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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尸体一旦尸变,脏东西就更难以进入了,不过在外力的干预下,也不是不可能。
我冲张坚强问道:“你还记得昨天新闻报道的那件事吗?”
“啥事儿?”
“就是自杀的那个人。”
“记得记得,咋了嘛?”
“我需要那个人的灵魂!”
我说的这个人,是昨天看电视时看到的,女人,三十岁,因为丈夫出轨,想不开自杀了。按理来说自杀的人比比皆是,没啥可稀奇的。但这个女人却不同,她似乎懂点门道,死的时候穿着红衣红鞋,而且用水把衣服浸湿了。这种人,死后必变厉鬼。据我估计,她肯定是想死后报复丈夫。
张坚强不明白我的意思:“你到底想干啥?”
还没等我开口,季当千就突然想起什么,惊讶道:“你是想强行让尸体附魂?”
听到这话,我倒是有些意外:“你怎么知道附魂的事儿?”
这事儿可大可小,往大了说,圈内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便是不准尸体附魂,因为很容易造出大祸害。往小了说,这就是个人道德问题。季当千之所以知道‘附魂’的事儿,是因为他以前亲眼见到过。
他出生的地方和我老家差不多,人烟稀少,方圆几十里只有寥寥几户人家。有一年他和他爹放马的时候,遇到一个当地人,对方是放羊的,至少也有几百只。草场就那么大,牲口多了自然就不够吃,两家因为这事儿闹得不可开交。
越往北边的人脾气越爆,他爹也一样,当时伙同了几个人,拿着马刀准备给那人留点记号。结果上午去了,下午就回来了,原来是那人有心脏病,因为草场的事,一着急一上火猝死了。
他们那流行天葬,就是将尸体衣服扒光,放在荒野中,任凭鸟禽啄食。这叫从大自然中来,回大自然中去。
那地方人少,偶尔碰见个人,兴许就和自己带点血缘关系。结果也巧了,季当千他爹和死的那个人的表舅是堂兄弟,所以葬礼的时候他们全家也去了。举行完仪式,把尸体留在草场上,大家也就散了。等三天之后,大家去‘捡骨’,却发现放尸体的地方空空如也,啥也没有。
当时还以为骨头被土狼叼走了,所以也没当回事儿。结果自那以后,周边相互认识的几口人家,夜里总丢牲口。先是丢几只羊,后来死几匹马。尤其是季当千他家,被祸害的最严重,养的十多匹马死了将近一半。
这些死去的牲口,全都是脖子断掉,像是被人用胳膊活活勒死,连叫都叫不出来。
这事儿当时闹得人心惶惶,季当千他家就带头拿钱请高人,高人来了只看了几眼,就说这附近闹尸患,若是不赶紧除掉,过段时间死的就不是牲口了,而是人。为此,周围仅有的几户人家男性全部出来,组成一支十二人的小队,准备抓尸。
那年季当千十三,对于南部来说,十三岁还是个孩子。可在北方有些地区,十三岁已经可以顶家立业了,所以季当千也去了。
大家把牲口全都赶到一起,然后男人们拿着猎枪、马刀、弓箭藏在周围。晚上十一点左右,只瞧见一个黑乎乎的人影,疯了一样冲进牲口圈,双臂伸开,死死抱住一只马的脖子,当时离了有二十多米远,季当千硬是听到马骨头断裂时发出的‘嘎巴’声。
眼瞅着那头大马被勒死,大家抄起手电筒,点起火把,一拥而上,先是一通乱枪,紧接着拎着马刀一阵乱砍。等那黑影没了动静,拿手电筒一照,发现正是前段时间死掉的那个放羊人!
他身体发紫,指甲不长但却异常坚硬,最主要的是他眼睛通红一片,大晚上用手电筒一照,直反光。
第二天高人一来,只看了一眼尸体,就让赶紧烧掉。说是这尸体尸变之后,恰巧遇到游荡的凶灵,二者合二为一,异常凶狠。如果不把尸体连带着凶灵一起烧掉,他肯定还会复活,到时候必将闯下大祸。
大家不敢怠慢,赶紧放火烧尸。听季当千说,那尸体被火烧的时候,一个劲儿的冒黑烟,就像是汽油着火一样,火里夹着黑烟,黑烟里掺着火。而且这火呈螺旋状,不断往天上飘。这便是那凶灵被火烧掉产生的异象。
听了季当千讲的往事,张坚强吓得脸色煞白,说起话来也没了底气:“我……我说,老赵,我虽然小学都没毕业,但也知道两样东西放在一起容易产生化学反应,就像是可乐加薄荷糖。你要是把那女鬼和这行尸凑在一起,造出啥大祸害,责任可都得咱背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