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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州向一边让了一下,千苏敖文松了一口气,走过来,双手放置在膝盖上,小心的缓缓的坐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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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富每天要打许多份的工,体谅父母辛苦的他,即使不体谅,他也必须重上大学,开始半工半读,自己支撑自己的可怜生活。
他干过许多工作,从不挑拣,也没得挑拣,他从来不喊累,从来不知疲惫,他没有过多的心思去抱怨生活,生活总是为他安排了满满当当的事情。每当他小有积蓄,生活就会为他可怜的打工费找到出处,不是房租要交,就是书本费要纳,他没空去想什么天上掉馅饼中个五百万的梦想,他只是麻木的循环着自己,和其他人一样。
当然每个人都有支撑自己信念的一种爱好,贺富也有,每当他疲惫的时候,贺富就会以他的那个永远无法攀登到的那个理想鼓励自己。
其实,那个东西也不算什么理想了,最多只能算南道贺富先生的一个不切合实际的白日梦罢了,每个人都有梦想不是吗?
想做一个站在辉煌舞台灯光下的大明星……
想站在千万人仰望的舞台上,唱一支所有人都能听懂的歌谣,他想收获无数视线。
从小,南道贺富就属于一个并不招惹人注意的孩子,他很乖,不爱哭,引不起父母的注意,他的学习不好也不坏,他的长相平凡……平常的元素组成了南道贺富,组成了他奇怪的梦想,这种所谓的平常心积压在一起衍生的那种被别人听到会大肆嘲笑的梦想,只有南道贺富自己知道。
他想成为一个周身都闪着光辉的人,哪怕只有一天也好。
他想啊想啊,终于在二十二岁的这个夏天,有个周身闪着耀眼光芒的人,来到他身边,给了他巨大的“惊喜”。那位琴先生,那个可怕的琴先生,那个单单用眼神就可以斩杀一条街上的男男女女的人,他就像南道贺富的噩梦一般出现,自从他出现,他的周围就围绕着迥异的气流。看样子,南道贺富先生觉得倒霉日子还要继续下去。
琴汐冠托着下巴,坐在太阳伞下面,看着穿着一身斑马玩偶套的南道贺富。很奇怪的,他们相处三个月了,很少交流的三个月,琴汐冠就像欣赏一场玩偶秀一般,他以前从来没接触过这样的人,也不可能接触到。
脱去那套笨拙玩偶制服的他,就像一个加了三级的笨蛋,但是,每当他把身体套进那套笨拙的玩偶里,他就像焕发了生命一般耀眼。
三个月了,他看到他穿过灰鼠、笨熊、傻狗、呆鹅、肥猪……他会穿着他的那套“制服”玩十多个抛接球,他敢在切尔汶最宽广的马路上穿“制服”翻跟头,发传单,他敢穿着“制服”爬上最高的杆子去吸引大家的注意,但是,每当脱去制服,他立刻变得胆小如鼠,无比讨厌。
琴汐冠的眼睛就这样跟随着这个笨拙的,笑的时候会偶尔露出一对傻虎牙的小男人一直转动着,原来人可以这样生存着,他有些明白,又有些不明白。
热辣辣的大太阳在照耀着,南道贺富穿着斑马制服混杂在一群比基尼小妞中间不停的出丑,翻滚,大喊大叫,他夸张的样子把人们的眼睛成功的从美女的肉体上吸引到黑白斑马上。当然,这里是周末游乐场,这里的客人大部分是孩子,引起孩子们的共鸣,这令南道贺富的表演欲望连升三级,他不停的假装一头色斑马,总是想讨好美女,结果被欺负的很惨,他不停的摔着自己的身体,反正这套衣服很厚实,倒也不怕摔。
孩童们大胆的冲过去拉扯他,抓他的耳朵,绊他一跤,往他身上丢东西,南道贺富配合的翻滚,不停的翻滚。
一场热辣辣的四十分钟的大游行表演结束,南道贺富和表演者退到一边,结束了上午的演出,拿到一叠沾了汗水的纸钞。
坐在阴凉处,南道贺富摘下马头,大力的吸了一下新鲜空气,他的身上全部是汗水,面具内的他几乎要缺氧晕过去了。
一瓶冰凉的碳酸饮料递到他的面前,南道贺富呆了一下,琴汐冠递饮料的手僵直了一下,想缩回去。
“我喝……喝的。”南道贺富连忙接过去,打开盖子咕咚,咕咚的喝了起来。
三个月了,他们就是这样相处着,琴汐冠开始是不情愿的跟着,接着他好像习惯这样的生活了,他就像买了一只小兔子的孩子,他趴在纸箱子上每天观察这只蠢兔子如何过着自己的日子,虽然这只兔子的生活很无趣,可是,他并未看腻。
“谢……谢谢。”南道贺富身上舒服了许多,连忙道谢。
琴汐冠摇摇头,坐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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