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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专横的势头,是值得研究的。国民党政府力图摧毁一切反对派的力量,压制不同意见,扼杀自由思想。这场徒劳的保障个人权利的运动,是由已故孙中山的支持者中间的几个自由主义者所领导的。”首倡者是孙中山的###宋庆龄和###蔡元培,鲁迅胡适林语堂等也都加盟其中。民权保障同盟宣称,它不是政党,只是一个争民权的组织,不专为一党一派效力。对已被政府定罪的人,不加歧视,努力保障他们的人权。显然,民权保障同盟是借了孙中山的民权主义一词,来反对国民党政府的践踏人权的独裁政治的。孙中山的“民权”,基本上停留在民族主权和人民主权那里,民权保障同盟的成立,却使人权问题在中国第一次具有了西方人权观念的实践意义。
民权保障同盟成立后,开展过各种卓有成效的活动,如营救陈独秀等###,丁玲、潘梓年等共产党人,还有其他知识分子和青年学生,调查南京监狱状况,声援各地争取人权的斗争,抗议希特勒派的###的暴行等,在社会上产生广泛的影响。平时,鲁迅不出席###,也不参加会议,包括左联的会议,但在接到民权保障同盟的会议通知时是一定先期而到的。在抗议政府和争取人权问题上,他是变得愈来愈激进了。由于政府的压迫,总盟和分会的十多个执委或者转向,或者消沉,或者敷衍应付,后来骨干分子只剩下四五人,这中间就有鲁迅。
1933年6月18日,民权保障同盟总干事杨铨突然遭到暗杀。杨铨死后不久,同盟的活动便告中止;经过大半年的挣扎,一个民间团体也就在白色恐怖中被扼死了。
在杨铨入殓的当天,鲁迅不顾朋友的劝阻,同许寿裳一起前往万国殡仪馆。他走时不带钥匙,实际上已经做好了随时遭遇不测的准备。接着,谣言四起,报纸还披露了一份“钩命单”,每个名字下面都注有代号,而他和杨铨的代号正好相同。鲁迅致信朋友说:“据闻在‘白名单’中,我也荣获入选”,“继杨杏佛而该死之榜,的确有之”。但他推断,此种恫吓,其中至少有一半乃“文氓”所为,所以决定不搬家,不避居,继续他的没有团体的战斗。
5。鲁迅与胡适的分歧所在
继上海民权保障同盟成立之后,北平成立了分会,胡适被推举为分会的执委主席。后来,在释放###,以及监狱的考察等问题上,他与总盟的意见发生了分歧。首先,他在《独立评论》杂志上发表《民权的保障》一文,反对总盟关于释放###的主张。文章说:“把民权保障的问题完全看作政治的问题,而不肯看作法律的问题,这是错的……前日报载盟的总会宣言有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一切###’的话,这正是一个好例子。这不是保障民权,这是对一个政府要求革命的自由权。一个政府要存在,自然不能不制裁一切推翻政府和反抗政府的行动。向政府要求革命的自由权,岂不是与虎谋皮?谋虎皮的人,应该准备被虎咬,这是作政治运动的人自身应负的责任。”鲁迅注意及此,曾特地托请台静农将这篇“攻击民权同盟之文章”找到寄给他。在与《字林西报》记者谈话时,胡适还继续指责民权保障同盟不应当提出不加区别地释放一切###,免予法律制裁的要求;并且认为,政府“有权去对付那些威胁它本身生存的行为”。胡适的这些言论,哪里像“英美派”的自由主义言论呢?在英美,反对政府倒是并不构成犯罪的。胡适如此为反动政府张目,分明将英美的“自由宪章”中国化了,法西斯言论庶几近之。鉴于胡适这种反对会章,攻击会务的表现,总盟临执会曾两次致电要求他作出解释并公开更正,他没有答复。为此,民权保障同盟开会通过决议,开除了他的盟籍,这就是费正清叙述说的,“正如往常那样,胡适作为北京头号自由主义公民不得不就此后退。”
比较胡适一流学者,鲁迅没有那类论人权一类堂而皇之的论文,但是,他的宣言,他的记叙文,文化随笔,更不必说杂感,几乎都在说人权主题:压迫和反抗。关于人权问题,鲁迅确实在著作中形成了一套反理论型态的理论。第一,中国的人权问题其实是奴隶权问题,奴隶的解放权问题。他从来不是抽象地谈说人权,或照搬西方的人权理论,包括与此相关的系统宪政理论,而是从做奴隶这个未曾改变的事实出发来讨论问题的。生命是穷人的惟一的资本,这个观念在他那里是最基本的,十分坚牢,所以,他的那个著名的公式,即生存、温饱、发展的“三阶段论”,要把生存摆在首要的位置。在他的大量的著作中,常常结合着文化传统批判,揭露中国是一个随意诛戮的死地。当然,所谓的“生存问题”,还不能被仅仅化约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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