;火车则在边界上遭到搜查。
戈林可说是出尽了风头。次日,他以普鲁士内政部长的名义发表广播讲话,指责共产党的“罪恶阴谋”。他指责说,许多人计划穿上冲锋队和党卫军的服装,去进行破坏国家统一的罪恶勾当和恐怖行动。他预言,国会大厦之被焚,不外乎是未来许多大火之先声,目的在于转移警察的注意力,使人民任凭革命者摆布。不过,他得出结论说,全国用不着惊慌。“我可以对共产党说,我的精神并未垮台。我觉得自己完全有力量去粉碎他们的罪恶计划!”
他的解释在德国虽被广泛地接受,但国外人士却不那样容易受骗。“共产党与大火有牵连的说法是愚蠢的”,伦敦的《新闻记事报》写道。“在外交界和新闻界,一般人也是持这种观点的。人们越来越感到,国会大厦是纳粹自己焚毁的,作为镇压共产党的借口。”
次日,3月2日,塞夫顿·德尔默拜访希特勒,以求得答案。希特勒大骂外国人,说他们理应为他反对共同敌人共产党之壮举表示感激,而不应指东道西。德尔默后来插话,说大规模的逮捕使人们产生恐惧,说希特勒计划对*?敌人进行血腥的报复。“我不需要圣·巴托罗谬之夜。”(*巴托罗缪为耶稣之十二门徒之一。1572年8月24日晚,法国巴黎之新教徒被大批杀害。此次屠杀一般被称为“巴托罗缪大屠杀”——译注。)希特勒反驳说,“现已建起了法庭,国敌可由法庭进行审判,法庭可将一切阴谋解决。”德尔默说,据他的理解,希特勒是要用合法手段屠杀他的宿敌;他问,公民权是否永远取消?
“不”,希特勒说,“共产党威胁被铲除后,一切都将恢复正常。我们的法律太温和了,我不能迅速地、有效地对付布尔什维克的地狱。就本人而言,我倒希望正常秩序能尽快恢复。然而,我们得首先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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